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人廖某常年在乙国和丁国之间从事走私生意,一日因生意纠纷在乙国

题目

甲国人廖某常年在乙国和丁国之间从事走私生意,一日因生意纠纷在乙国杀死了一乙国公民和一丙国参赞,后潜逃至丁国。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假设乙、丁两国不存在双边司法协助协议。那么丁国无义务将廖某引渡给乙国
  • B、在甲、乙两国间存在双边司法协助协议的情况下,乙国可以要求甲国将廖某引渡给自己
  • C、虽然廖某杀害了丙国参赞,但丁国不可以廖某是政治犯为由,根据“政治犯不引渡”的原则拒绝引渡
  • D、廖某在丁国可以向丁国申请庇护,若丁国拒绝将其引渡给别国,可视为丁国为其提供庇护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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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国的如下哪些行为,无法使乙国法院获得管辖权()

A.甲国在乙国法院起诉乙国某公司

B.乙国某公司起诉甲国政府违约,甲国外交部派出律师出庭应诉

C.乙国两公司就某房产所有权所生纠纷诉至乙国法院,甲国政府以第三人身份介入该诉讼

D.甲国在乙国因从事商业活动而被诉


参考答案:D

第2题:

甲国人艾某在甲国打工时因不满雇主詹某,炸毁了詹某的厂房和住所,逃至乙国。艾某的行为根据甲国刑法,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甲乙两国之间没有任何涉及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双边或多边条约。根据国际法,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乙国可以既不对艾某进行庇护,也不将其引渡给甲国

B.如艾某向乙国提出庇护请求,则乙国有义务对艾某进行庇护

C.如甲国向乙国提出引渡请求,则乙国有义务将艾某引渡给甲国

D.甲国可以在乙国法院对艾某提起刑事诉讼


答案:C

第3题:

甲国国籍法采出生地主义,乙国国籍法采父系血统主义。李某为甲国妇女,在乙国生下丙。则丙的国籍为( )

A.甲国

B.乙国

C.既不具有甲国国籍,又不具有乙国国籍

D.丙是否具有乙国国籍取决于丙父是否为乙国人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国籍取得原则。
根据出生地原则,某人出生于哪国即具有哪国国籍。甲国对国籍问题采出生地原则,而丙并不出生在甲国,故丙不具有甲国国籍。又根据血统原则,子女的国籍由其父或母的国籍决定,父或母具有哪国国籍子女即具有哪国国籍,这一原则又可具体分为父系血统原则和母系血统原则,即子女的国籍分别由父亲和母亲的国籍决定。乙国采父系血统原则,故丙是否具有乙国国籍就取决于其父是否具有乙国国籍。

第4题:

甲国籍人罗伯逊与家人久居乙国,其原始住所在甲国。罗伯逊在乙国和丙国均有生意和住所,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近年来,由于罗伯逊在中国的生意越来越好,因而长期居住于在北京某饭店包租的578号房间。现涉及丙国的纠纷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罗伯逊住所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C

A.应以长期居住地北京某饭店578号房间为其住所

B.应以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C.因涉及丙国的纠纷,应以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D.应以甲国的原始住所为其住所


正确答案:C

第5题:

甲国人A在乙国杀死了一乙国公民和一丙国参赞,后潜逃至丁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假设乙、丁两国不存在双边司法协助协议,那么乙国无权要求丁国将A引渡给乙国

B.在甲、乙两国间存在双边司法协助协议的情况下,乙国可以要求甲国将A引渡给自己

C.因为A杀死丙国的参赞,即使丙、丁两国间存在双边司法协助协议的时候,丁国也可以以A为政治犯,根据“政治犯不引渡”的原则拒绝引渡

D.A在丁国可以向丁国申请庇护,若丁国拒绝将其引渡给别国,可视为丁国为其提供庇护


正确答案:A
[考点]引渡
引渡是指一国应外国的请求,将在本国境内而被外国追诉的人移交给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国家之间一般没有引渡义务,引渡需要根据有关国际条约进行,如果没有国际条约的话,各国有权拒绝引渡。
本题中,如果不存在相关司法协助的双方协议,丁国没有义务将A引渡别国,因此A项的表述正确,为应选项。虽然A是甲国公民,但是由于A不在甲国境内,所以甲国无法将A引渡给别国,即使甲、乙两国之间订有司法协助协议,乙国也无权要求甲国将A引渡给自己。此时只有丁国才可以对位于自己境内的A实施引渡,所以B项的判断是错误的。A杀死C国外交官属于侵害外交代表,不得将其视为政治犯罪,不属于适用"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情形。
所以C项错误,应该排除。关于D项,庇护是指一国对于遭到外国追诉或迫害而前来避难的外国人,准予其入境和居留,给予保护,并拒绝将其引渡给另一国的行为。根据国际法,对于从事侵略战争、种族灭绝和种族隔离、劫机、侵害外交代表等罪行的人以及其他被条约或习惯国际法认为是国际罪行的人,不得进行庇护。所以D项也是错误的。

第6题:

甲国籍人罗伯逊与家人久居乙国,其原始住所在甲国。罗伯逊在乙国和丙国均有生意和住所,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近年来,由于罗伯逊在中国的生意越来越好,因而长期居住于在北京某饭店包租的578号房间。现涉及丙国的纠纷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罗伯逊住所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以长期居住地北京某饭店578号房间为其住所

B.应以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C.园涉及丙国的纠纷。应以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D.应以甲国的原始住所为其住所


正确答案:C
[考点]自然人住所的确定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民法通则解释》第183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本题中罗伯逊是甲国人,其原始住所在甲国。
但其与家人久居乙国,即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视为其在乙国有住所。罗伯逊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应视为在丙国经常居住,即其在丙国也有住所。后罗伯逊长期居住在北京,应视为在中国有住所。在罗伯逊有几个住所的情况下,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因纠纷涉及丙国,故以丙国住所为住所。C项正确。
注意:《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并未对住所的确定作出新的规定,但该法更多地使用了“经常居所地”作为连结点,从而很大程度上回避了住所的积极冲突。

第7题:

就同一事项,两公约先后作出不同的规定,甲、乙、丙、丁为先公约缔约国,而甲、乙、丙又为后公约的缔约国,在四国之间如何适用先后两公约?

A.在甲、乙两国之间适用后公约

B.在乙、丁两国之间适用后公约

C.在丙、丁两国之间适用先公约

D.在甲、丙两国之间适用先公约


正确答案:AC
[考点]解决条约冲突的规则
解决条约冲突的规则是:先后就同一事项签订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完全相同,一般使用后约,先约失效;如果条约本身规定了解决冲突的规则,则适用冲突规则的规定;先后就同一事项签订条约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部分相同,部分不同的,在同为两个条约的当事国之间,使用后约优于先约的原则;在同为两个条约的当事国和仅为其中一个条约的当事国之间,适用两国均为当事国的条约。故A、C项正确,BD项错误。

第8题:

甲国公民李某,为躲避甲国正在进行的种族清洗,进入乙国。甲国公民黄某,因在甲国从事颠覆政府的活动,被甲国通缉,后进入乙国。甲国公民徐某,从丙国劫持飞机进入乙国。乙国公民约翰在甲国抢劫后逃回国内。假设甲乙两国之间没有任何关于引渡的条约,根据国际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A.甲国要求引渡李某,乙国政府可以对李某庇护并不予引渡

B.甲国将黄某以谋杀罪引渡回国后,可直接以叛乱罪对之处以刑罚

C.甲国将徐某引渡回国后,不经乙国同意不得将之再交给丙国

D.甲国要求引渡约翰,乙国可不将约翰引渡,但是须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AC
【考点】引渡和庇护
【解析】庇护可以不予引渡,故A项正确;以其他罪名审判,须经原引出国的同意,故8项错误;再行引渡须经原引出国同意,故C项正确;本国人不引渡,是否引渡是主权范围内的事情,乙国并没有向甲国说明理由的义务,故D项错误。

第9题:

就同一事项,两公约先后作出不同的规定,甲、乙、丙、丁为先公约的当事国,而甲、乙两国又为后公约的当事国。并且两公约中均未对如何适用问题作出规定,那么,在甲、乙、丙、丁之间如何适用先后两国际公约,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在甲、乙两国之间适用后公约

B.在甲、丙两国之间适用后公约

C.在乙、丁两国之间适用先公约

D.在丙、丁两国之间适用先公约


正确答案:B

【考点】条约的冲突
【解析】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先后就同一事项签订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部分相同、部分不同时,在同为两条约当事国之间,适用后约优于前约的原则。在同为两条约当事国与仅为其中一条约的当事国之间,适用两国均为当事国的条约。应注意的问题是以上规定仅在条约本身就条约冲突问题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适用。

第10题:

甲国民航客机在途径乙国时遭丙国人阿里的劫持,飞机被迫在乙国降落。阿里逃脱时伤两名乙国特警,并逃往丁国,最终被丁国警方缉拿。甲乙丙三国均向丁国提出了引渡要求。设甲乙丙丁四国没有引渡条约,依相关国际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国作为飞机的登记国,有要求引渡的优先权
B.因阿里伤及两名乙国特警,乙国可派警员赴丁国将阿里抓捕
C.因阿里是乙国人,丁国有义务将其引渡给乙国
D.丁国如不引渡而在本国境内进行起诉阿里也是符合国际法的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主体——国际法上的个人——引渡。依《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航空器登记国、航空器降落地国、嫌疑人所在国等均对危害航空安全的犯罪行为有管辖权,A错误。乙不能直接派警员赴丁国将阿里抓捕,可通过引渡的方式行使其管辖权,B错。因为无引渡条约,丁国无义务将阿里引渡给乙国。D正确,《海牙公约》等公约没有将空中劫持行为的引渡作为缔约国的一项强制性义务,而是规定了“或引渡或起诉”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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