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美术发展的特点?

题目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美术发展的特点?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1)宗教美术(特别是佛教美术)随着宗教的传布而发展,呈现空前的高峰,出现了敦煌莫高窟,云岗石窟,龙门石窟,以及麦积山,炳灵寺规模宏伟的壁画和雕塑,以文学作品为内容的绘画行兴盛起来,山水画开始萌芽,绘画表现领域进一步扩大。
(2)美术作品仍以工匠为主,各民族美术的交流使美术技法得到了丰富,士大夫阶级进入了绘画专业队伍。
(3)美术表现技巧的进一步发展,多种绘画风格出现。
(4)绘画领域中的评述和理论总结开始出现,顾恺之,谢赫在美术理论上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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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在中国法律发展史上,“死刑复奏制度”确立于:( )

A.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B.隋唐时期

C.秦汉时期

D.明清时期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的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的发展。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这一制度,为唐代的死刑三复奏打下了基础。这一制度的建立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

第2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制度的形成,标志着封建特权法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正确答案:八议、官当

第3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士族特权的法律化.


正确答案:
建立在士族大地主经济基础上的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以维护贵族官僚地主阶级的利益为目的,表现出封建特权法的鲜明特征。其中,曹魏统治时期,“八议”入律就是突出表现。魏明帝在制定《魏律》时,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八议”制度是对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后实行减免处罚的法律规定,它包括议亲(皇帝亲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有封建德行与影响的人)、议能(有大才能)、议功(有大功勋)、议贵(贵族官僚)、议勤(为封建国家勤劳服务)、议宾(前代皇室宗亲)。自此以后,“八议”成为各代刑律的重要内容。“官当”是封建社会允许官吏以官职爵位折抵徒刑的一种特权制度。它正式出现在《北魏律》与《陈律》中。《北魏律·法例篇》规定:每一爵级抵当徒罪二年。南朝《陈律》规定更细,凡以官抵折徒刑,同赎刑结合使用。如官吏犯罪应判四至五年徒刑,准许以官当徒两年,其余年限服劳役。若判处三年徒刑,准许以官当徒两年,剩余一年可以赎罪。这表明当时封建特权法有进一步发展。

第4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事立法的重大的发展,表现在哪些?


正确答案:特别是制定了最基本的罪名、刑名和适用刑罚的原则,使中国封建法典日趋完备,其重大的发展主要有:第一、“八议”、“官当”八律。第二、确立“重罪十条”。第三、刑罚制度有所改革。在免除宫刑,进一步废除肉刑;改革妇女从坐制度;定流刑为减死之刑。

第5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


正确答案:基本上沿袭汉制,而又有所发展。中央审判机关仍为廷尉,或称大理,唯北周称为秋官大司寇,但机构却日趋扩大。中央行政机构兼领司法事务,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司法制度逐渐走上了司法行政与审判分离而又相互牵制的道路,反映了封建司法机构不断完善和强化的趋势。这一时期诉讼制度的主要变化,是以皇帝为首的中央政府对司法的控制日趋加强。首先,封建皇帝更加频繁、直接地干预和参与司法审判;其次,规定了严格的死刑复核制度;再次,加强了自上而下的司法监督;最后,限制了人民的诉讼权利。这一时期监察机关明显发展,是建立了皇帝直接领导的独立的监察机关—御吏台。

第6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礼法结合进一步发展表现在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礼法结合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封建特权制度法律化。表现在如下制度中:
首先是八议制度。八议制度是指八类权贵人物犯罪后“大罪必议,小罪必赦”,享受特殊优待,司法机关不得擅做处理的制度。这八类人为“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八议制度的直接渊源是《周礼》中的“以八辟丽邦法”,自曹魏《新律》开始正式载于律文,“八议”制度的出现是封建礼法结合的产物,是“刑不上大夫”礼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其次是官当制度。官当制度即以官品或爵位抵罪,是贵族官僚犯罪后享受的一种特权。以官抵罪始于西晋;《北魏律》对官当做了进一步的规定;《陈律》正式使用“官当”这一名称,隋唐时期继承了官当制度。
(2)罪行的确定以礼制为标准。表现在如下制度中:
首先是“准五服以治罪”制度。五服制度即中国古代丧服制度,即以父系宗亲为例,上至高祖,下至玄孙。按丧服质地、样式及服丧期限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等,故称五服、五服制度原属礼治内容,晋律将其纳入法律,作为确定亲属之间立嗣、继承、赡养等民事关系及亲属相犯定罪量刑的依据,形成“准五服以治罪”制度,体现了儒家倡导的亲亲之意及纲常礼教。再则如“存留养亲”制度。即对犯死罪者,因其为家中独子孙,若将其处死,家中年迈之父母、祖父母将无人奉养,经奏请皇帝法外开恩,可将改罪犯免死,待其为家中老人养老送终后再对其执行流刑的制度。也体现了儒家提倡的孝道,仁恕观念。
其次是“重罪十条”制度。《北齐律》将历代重大犯罪归纳为十种,即重罪十条:“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如果犯此十项重罪,不在赎议之列。“重罪十条”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侵犯皇权的尊严及危害封建政权的犯罪;二是侵犯父母尊长,破坏家族伦常关系的犯罪。作为封建社会打击的重点,体现了儒家的国家观,法律观和家族观。

第7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的主要成就。


正确答案:(1)封建法律形式趋于完备;
(2)法典体例更加科学;
(3)法律概念比较规范;
(4)基本确定了封建制的五刑等。

第8题:

在中国法律发展史上,“死刑复奏制度”确立于( ).

A.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B.隋唐时期

C.秦汉时期

D.西周时期


正确答案:A
“死刑复奏制度”体现恤刑及加强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为了减少错杀无辜,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开始将死刑权收归中央。三国时期魏明帝曾规定:除谋反、杀人罪外,其余死刑案件必须上奏皇帝。这是最早关于“死刑复奏制度”的规定。

第9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废除了宫刑、改革了妇女从坐制度。


正确答案:正确

第10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经济立法的特点?


正确答案:是法律在确认豪门士族经济特权的同时,又极力保护封建国家的经济利益。表现在:第一、颁布“占田令”或“均田令”,确认土地的等级占有制度。这些均田令,一方面以确保封建国家的土地所有制为前提,另一方面,由于规定奴婢也可以分得土地,因而也保障了拥有大量奴婢的官僚地主对土地的占有,实际上是对豪门士族占有土地的确认和保护。第二,推行租调法令,保障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由于士族地主和官僚地主大量兼并土地和占有劳动力,损害了封建政权赋税和徭役的来源,因此,颁布均田令和租调法,王方面将官僚、士族地主兼并的民田、招募的佃户和荫庇的免役人口等予以法律上的承认和保护,另一方面,为维护政府的租调徭役的来源,而对官僚、士族的上述特权又从数量上加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