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一富商,乙为甲之子,为谋得甲之财产,乙多方虐待甲,甲宣布断绝

题目

甲为一富商,乙为甲之子,为谋得甲之财产,乙多方虐待甲,甲宣布断绝与乙的关系,并立下字据,剥夺乙的继承权。甲年老之后,乙幡然悔悟,对甲多尽孝道,甲原谅了乙的行为。对于乙的继承权,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乙因虐待甲当然丧失继承人资格,无须任何程序
  • B、乙因甲宣布断绝关系而当然丧失继承权
  • C、乙因甲立下字据,剥夺其继承权而丧失继承权
  • D、乙因甲的原谅行为而恢复其继承权,且无须任何程序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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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个人财产不足清偿乙的债务时,乙可以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或者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清偿。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自行接管债务人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第2题:

某选区选举地方人大代表,代表名额2人,第一次投票结果,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序为甲、乙、丙、丁,其中仅甲获得过半数选票。对此情况,下列处理意见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宣布甲、乙当选B.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C.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D.宣布无人当选,以甲、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正确答案:C

根据《选举法》第43条的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法律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故选C项。

第3题:

下列甲的哪种行为属于意思表示?

A.乙向甲发出购买水泥的要约,甲作出拒绝该要约的表示

B.甲向乙发出购买水泥的要约,乙作出承诺,但由于客观原因该承诺延迟到达甲,甲向乙作出承诺迟到的通知

C.乙赠与甲一台电脑,甲向乙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

D.甲为古稀老人,常被儿子虐待,后乙得知甲有笔财产后对甲照顾有加,甲表示宽恕乙以前的行为


参考答案:C

第4题:

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甲之父母为甲与乙结婚,婚前以甲的名义购买 的房产
B.甲之父母为甲与乙结婚,婚后以甲的名义购买 的房产
C.甲、乙结婚以后,用共同财产以甲之父母的名 义购买的房产
D.甲、乙结婚之后,以甲的名义购买房产


答案: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 解释(三)》)第7条第1款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 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 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 人财产。依据该解释第12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 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 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 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5题:

甲为因与家庭闹僵,宣布断绝父子关系后离家出走,一直未归。甲独自在S城打拼,欠乙20万元未还,且甲与丙同居,生下一女(3岁),甲无任何财产。甲父死亡后,甲宣布放弃继承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有权向法院主张撤销甲放弃继承权的行为
B.甲之女有权主张甲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C.如甲父的遗产已经分割,甲表示后悔的,其继承权自动恢复
D.如甲父的遗产尚未分割,甲表示后悔的,其继承权肯定恢复

答案:B
解析:
对于甲宣布放弃继承权,如甲在遗产分割之前表示后悔,其继承权是否恢复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而非肯定恢复。因为放弃继承权为单方行为,自意思表示完成时就发生效力。至于甲在遗产分割之后表示后悔,其继承权肯定不恢复。对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定义务的权利人有权主张其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甲之女(非婚生)为甲法定义务的权利人,其有权主张甲的行为无效。对于甲的债权人,其无权主张撤销甲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因为债权人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积极减少自己责任财产的行为,而非消极不增加自己责任财产的行为。本题正确选项为B。

第6题:

某选区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选代表名额为2名。第一次投票结果,候选人得票从多到少排序为甲、乙、丙,其中仅有甲获得半数以上选票。对此情况,下列处理意见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是( )。

A.宣布甲、乙当选

B.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C.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D.宣布无人当选,同时以甲、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正确答案:C

第7题:

甲公司董事长之子为乙公司的总会计师,则甲公司和乙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 ( )


正确答案:√

第8题:

某选区选举地方人民代表,代表名额2人,第一次投票结果,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序为甲、乙、丙、丁,其中仅甲获得过半数选票。对此情况的下列处理意见哪一项符合法律的规定?

A.宣布甲、乙当选

B.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C.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D.宣布无人当选,以甲、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正确答案:B
    正确解答本题,考生应当了解我国选举制度中的差额选举和候选人制度。差额选举是相对等额选举而言的,即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选举。 
  解答本题,我们可以从甲是否当选来入手。我国《选举法》第41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而由题干我们可以得出所举事例为直接选举,那么,根据《选举法》我们可以得出,获得半数选票的甲当选,乙未获得半数选票,不能在第一轮中当选,因此可以先排除A、D。 
  我国《选举法》又规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那么还应当在乙、丙、丁中另选出一名代表,并且仍应实行差额选举。故可以排除B,C为正确答案。考生应注意,另行选举的候选人要按得票数的多少来确定,应以得票数的前两位为候选人,如果C项是乙丁为候选人,或丙丁为候选人,这都是错误的。 

第9题:

甲、乙为夫妻,双方约定婚后财产为各自所 有,甲因生意需要向丙借款,后甲因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丙主张由甲、乙的财产承担责任,乙主张由甲的财产承担责任。对丙而言是否甲、乙之间存在婚后财产为各自所有的约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应由丙举证
B.应由甲或丙举证
C.应由乙或丙举证
D.应由甲或乙举证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夫妻约定财产制情况下对第三人 是否知道的举证责任问题。依《婚姻法》规定,该举证 责任应由夫妻一方承担。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第10题:

设甲为预期收益率,乙为无风险利率,丙为风险补偿,则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表示为()。

A:甲=乙+丙
B:丙=甲-乙
C:乙=甲+丙
D:丙=甲+乙

答案:A,B
解析:
收益与风险的本质联系可以用公式表示为:预期收益率=无风险收益率+风险补偿。预期收益率是投资者承受各种风险应得的补偿。无风险收益率是指把资金投资于某一没有任何风险的投资对象而能得到的收益率,这是一种理想的投资收益,可以把这种收益率作为一种基本收益,再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使投资者得到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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