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下列造成设计返工、停工、延迟或者修改情况中,发包人不应该增付费用的情形是()。
第1题:
订立设计合同后,由于发生( )原因可以延长设计合同期限。
A增加委托设计的范围
B设计的技术参数取值偏低修改设计
C设计文件未能通过审批修改设计
D勘察资料不准确导致设计返工
E发包人延误提交设计依据资料影响设计工作的进行
第2题:
由于变更计划、制造要求而造成设计工作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时,委托人应 ( )。
第3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在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商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7题:
第8题:
A、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B、双倍支付勘察人、设计人因此消耗的工作量
C、赔偿勘察人、设计人的损失
D、不必偿付任何费用
第9题:
第10题: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增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