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有隙,甲伺机报复,一天晚上甲怀揣一把匕首来到乙路过处,将乙

题目

甲与乙有隙,甲伺机报复,一天晚上甲怀揣一把匕首来到乙路过处,将乙拦住,不让通过。甲还恶语相加,对乙肆意侮辱。乙愤怒至极,捡起路边的一块砖头向甲头部砸去。甲边躲边说:“这次是你先动手的!”然后掏出匕首向乙刺去,刺中乙腿部,致乙轻伤。甲的行为属于()。

  • A、故意伤害罪
  • B、正当防卫
  • C、防卫过当
  • D、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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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与乙发生口角后,乙声称要把甲杀死,并去商店买了一把匕首,甲怕乙杀死自己,就在乙从商店回来的路上,用猎枪打死了乙。甲的行为属于(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故意犯罪

D.假想防卫


正确答案:C
本题中的情形属于事先防卫。如果对尚未开始或者已经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行终了的侵害实行防卫,为不适时的防卫。防卫不适时不是正当防卫,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防卫人的刑事责任。

第2题:

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 A.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届时甲因害怕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 B.甲与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 C.甲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


正确答案:B
A项中甲、乙、丙、丁四人属于共同犯罪,界定共同犯罪停止状态的标准是一人既遂全体既遂。题中乙、丙、丁已着手实施了盗窃行为并且既遂,虽然甲未参与实行行为,但是他参与了共谋,未撤出自己在共同犯罪中的原因力,所以甲构成盗窃罪的既遂。B项属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指为犯罪制造工具、创造条件。甲携带工具向乙家走去是为了接近犯罪目标,为实施犯罪做准备,因此属于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行为。C、D两项属于犯罪中止。故选B。

第3题:

甲与乙有仇,甲伺机伤害报复乙。一天,甲得知乙在家,便带上匕首去乙家准备伤害乙。

如果甲到乙家,用匕首对乙实施了伤害行为,甲看到乙受伤后的痛苦状,而将乙送入医院救护,乙经抢救无效死亡。甲的行为应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D

第4题:

甲与乙发生争执后,甲扬言要把乙杀死,并去商店买了一把匕首,乙怕甲杀死自己,就在甲从商店回来的路上,用猎枪打死了甲,乙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参考答案:错误


正确答案:×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本题中乙的行为不是防卫过当,而属于假想防卫。

第5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随着现代行政法向着民主化的方向发展,行政契约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行政管理手段,它已经广泛适用于各个行政管理领域

B.甲与乙有隙,甲伺机报复,一天晚上甲怀揣一把匕首来到乙路过处,将乙拦住,甲还恶语相加,对乙肆意侮辱。乙愤怒之极,捡起路边的一块砖头向甲头部砸去。甲边躲边说:“这次是你先动手的!”然后掏出匕首向乙刺去,刺中乙腿部,致乙轻伤,则甲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

C.甲的父亲病重,甲决定将自己家的房屋卖掉,遂对乙说:“我父亲病重,没有办法,房屋价值20万元,现在10万元卖给你吧。”乙欣然同意。后甲后悔,诉至法院,此案中,乙的行为不构成乘人之危,合同有效

D.甲与乙是亲兄弟,但1988年后断绝往来。2006年2月,兄弟俩的父亲因心肌梗塞在乙家中死亡。2009年8月,原告甲以被告乙在父亲死亡后,未通知自己,便擅自料理后事,致使其在父亲死亡三年半后才得知此事,使其丧失了对父亲进行悼念的权利,将被告乙起诉到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乙的作为不具有违法性,法院对原告甲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正确答案:A
用排除法,A项,已经广泛适用于各个行政管理领域错误。B项甲是有预谋的伤人所以定故意伤害罪是对的。C项是甲主动找乙提出的,不存在乘人之危。D项中的悼念权利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属于人格权或身份权中的任何一种,所以不予支持。故选A。

第6题:

甲与乙因琐事发生争执后,甲扬言要把乙杀死,并去商店买了一把匕首。乙怕甲杀死自己,就在甲从商店回来的路上,用猎枪将甲打死。甲的行为属于(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故意犯罪

D.假想防止


正确答案:C
C【解析】防卫不适时有两种情况:一是事先防卫,二是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李某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而属于事先防卫。对于事先防卫造成的损害,符合具体犯罪构成的,按犯罪处理。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第7题:

请根据题回答85-88题:甲与乙有仇,甲伺机伤害报复乙。一天,甲得知乙在家,便带上匕首去乙家准备伤害乙

第85题:如果甲到乙家,用匕首对乙实施了伤害行为,甲看到乙受伤后的痛苦状,而将乙送入医院救护,乙经抢救无效死亡。甲的行为应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D

第8题:

甲想杀乙,就故意向乙挑衅,乙被激怒,上前殴打甲时,甲掏出准备好的匕首将乙刺死,甲的行为是:( )

A.防卫过当

B.正当防卫

C.故意犯罪

D.假想防卫


正确答案:C
【考点】防卫挑拨
【解析】本题中的情形属于防卫挑拨,指故意挑逗、引诱对方实施不法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加害于对方的行为。这种行为不具有防卫意识,是利用正当防卫的合法形式来实施危害他人利益的犯罪行为,应以有预谋的故意犯罪论处。

第9题:

甲与乙因琐碎事发生争执后,甲扬言把乙杀死,并去商店买了一把匕首。乙怕甲杀死自己,就在甲从商店回来的路上,用猎枪把甲打死。乙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正确答案:B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乙用枪打死甲时,甲并没有对乙实施侵犯,所以不存在正当防卫的问题,此时乙枪杀甲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第10题:

甲与乙素有仇恨,一日,甲见乙持匕首朝自己走来,遂拾起一块石头掷向乙,致乙重伤,后发现乙所持的匕首不过是玩具而已。甲的行为属于( )。

A.防卫过当

B.避险过当

C.犯罪

D.假想防卫


正确答案:CD
解析:甲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进行所谓的防卫,属于假想防卫,他在主观上有过失,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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