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的“相济”,主要是指在各类犯罪依法处罚时,要善于综合运用宽和严两种手段,对不同的罪犯和犯罪分子区别对待。做到()
第1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宋元著名的私修方书有()著《博济方》,严用和著有《严氏济生方》。
第3题:
朱熹以“存天礼、灭人欲“为核心的法律思想主张()。
A.因事制宜
B.“德礼丐刑”,“相为终始”
C.“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
第4题:
下列各种法律思想哪些是朱熹的()。
A因事制宜的变法理论和改革主张
B"应经合义",顺情便民
C"德礼政刑","相为始终"
D"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
第5题:
简述王夫之"严以治吏,宽以济民"的主张。
为了缓和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王夫之提出了“严以治吏,宽以济民”的主张。他认为在国家的治理中应该对官吏从严,对百姓从宽。他强调的"严以治吏"主要是指严惩贪赃枉法的官吏,特别是对大官僚更应该严惩。"宽以养民"是指对人民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减轻对农民的横征暴敛。
略
第6题:
量刑应当贯彻()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A、宽严相济
B、罚当其罪
C、有罪必罚
D、不枉不纵
第7题:
第8题:
朱熹“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的刑法主张。
在刑罚宽严的问题上,朱熹力主“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
第一,主张恢复肉刑,“今徒、流之法,既不足以止穿窬淫放之奸,而其过于重者则又有不当死而死,如强暴脏满之类者”。如果恢复肉刑,虽然摧残了人的肢体,却保全了他的性命,且又不能继续作恶。这是“仰合先王之意而不适当之宜”的办法。
第二,限制赎刑。他认为,原来规定的赎刑,只适用于轻罪。“罪之极轻,虽入鞭扑之刑而情法犹有可方议者。”后世出现的“赎五刑法,非圣人意也。”如果重罪仍适用赎刑,结果是有财者杀人伤人而可幸免刑狱之苦,无幸者又何其不幸。因此,对赎刑的使用必须严加限制。
第三,严惩“奸凶”。朱熹主张,对于危害封建统治的“奸凶”要迅速加以惩处,决不宽贷。他说:“早正典刑,使奸凶之人,不得以迁延幸免。以“以严为本”为原则,朱熹还要求维护封建等级制,审理案件须分清尊卑、上下、长幼、亲疏的区别,然后才判断其是非曲直。他向皇帝建议:“臣伏愿陛下深诏中外司政典狱之官:凡以下犯上、以卑凌尊者,虽直不右;其不直者,罪加凡人之坐;其不幸至于杀人者,虽有疑虑可悯,而至天奏谳,亦不许辄用拟贷之例。”由此可见,朱熹的“以严为本”,最终是以维护纲纪伦常为其根本原则的。为了维护纲纪伦常,他不惜抛弃“直”与“不直”的是非界限,混淆罪与非罪的区分。
第9题:
朱熹“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的思想体现在刑罚上为主张恢复肉刑。
A对
B错
第10题:
王夫之的司法主张主要包括()。
A原情定罪
B"同条共贯","相扶成治"
C"严以治吏"与"宽以济民"相结合
D"任法"与"任人"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