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4日下午15:50分,上中班的四工区井下提升司机刘某、陈某及二工区职工许某、邓某等从六中段坑口走向工作场所。刘、陈两人走在后,来不及跑向岔道,便在原地避让,由于避让错误(未按规定避让到较宽的人行道一侧),由于机车重载又处下坡尽管采取紧急制动,但巨大的惯性又将陈某撞倒,造成刘某胸肋被挤伤、陈某臀部被撞伤,是一起较为严重的车辆伤害事故。根据上述事实,对井下所有运输巷道都要保证照明充足,并悬挂醒目安全()标志。A、警示B、指示C、禁止

题目

2006年2月24日下午15:50分,上中班的四工区井下提升司机刘某、陈某及二工区职工许某、邓某等从六中段坑口走向工作场所。刘、陈两人走在后,来不及跑向岔道,便在原地避让,由于避让错误(未按规定避让到较宽的人行道一侧),由于机车重载又处下坡尽管采取紧急制动,但巨大的惯性又将陈某撞倒,造成刘某胸肋被挤伤、陈某臀部被撞伤,是一起较为严重的车辆伤害事故。根据上述事实,对井下所有运输巷道都要保证照明充足,并悬挂醒目安全()标志。

  • A、警示
  • B、指示
  • C、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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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是()

A.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

B.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

C.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

D.陈某无须补偿刘某


参考答案:A, B, D

第2题:

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
B: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
C: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
D:陈某无须补偿刘某

答案:C
解析: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并不要求管理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本题中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疗费200元和衣物损失100元都属于必要费用,陈某应该偿付,故选C。

第3题:

刘某因要扩展自己的经营业务,于是向朋友陈某借款25万元,约定10月15日还款。同时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约定刘某将汽车抵押给陈某,如刘某到期不清偿贷款的,陈某得依法行使抵押权。双方办理了汽车抵押登记。但是还款期临近,陈某多次催促,刘某一直都没有答复。于是10月8日,陈某就持抵押登记证明将刘某抵押的汽车开走。10月15日,刘

某向陈某清偿了贷款18万元,但是尚欠7万元及利息。陈某于是催告刘某立即还清欠款,否则拒绝返还汽车。则陈某的行为:( )

A.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刘某不能清偿,陈某得拍卖汽车还款

B.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刘某清偿完贷款,陈某应返还汽车

C.不合法,但因刘某构成预期违约,陈某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权

D.不合法,陈某应将汽车返还刘某,并赔偿因扣押汽车给刘某造成的损失


正确答案:D
9.答案: D 考点:抵押权的实现方式讲解:《物权法》第,195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陈某的行为是不合法的,陈某无权直接将抵押物扣押,也不能提前行使抵押权。故本题应选D。

第4题:

刘某向许某借款3万元人民币,陈某为保证人。后来,刘某与王某约定将其对许某负担的债务转移给王某,该债务还附有其他专属于刘某自身的从债务。关于这一债务转移行为,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刘某移转其债务,应当取得许某的同意
  • B、刘某移转其债务,该债务的有关从债务亦当然转移给王某
  • C、刘某移转其债务,若未取得陈某的书面同意,陈某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D、在债务移转后,王某可以享有刘某对许某的抗辩权

正确答案:B

第5题:

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刘某呼叫救火并参与扑火。在救火时,刘某手部烧伤。事后,刘某花去医疗费3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
B.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
C.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
D.陈某无须偿付刘某

答案:C
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的也包括他人的,或者仅为他人的),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题干中刘某扑火属于无因管理。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

第6题:

刘某因要扩展自己的经营业务,于是向朋友陈某借款25万元,约定10月15日还款。同时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约定刘某将汽车抵押给陈某,如刘某到期不清偿贷款的,陈某得依法行使抵押权。双方办理了汽车抵押登记。但是还款期临近,陈某多次催促,刘某一直都没有答复。于是10月8日,陈某就持抵押登记证明将刘某抵押的汽车开走。10月15日,刘绝返还汽车。则陈某的行为:( )
A.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刘某不能清偿,陈某得拍卖汽车还款
B.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刘某清偿完贷款,陈某应返还汽车
C.不合法,但因刘某构成预期违约,陈某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权
D.不合法,陈某应将汽车返还刘某,并赔偿因扣押汽车给刘某造成的损失


答案:D
解析:
考点:抵押权的实现方式
讲解:《物权法》第195条第1、2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陈某的行为是不合法的,陈某无权直接将抵押物扣押,也不能提前行使抵押权。故本题应选D。

第7题:

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了自家的衣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 )

A.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
B.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
C.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
D.陈某无须补偿刘某

答案:C
解析:
《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即构成无因管理。无因管理属于事实行为,并不要求管理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题中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有权要求陈某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民通意见》第一百三十二条和《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所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题中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疗费200元和衣物损失100元都属于必要费用,陈某应该偿付。因此C项正确。

第8题:

演员刘某对丈夫陈某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平分共有财产,在开庭审理时,刘某因害怕在法庭上见到陈某尴尬便向法院申请不出庭。得到法院同意后,刘某委托律师邓某代理其进行诉讼,但没有进行特别授权,后来,由于陈某同意离婚,邓某便代理刘某放弃了平分共有财产的诉讼请求,并与陈某达成了离婚的调解协议。

问:

(1)刘某不出庭是否正确?为什么?

(2)邓某放弃刘某诉讼请求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刘某不出庭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所以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委托代理人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己仍应出庭。
(2)邓某放弃刘某的诉讼请求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邓某没有得到刘某的特别授权,没有权利处分刘某的实体权利。

第9题:

某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某铜矿属于股份制国有企业,矿区面积1.6k㎡,开采标高2370-2880m,设计生产能力33万t/a。该铜矿建有完善的采掘系统,现有2620m、2640m、2660m、2680m、2700m等中段进行采掘作业。2006年2月24日下午15:50分,上中班的四工区井下提升司机刘某、陈某及二工区职工许某、邓某等从六中段坑口走向工作场所。许、邓等人走在前,刘、陈两人走在后,15:55分左右,途经六中段运输平巷,在距六中段机修房6.5米处时,正遇上二工区一列装满矿石的电机车驶出,许、邓两人由于走在前边,便快速行进,抢在机车驶入运输巷前到达较为宽敞的机修房与运输巷岔道,而刘、陈两人走在后,来不及跑向岔道,便在原地避让,由于避让错误(未按规定避让到较宽的人行道一侧),电机车将刘某挤伤倒地,此时附近职工大声呼喊发生事故,电机车司机何某采取紧急制动,而与刘某走在一起的陈某在刘被挤伤倒地后本能地去救同伴,由于机车重载又处下坡尽管采取紧急制动,但巨大的惯性又将陈某撞倒,造成刘某胸肋被挤伤、陈某臀部被撞伤,是一起较为严重的车辆伤害事故。根据上述事实,对井下所有运输巷道都要保证照明充足,并悬挂醒目安全()标志。

  • A、指示
  • B、警示
  • C、禁止

正确答案:B

第10题:

单选题
2006年2月24日下午15:50分,上中班的四工区井下提升司机刘某、陈某及二工区职工许某、邓某等从六中段坑口走向工作场所。刘、陈两人走在后,来不及跑向岔道,便在原地避让,由于避让错误(未按规定避让到较宽的人行道一侧),由于机车重载又处下坡尽管采取紧急制动,但巨大的惯性又将陈某撞倒,造成刘某胸肋被挤伤、陈某臀部被撞伤,是一起较为严重的车辆伤害事故。根据上述事实,对井下所有运输巷道都要保证照明充足,并悬挂醒目安全()标志。
A

警示

B

指示

C

禁止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