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旧房时,计算土地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应包括()。

题目

转让旧房时,计算土地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应包括()。

  • A、房屋及建筑的评估价格
  • B、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 C、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 D、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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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以下项目中,转让新建房地产和转让旧房产计算其土地增值税增值额均能扣除的项目有( )。

A.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B.房地产开发成本

C.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D.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正确答案:AC
房地产开发成本转让新建房地产可扣除,但是转让旧房不可扣;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适用于存量房地产转让的扣除,不适用于新建房地产的扣除。

第2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土地增值税政策规定的是( )。

A.对社会团体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B.土地增值税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
C.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可以按照购房发票上所载的金额作为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D.扣除项目中的开发费用,其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当地税务机关决定

答案:A
解析:
选项B:土地增值税采用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选项C: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选项D:扣除项目中的开发费用,其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第3题:

转让旧房产,计算其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有()

A.旧房产的评估价格

B.支付评估机构的费用

C.建造旧房产的重置成本

D.转让环节缴纳的各种税费


正确答案:ABD
【解析】重置成本要乘以成新率才是扣除的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规定:纳税人交纳的评估费用,允许作为扣除项目金额予以扣除。

第4题:

按土地增值税有关规定,计算土地增值额准予扣除项目包括()

  • A、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 B、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
  • C、旧房及建筑物原值
  • D、转让房地产相关税金

正确答案:A,B,D

第5题:

某单位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其土地增值税应( )。

A.全额征收
B.征收一半
C.免征
D.征收70%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有关房地产税收的优惠政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第6题:

下列说法中,符合土地增值税有关规定的是( )。

A.企业转让旧房,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B.企事业单位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C.企业建造别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D.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答案:B
解析:
企业转让旧房,应照章缴纳土地增值税,故选项A错误。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故选项C错误。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故选项D错误。

第7题:

纳税人转让旧房产,计算其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有( )。


A.旧房产的评估价格
B.支付评估机构的费用
C.建造旧房产的重置成本
D.转让环节缴纳的各种税费

答案:A,B,D
解析:

第8题: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时因计算纳税的需要而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其支付的评估费用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额时予以扣除。 (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题中的表述是正确的。

第9题:

转让旧房在加计扣除时应按几年计算? 问:对纳税人转让旧房的,规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项目金额,2005年10月购买的房产在2010年6月出售,在加计扣除时应按几年计算?


正确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七条对转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的加计问题作出了如下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1年。超过1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可以视同为1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2005年10月购置2010年6月出售的房产,可按5年计算加计扣除。

第10题:

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

  • A、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
  • B、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
  • C、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速算扣除率-扣除项目金额×适用税率
  • D、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速算扣除率-扣除项目金额×适用税率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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