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某在某市甲区盗窃,又在该市乙区盗窃,逃窜至该市丙区时,被丙区公

题目

邱某在某市甲区盗窃,又在该市乙区盗窃,逃窜至该市丙区时,被丙区公安机关抓获,后丙区公安机关受理邱某的盗窃案。关于本案的管辖,错误的是()

  • A、由于甲区是最初犯罪地,应当由甲区公安机关管辖
  • B、由于丙区公安机关最初受理,应当由丙区公安机关管辖
  • C、甲区、乙区、丙区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
  • D、甲区、乙区公安机关有管辖权,丙区公安机关没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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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该案应当由( )人民法院管辖。

A.该市甲区

B.该市乙区

C.该市丙

D.该市丁区


正确答案:AD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引起的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的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题:

第 22 题 经常居住地为甲区、户籍所在地为乙区的李某,被丙区的公安局带到丁区限制人身自由达24小时之久,李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关于管辖法院的说法正确的是:

A.必须是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

B.必须是乙区或丙区人民法院

C.可以是甲区、乙区或者丙区人民法院

D.可以是甲区、乙区、丙区或者丁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考点]行政案件的管辖
[答案及解析] D。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参照《行政诉讼解释》第9条:“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故甲乙丁区均属于原告所在地,丙区为被告所在地,四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故正确答案为D。

第3题:

该案应当由( )人民法院管辖。

A.该市甲区

B.该市乙区

C.该市丙区

D.该市丁区

E.该市中级


正确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管辖。根据规定,因合同纠纷引起的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4题:

某市甲区某企业经位于乙区的市建委批准在甲区建设一栋3层的厂房。但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加至5层。市建委以其违法建房为由要求将整栋楼全部拆除。该企业不服向位于丙区的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经复议后决定责令该企业将超层部分拆除。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若该企业不服起诉的,应当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B.若该企业不服起诉的,可以向该市乙区人民法院起诉
C.若该企业不起诉,又不拆除超层部分的,该市建委可以申请甲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若该企业不起诉,又不拆除超层部分的,该市人民政府可以申请丙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A
解析:
考点:行政诉讼的管辖法院、申请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管辖法院
讲解: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行为,故应当以市政府作为被告起诉。市政府充当被告的情形下,受理该诉讼的法院必须是中级人民法院,故选项B错误。本题中的行 政行为是拆除房屋,针对的是不动产,故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甲区)的法院管辖。综合而言,若起诉,本案应由“甲区的中级法院”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甲区本身不存在中级法院,负责甲区的中级法院应当是市中级人民法院)。故选项A说法正确。
在复议机关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若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必须由复议机关申请,故选项C错误。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别管辖规则),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规则)。因此,本题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当由市政府向甲区人民法院申请。故选项D也是错误的。

第5题:

章某在某市甲区盗窃,又在该市乙区盗窃,逃窜至该市丙区时,被丙区公安机关抓获,后丙区法院受理章某的盗窃案。关于本案的审判管辖,错误的是?()

A:由于甲区是最初犯罪地,应当由甲区法院管辖
B:由于丙区法院是最初受理法院,应当由丙区法院管辖
C:甲区、乙区、丙区都有管辖权
D:甲区、乙区法院有管辖权,丙区法院没有管辖权

答案:A,B,C
解析:
【考点】地域管辖。详解:根据地域管辖的规定,由犯罪地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犯罪地又包括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本案,甲区、乙区为犯罪行为地,具有管辖权;抓获地并不属于管辖权的范围,不选。同时,当两个地方的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由最先受理的法院管辖;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来管辖。故ABC均是错误选项。

第6题:

如果该修理厂先后向该市甲、乙、丙、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该案应当由 ( )法院管辖。

A.该市甲区

B.该市乙区

C.该市丙区

D.该市丁区


正确答案:A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管辖权的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均受理了同一案件,则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7题:

位于某市甲区的物资公司与该市乙区的电子公司签订一份购销电子产品的合同,合同约定交货地为乙区电子公司建在该市丙区的仓库。因质量问题,物资公司向丙区法院起诉。丙区法院作出判决后,电子公司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在中级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因电子公司转移其在乙区某银行的存款,物资公司申请财产保全,该财产保全应当由哪个法院采取?()

A:甲区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丙区人民法院
D: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C
解析:
【考点】财产保全的管辖法院。详解:根据《民诉法解释》第161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应当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所以,C项正确。

第8题:

某市甲区居民徐某未经批准在乙区非规划区内建房,被乙区城建局勒令拆除。徐某不予理睬,乙区城建局欲申请法院强制拆除,应向( )提出申请。

A. 甲区法院 B. 乙区法院

C. 该市法院 D. 甲区和乙区法院均可


正确答案:B

第9题:

某省甲县居民杨某到某直辖市乙区某公司担任市场拓展专员,常年居住于该市丙区。一日出差至某自治区丁县。丁县公安局以杨某屡次嫖娼为由决定对其收容教育,并交付位于戊县的某市收容教育所执行。杨某不服起诉。下列哪些法院有权管辖本案?()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丙区人民法院
D:戊县人民法院

答案:A,C,D
解析:
杨某不服起诉,被告为丁县公安局。本案非重大复杂案件,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15条,由基层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第1句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丁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即丁县法院有权管辖法院。《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故本案也可由乙区法院管辖。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是收容教育这一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故原告杨某户籍所在地即甲县、经常居住地即丙区、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即戊县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本案,即甲县、丙区、戊县法院有权管辖本案。故A、C、D项应选。B项既非被告所在地法院,也非原告所在地法院,故排除之。

第10题:

章某在某市甲区盗窃,又在该市乙区盗窃,逃窜至该市丙区时,被丙区公安机关获,后丙区法院受理章某的盗窃案。关于本案的审判管辖,正确的是:( )
A.由于曱区是最初犯罪地,应当由曱区法院管辖
B.由于丙区法院是最初受理法院,应当由丙区法院管辖
C.甲区、乙区、丙区都有管辖权
D.甲区、乙区法院有管辖权,丙区法院没有管辖权


答案:D
解析:
考点:审判管辖
讲解:《刑事诉讼法》第24条是关于管辖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 辖。第25条规定,对于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在本案中,章某的盗窃地既包括甲 区,也包括乙区,因此,甲、乙区法院均有管辖权,丙区作为抓获地,不享有管辖权,故D 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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