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试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和其他林地,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A、生态公益林B、用材林C、经济林D、薪炭林

题目

()是指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试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和其他林地,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 A、生态公益林
  • B、用材林
  • C、经济林
  • D、薪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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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以保存种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以及用于国防战备、景观保护和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称为( )。

A、特种用途林

B、防护林

C、能源林

D、经济林


正确答案:A

第2题:

公益林的涵义是()

A.为人类提供公益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

B.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需求

C.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

D.由公益性单位管辖的林地


正确答案:ABC

第3题:

以生产食用油料、干鲜果品、食品、调饮香料、茶桑、林化原料、药材及其他林副、特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称为( )。

A、防护林

B、经济林

C、能源林

D、用材林


正确答案:B

第4题:

在森林类别划分中,按主导功能不同将森林(含林地)划分为商品林与()。

  • A、生态公益林
  • B、用材林
  • C、薪炭林
  • D、防护林

正确答案:A

第5题:

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的是:( )

A.防护林
B.用材林、经济林
C.薪炭林
D.特种用途林

答案:B,C
解析:
考查林地使用权的转让。依据为《森林法》第15条规定,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2)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3)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依照前款规定转让、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的,已经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可以同时转让,同时转让双方都必须遵守本法关于森林、林木采伐和更新造林的规定。除本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6题:

《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 )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A.40

B.50

C.60

D.70


参考答案:D

第7题:

经济林的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但不得将经济林的林地改为()。

A.薪炭林地

B.非林地

C.用材林地

D.竹林地


正确答案:B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林地的经营管理权。《森林法》第l5条规定: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一)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三)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可见,经济林的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正确答案是B.

第8题:

以保障生态安全,发挥生态防护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称为( )。

A、用材林

B、能源林

C、防护林

D、经济林


正确答案:C

第9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用农用地罪规定的“数量较大”。

  • A、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达到五亩以上
  • B、非法占用并毁坏特种用途林地达到五亩以上
  • C、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 D、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以外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正确答案:A,B,C,D

第10题:

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的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正确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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