关于有限责任股东出资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题目

关于有限责任股东出资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投资公司缴足注册资本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年
  • B、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C、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 D、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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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有限责任公司中关于责任划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公司股东对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B、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C、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D、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参考答案:C

第2题: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出资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

B、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应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C、股东转让出资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D、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参考答案:B

第3题: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的解释,正确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D.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A

第4题: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

B.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C.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50%

D.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答案:D
解析:
考查公司设立的条件。

新修订的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不做要求,但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A选项说法错误。

新修订的公司法删去了对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的要求,同时删去了缴足注册资本的时间限制,B选项说法错误。

新修订的公司法删去了对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30%的要求,C选项说法错误。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D选项说法正确。

第5题: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由50 个以下、2 个以上股东出资设立

B.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C.全体股东的货币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D.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正确答案:A
依据新的《公司法》规定,我国已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所以有限责任股东为2 至50 人之间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其他三项均能从新的《公司法》中直接找到相关规定。提醒一定要特别注意新《公司法》中有关的内容。

第6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当向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

第7题:

关于我国《公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B.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D.劳务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


参考答案:AC

第8题:

关于出资证明书的表述正确的有()。

A.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

B.出资证明书非要式证券

C.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签发的证明股东权益的凭证

D.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前签发的证明股东权益的凭证


参考答案:A, C

第9题: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2个以上股东出资设立

B.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没有最低限额

C.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D.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答案:A
解析: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不要求一定要2人以上的股东,A项错误。故选A。

第10题: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股东可以货币出资
Ⅱ.股东可以实物出资
Ⅲ.股东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出资
Ⅳ.股东可以用知识产权出资


A.Ⅰ.Ⅱ.Ⅲ.Ⅳ

B.Ⅱ.Ⅲ.Ⅳ

C.Ⅰ.Ⅱ.Ⅲ

D.Ⅰ.Ⅲ.Ⅳ

答案:A
解析: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删除原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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