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宗土地属兴旺村集体所有土地,张某于2003年8月1日经兴旺村同

题目

某宗土地属兴旺村集体所有土地,张某于2003年8月1日经兴旺村同意,市人民政府批准,以批准拨用方式与李某共同取得该宗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宅基地。批准土地面积为200m2,张某、李某各拥有90m2,根据地籍调查并经初步审查,该宗地实际界址清楚,土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一致,为200m2,集体土地使用权批准拨用手续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土地登记有关规定,建议为张某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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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以下哪些财产属于国家所有?()

A、城市的土地

B、村集体小学

C、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

D、农村的土地


答案:A

第2题:

某乡甲村内有乡办副食品加工企业一家,村 办林场一片。村内的耕地,过去由生产队集体耕种,以 后生产队改为组,由各组发包给本组的农户。依照法 律规定,以上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应如何确定?( )
A.乡办企业用地归某乡所有,林场土地归甲村所 有,耕地归各组所有
B.林场土地归甲村所有,其余土地归某乡所有
C.乡办企业用地和林场土地归某乡所有,耕地归 各组所有
D.所有这些土地都归某乡所有


答案:A
解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0条的规定,农民集 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 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 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 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由此可见,A项将土地的所有权 归属确定为“乡办企业用地归某乡所有,林场土地归 甲村所有,耕地归各组所有”是正确的,应为本题的 选项。

第3题:

刘家村在本村"四荒"土地发包过程中的下列哪种做法不符合《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A.村东的荒沟通过招标方式发包给邻村人张某

B.村西的荒丘通过拍卖方式发包给外乡人王某和陈某

C.村北的荒山通过公开协商方式发包给县林业开发公司

D.村南的荒滩依据村委会决议发包给本村人黄某、刘某和邱某组成的股份合作社


正确答案:D

第4题:

关于集体之间土地所有权界限的确定,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
B.乡镇或者村在集体所有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
C.经依法批准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应当对被占地的村民进行补偿
D.经依法批准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分别属于乡镇、村农民集体所有
E.乡镇企业使用本乡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有关的规定进行补偿和安置的,土地所有权转为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答案:A,B,D,E
解析:
经依法批准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分别属于乡镇、村农民集体所有。

第5题:

刘家村在本村“四荒”土地发包过程中的下列哪种做法不符合《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A、村东的荒沟通过招标方式发包给邻村人张某
B、村西的荒丘通过拍卖方式发包给外乡人王某和陈某
C、村北的荒山通过公开协商方式发包给县林业开发公司
D、村南的荒滩依据村委会决议发包给本村人黄某、刘某和邱某组成的股份合作社

答案:D
解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18条第(三)项规定:“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选项D不符合规定。

第6题:

刘家窑村在本村“四荒"土地发包过程中的 下列做法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是:()
A.村东的荒沟通过招标的方式发包给邻村人张某
B.村西的荒丘通过拍卖的方式发包给外乡人王 某和陈某
C.村北的荒山通过公开协商方式发包给县林业 开发公司
D.村南的荒滩依据村委会决议发包给本村人黄 某、刘某和邱某组成的股份合作社


答案:A,B,C
解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规定:“国家 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 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 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根据本条的规定,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的承包可以采取招 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所以A、B、C选项均正确。 村委会决议并不是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 的承包方式之一,D选项于法无据,不符合《农村土地 承包法》的规定。

第7题:

甲村与乙村相邻。1990年,为保证甲村A种经济作物的生长,甲村和乙村商量,由甲村每年支付乙村30000元钱,乙村则同意20年内,在与甲村接壤30米的范围内不种植B种经济作物,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此后多年,双方均照约定行事。2005年,乙村将与甲村接壤的一块地承包给了村民张某,承包期为20年。张某承包该地后,由于自己是种植B种经济作物的能手,于是准备种植一些,遭到了甲村的强烈抗议,乙村村委会也出面干涉,张某无奈只好暂时搁置。2010年,张某考虑到甲乙两村之间承诺的期限已满,又开始筹划种植B种经济作物。这时乙村和甲村又达成书面协议,决定将先前的约定再延续20年,同时考虑到张某的损失,甲村每年支付乙村的费用今后全部由乙村补偿给张某。张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决定承包地的使用方式,遂与两个村委会发生纠纷。关于本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随时有权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种植B种经济作物
B:张某应自2005年至2010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种植B种经济作物的义务
C:张某应自2005年至2025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种植B种经济作物的义务
D:张某应自2010年至2025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种植B种经济作物的义务

答案:B
解析:
本题中甲村的土地为需役地,乙村的土地为供役地,双方通过约定设立了合法的地役权。根据《物权法》第162条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可见,在1990年至2010年这段时间内,村委会作为土地所有权人设置的地役权应当适用于作为承包经营权人的张某。A项是错误的。但是在第一个地役权到期后,根据第163条规定,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本题中两个村子于2010年签订的协议是为了设定一个新的地役权,由于张某不同意,这个新的地役权不应该成立。所以,在第一个地役权到期后,张某不应当再负担地役权。只有B项是正确的。

第8题:

张某在其承包的村集体所有土地中发现了矿产资源,该矿产资源的所有者是()。

A.国家

B.该村

C.张某(在承包期间)

D.前三者共有


参考答案:A

第9题:

可以使用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情况是( )。

A、 兴办国有企业
B、 兴办乡镇企业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C、 农村村民建住宅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D、 乡(镇)村公共设施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E、 乡(镇)村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答案:B,C,D,E
解析:
[知识点] 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情形

第10题:

甲村与乙村相邻。1989年,为保证甲村经济作物的生长,甲村与乙村商量,由甲村每年支付乙村3000元,乙村则同意在20年内,在与甲村接壤的30米范围内不建烧砖厂,双方签订书面协议。2004年,乙村将与甲村接壤的一块土地承包给村民张某,期限20年。张某建烧砖厂烧砖,遭甲村的强烈反对。乙村的村委会也出面干涉,张某遂将烧砖厂闲置。2009年,张某考虑甲村与乙村的承诺期限已满,于是又开始建烧砖厂。这时,甲村与乙村又达成书面协议,决定将先前的约定再延续20年。张某遂与两村的村委会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随时有权在自已承包的土地上开设砖窑
B.张某应自2004年至2009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C.张某应自2004年至2024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D.张某应自2009年至2024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答案:B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物权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甲村与乙村之间1989-2009年间的地役权成立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前,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一定的限制,但是2009年以后续期的地役权成立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不能对抗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即张某只负有不在2004年至2009年间开设砖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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