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向张某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以刘某所有的一块劳力士金表作为抵押。双方就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随后几天,刘某又向林某借款2万元,并以该表质押,双方签订质押合同,刘某并将该表交由林某占有。两项借款到期后,刘某均无力清偿,张某与林某均主张对该劳力士金表行使担保权利。刘某与林某之间的质押权是否有效()A、有效B、无效

题目

刘某向张某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以刘某所有的一块劳力士金表作为抵押。双方就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随后几天,刘某又向林某借款2万元,并以该表质押,双方签订质押合同,刘某并将该表交由林某占有。两项借款到期后,刘某均无力清偿,张某与林某均主张对该劳力士金表行使担保权利。刘某与林某之间的质押权是否有效()

  • A、有效
  • B、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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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林某与甲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后来银行工作人员发现林某在公园附近有一房屋,要求林某追加该房屋作为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后林某的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依据《担保法解释》规定,甲银行认为抵押有效,因双方已经签订了抵押合同。()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正确

第2题:

刘某因要扩展自己的经营业务,于是向朋友陈某借款25万元,约定10月15日还款。同时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约定刘某将汽车抵押给陈某,如刘某到期不清偿贷款的,陈某得依法行使抵押权。双方办理了汽车抵押登记。但是还款期临近,陈某多次催促,刘某一直都没有答复。于是10月8日,陈某就持抵押登记证明将刘某抵押的汽车开走。10月15日,刘绝返还汽车。则陈某的行为:( )
A.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刘某不能清偿,陈某得拍卖汽车还款
B.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刘某清偿完贷款,陈某应返还汽车
C.不合法,但因刘某构成预期违约,陈某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权
D.不合法,陈某应将汽车返还刘某,并赔偿因扣押汽车给刘某造成的损失


答案:D
解析:
考点:抵押权的实现方式
讲解:《物权法》第195条第1、2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陈某的行为是不合法的,陈某无权直接将抵押物扣押,也不能提前行使抵押权。故本题应选D。

第3题:

第 30 题 方某向孙某借款l万元,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说:“我有一台笔记本电脑被刘某租去用了,就以它作质押吧。”孙某同意,于是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孙某实际占有电脑时质押合同生效

B.如刘某书面同意,则质押合同生效

C.如刘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押合同生效

D.如刘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权设立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抵押合同的签订。(1)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因此选项A、B、C错误;(2)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质权设立,选项D正确。

第4题:

王某于2017年12月将一套自有房屋出租给张某,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为1年,年租金为20000元。2018年5月王某因个人融资需要,将该套房进行抵押。张某居住了房屋3个月后,因个人原因,在征得王某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给刘某。关于王某将该套房屋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应当将抵押情况告知刘某
B.王某与张某签订的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抵押权
C.王某将该房屋抵押后,与张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D.如王某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抵押权实现时原租赁合同自动失效
E.王某应将租赁情况告知刘某

答案:A,C
解析:
在房屋抵押过程中,以已出租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情况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5题:

王某向刘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一辆奥迪轿车进行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王某又向关某借款,仍以奥迪轿车进行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王某再向张某借款,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王某到期不能还款,刘某等人将奥迪轿车拍卖,扣除拍卖费用后剩余20万元,应向刘某偿还本息10万元,应向关某偿还本息5万元,应向张某偿还本息1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应向刘某偿还8万元,向关某偿还4万元,向张某偿还8万元
B:王某应向刘某偿还10万元,向关某偿还5万元,向张某偿还5万元
C:王某应向刘某偿还7.5万元,向关某偿还5万元,向张某偿还7.5万元
D:王某应向刘某偿还5万元,向关某偿还5万元,向张某偿还10万元

答案:C
解析:
《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知,以轿车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该条规定了抵押权实现的顺序。关某的抵押权已登记,刘某和张某的抵押权未登记,关某的抵押权先于刘某和张某实现,所以应先偿还关某的5万元,刘某和张某的抵押权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所以剩余的15万元应按照刘某和张某的债权比例清偿,偿还刘某7.5万元,偿还张某7.5万元。

第6题:

方某、李某、刘某和张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方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刘某提供房屋抵押,张某提供保证。”除李某外其他人都签了字。刘某先把房本交给了李某,承诺过几天再作抵押登记。李某交付100万元后,方某到期未还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借款合同不成立

B.方某应返还不当得利

C.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

D.刘某无义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答案:C
解析:
本题中共包括三个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和抵押合同。解题的关键是判断上述三个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据此可知,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该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生效。本案中,李某虽未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但其实际向方某交付了100万元借款。因此,方某、李某、刘某、张某之间的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选项B错误。方某与李某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其获得100万元借款是依据合同的约定,不构成不当得利。方某到期未偿还借款,除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李某返还借款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返还不当得利。选项C正确。《担保法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本案中,保证条款附于借款合同之中,李某虽未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但也未对张某的书面保证提出异议,视为保证合同成立。因此,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选项D错误。《担保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案中,抵押条款附于借款合同之中,李某虽未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但刘某事后将房本交给了李某,并承诺过几天再作抵押登记,李某对此也已接受,则该抵押合同成立。《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可知,刘某有义务根据抵押合同的约定为李某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7题:

张某向银行借款,以自己的自有房产抵押。张某未与银行签订书面借款合同,而是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是用于抵押的房产未登记。借款到期后,张某拒绝向银行还款,也拒绝银行行使抵押权,银行将张某诉至法院,法庭辩论终结时银行与张某仍未办理抵押登记。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都无效
B:借款合同有效,抵押合同无效
C:借款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有效
D: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都有效

答案:B
解析:
依据《合司法》第41、44条的规定,抵押物在一审辩论终结前也未办理登记手续,因此抵押合同未生效。《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197条第1款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张某与银行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是银行已履行主要义务,张某接受,因此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

第8题:

刘某因要扩展自己的经营业务,于是向朋友陈某借款25万元,约定10月15日还款。同时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约定刘某将汽车抵押给陈某,如刘某到期不清偿贷款的,陈某得依法行使抵押权。双方办理了汽车抵押登记。但是还款期临近,陈某多次催促,刘某一直都没有答复。于是10月8日,陈某就持抵押登记证明将刘某抵押的汽车开走。10月15日,刘

某向陈某清偿了贷款18万元,但是尚欠7万元及利息。陈某于是催告刘某立即还清欠款,否则拒绝返还汽车。则陈某的行为:( )

A.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刘某不能清偿,陈某得拍卖汽车还款

B.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刘某清偿完贷款,陈某应返还汽车

C.不合法,但因刘某构成预期违约,陈某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权

D.不合法,陈某应将汽车返还刘某,并赔偿因扣押汽车给刘某造成的损失


正确答案:D
9.答案: D 考点:抵押权的实现方式讲解:《物权法》第,195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陈某的行为是不合法的,陈某无权直接将抵押物扣押,也不能提前行使抵押权。故本题应选D。

第9题:

方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说:“我有一部手提电脑被刘某租去用了,就以它作质押吧,但租金不作质押。”孙某同意,遂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孙某实际占有电脑时质押合同才生效
B.如刘某书面同意,则质押合同生效
C.自双方达成合意时质押合同成立并生效
D.如刘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押合同生效

答案:C
解析: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质权合同为成立即生效的合同,即为诺成合同,自质权人与出质人就质权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并以书面的方式签署,则合同就已成立并且生效。《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10题:

个体户刘某为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将厂房作为抵押物向当地商业银行申请借款,双方依法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按照规定,下列情形中,商业银行有权要求处分该抵押厂房的是( )。

A.刘某被宣告死亡,无人代其偿还到期的银行借款
B.刘某经商业银行同意,将抵押厂房出租给李某使用
C.刘某到期没有偿还借款,但是与商业银行达成延期还款的协议
D.刘某因违法经营,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罚款

答案:A
解析: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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