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张某突然死亡,群众反映可能是张的妻子吴某与奸夫钱某害死的。侦查中获得以下证据材料: (1)吴某供认:因同钱某通奸,为达到与钱某结婚的目的,曾与钱某多次谋划杀张,那天张某的父母去亲戚家喝酒未归,深夜,趁张熟睡之际,钱某用钉锤猛击张的头部,将张打死……。 (2)钱某称案发当晚自己在家睡觉。 (3)张某的父母说,张某死的当天,我们不在家,不知是怎么死的,听吴某说是从楼上摔下来跌死的。 (4)邻居甲、乙、丙一致证明,吴、钱通奸是人所共知的事,张某的父母也可能知道,但他们为人老实,怕当干部的钱某报复,所

题目

农民张某突然死亡,群众反映可能是张的妻子吴某与奸夫钱某害死的。侦查中获得以下证据材料: (1)吴某供认:因同钱某通奸,为达到与钱某结婚的目的,曾与钱某多次谋划杀张,那天张某的父母去亲戚家喝酒未归,深夜,趁张熟睡之际,钱某用钉锤猛击张的头部,将张打死……。 (2)钱某称案发当晚自己在家睡觉。 (3)张某的父母说,张某死的当天,我们不在家,不知是怎么死的,听吴某说是从楼上摔下来跌死的。 (4)邻居甲、乙、丙一致证明,吴、钱通奸是人所共知的事,张某的父母也可能知道,但他们为人老实,怕当干部的钱某报复,所以不敢声张。 (5)经鉴定,确认尸体头部两处凹形骨折与吴交出的钉锤形状完全吻合,钉锤上有钱某的指纹印。 哪些证据是直接证据?哪些是间接证据?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直接证据有:吴某供述,钱某辩解,张某的父母的证言。
间接证据有:邻居甲、乙、丙证言,钉锤,指纹印,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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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乘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故意拿出面值100元的假币给司机钱某,钱某发现是假币,便让张某给10

张某乘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故意拿出面值100元的假币给司机钱某,钱某发现是假币,便让张某给10元零钱,张某声称没有零钱,并执意让钱某找零钱。钱某便将假币退还张某,并说:“算了,我也不要出租车钱了”。于是,张某对钱某的头部猛击几拳,还吼道:“你不找钱我就让你死在车里。”钱某只好收下100元假币,找给张某90元人民币。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使用假币罪

B.敲诈勒索罪

C.抢劫罪

D.强迫交易罪


答案:C

  解析:《刑法》第172条规定了持有、使用假币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19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题目中,甲虽然有使用假币的行为,但是如果仅是题目中所交代的100元的话,可以不按照犯罪处理。排除A选项。《刑法》第226条规定了强迫交易罪。甲的行为显然不符合强迫交易罪的犯罪构成,甲不构成强迫交易罪。排除D选项。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在一些情况下不太容易区别。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相同点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都可以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它们的不同点在于,抢劫罪一般都是当场获取财物,如被害人不立即交付财物,威胁的内容立即成为现实;以暴力威胁的敲诈勒索往往不是当场取得财物,而是事后取得财物。此外,依《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敲诈勒索罪;而抢劫罪没有数额的要求。本题中,甲以暴力相威胁,当场劫取财物,虽然数额不大,但仍构成抢劫罪。因此选C项。

 

第2题:

钱某匈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胡某、甲、乙可Ⅳ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CD
[考点]法定继承人
[解析]《继承法》第l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本题中,钱某死亡后,其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为钱某的子女甲、乙。对于胡某,由于其在钱某死亡前,已经与钱某离婚,故其不能作为配偶继承胡某的遗产,因此,选项A错误。吴某死亡后,一方面,作为其配偶的胡某可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吴某遗产;另一方面,作为其婚生子女的丙、丁也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而作为吴某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乙同样可以继承其遗产。但是对于甲,由于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经成年,所以甲肯定不属于与吴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范围,甲无法继承吴某的遗产,据此,选项B错误,选项CD正确。

第3题:

案情:2003年辽宁省商人张某某突然死亡,周围的群众反映可能是他的妻子刘某与其奸夫占某合谋害死的。

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了以下证据:

(1)刘某供认,为了同占某结婚,两人多次谋划杀死张某某,最终乘张某某熟睡的时候,占某用铁锄将其杀害。

(2)占某向侦查机关做了与刘某一样的供述,承认杀了张某某。

(3)刘某的公公,即张某某的父亲说,在张某某死的当天,他不在家,听儿媳妇刘某说张某某是不小心摔倒死的。

(4)邻居张三证明,刘某与占某通奸已久,周围的人所共知,张某某的父母也有所耳闻,只是,他们一家老实,没有声张。

(5)从占某家里搜出来的铁锄一把,其外形与死者的伤口吻合;铁锄上有血迹,经鉴定与死者张某某的血相吻合。

(6)张某某的尸体。问题:

(1)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收集的上述证据分属于哪些法定证据种类?

(请按照法定证据种类,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分类列举)

(2)侦查机关收集的上述证据中,哪些是无罪证据?哪些是间接证据?哪些是传来证据?哪些是言词证据?


参考答案:(1)物证:铁锄(1分)、铁锄上的血迹(1分)、张某某的尸体(1分);
证人证言:刘某公公的证言(1分)、邻居张三的证言(1分);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刘某的供述(1分)、占某的供述(1分);鉴定结论:铁锄上血迹的鉴定(1分)。(2)无罪证据:刘某公公的证言、(2分)间接证据:铁锄(1分)、铁锄上的血迹(1分)、邻居张三的证言(1分)、铁锄上血迹的鉴定
(1分)、张某某的尸体(1分);
传来证据:刘某公公的证言(1分);言词证据:刘某公公的证言(1分)、邻居张三的证言(1分)、刘某的供述(1分)、占某的供
述(1分)。

第4题:

李某与张某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某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张某败诉后,张某拒不 执行。某区人民法院根据李某的申请开始执行张某的一辆汽车和一间房屋。请回答
在执行中,案外人钱某向法院主张,张某的那辆汽车巳经抵押给自己,并以自己享有 抵押权为由提出异议。但张某否认将汽车抵押给钱某。经审查,法院驳回钱某的异议。钱某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钱某只能以李某为被告起诉
B.钱某只能以张某为被告起诉
C.钱某可选择张某为被告起诉,也可选择李某为被告起诉
D.钱某应当以张某和李某为共同被告起诉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 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提起诉讼,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并请求对执行标的停止执 行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应当以申请_行人和 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选项D正确。

第5题:

张某乘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故意拿出面值100元的假币给司机钱某,钱某发现是假币,便让张某给10元零钱,张某声称没有零钱,并执意让钱某找零钱。钱某便将假币退还张某,并说:“算了,我也不要出租车钱了。”于是,张某对钱某的头部猛击几拳,还吼道:“你不找钱我就让你死在车里。”钱某只好收下100元假币,找给张某90元人民币。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A.使用假币罪

B.敲诈勒索罪

C.抢劫罪

D.强迫交易罪


正确答案:C
解析:《刑法》第172条规定了持有、使用假币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19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题目中,甲虽然有使用假币的行为,但是如果仅是题目中所交代的100元的话,可以不按照犯罪处理。排除A选项。《刑法》第226条规定了强迫交易罪。甲的行为显然不符合强迫交易罪的犯罪构成,甲不构成强迫交易罪。排除D选项。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在一些情况下不太容易区别。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相同点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都可以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它们的不同点在于,抢劫罪一般都是当场获取财物,如被害人不立即交付财物,威胁的内容立即成为现实;以暴力威胁的敲诈勒索往往不是当场取得财物,而是事后取得财物。此外,依《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敲诈勒索罪;而抢劫罪没有数额的要求。本题中,甲以暴力相威胁,当场劫取财物,虽然数额不大,但仍构成抢劫罪。因此选C项。

第6题:

【案情】张某因堵博负债累累,为尽快筹钱还债,找朋友王某借钱,王某未答应。张某便心生歹意,骗钱某说,王某欠其20万元钱迟迟未还,请钱某帮助其索要欠款,并允诺要回款项后给钱某3万元钱作为酬谢。钱某答应了张某。二人约好,由钱某以谈生意为名将王某约到附近的金海宾馆205房间,然后将王某扣押,由钱某进行看管。次日,张某和高某即对王某施以暴力,强迫其拿钱。王某没有办法,只能骗公司出纳说公司购买产品需要20万现金,让出纳将现金送到宾馆附近的汽车站交给钱某。出纳来到汽车站后,发现情况有所不对,于是拒绝将钱交给钱某,钱某便威胁出纳说,如果不交钱,就杀死王某。出纳不得已将20万元现金交给钱某。钱某带着钱回到宾馆后,发现张某已经不见踪影,而王某已经断气。于是,钱某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将陈某逮捕归案。事后经查,因钱某想跳窗逃走,而被张某用尖刀刺中胸部死亡。 问题: 1.张某将王某扣押向其索要2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 2.钱某将王某扣押向其索要2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 3.张某与钱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4.钱某在汽车站取得出纳20万元的行为是否另行构成敲诈勒索罪?为什么? 5.张某对王某的死亡,应当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6.高某对赵某的死亡后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及解析】
1.构成抢劫罪而非绑架罪,因为张某是直接向王某索取财物,而非向第三者索取财物。
2.构成非法拘禁罪,因为钱某并无绑架的故意,而以为是索要债务。
3.构成共同犯罪。因为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张某的抢劫罪与钱某的非法拘禁罪之间成立共同犯罪。
4.不另外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钱某的行为属于拘禁他人之后,索取债务的行为,缺乏非法占有的目的。
5.不另定故意杀人罪,因为张某的故意杀人行为包含在抢劫罪当中。
6.不负刑事责任,因为张某的杀人行为超出了钱某的故意范围。

第7题: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CD

第8题:

吴某今年25岁,当地群众都认为他是“半呆”。同村的张某夫妇因事要外出,找到吴某,给他20元钱,让他为他们看三天的鸡场。张某夫妇走后的第二天,来了几个青年偷鸡,吴某反而还帮助他们偷鸡,张某回来发现少了300只鸡,价值1500元,遂要求吴某的父亲赔偿,吴某的父亲以不知此事为由拒绝赔偿。则这笔损失该由谁承担?( )

A.由张某夫妇承担

B.由吴某承担

C.由吴某的父亲承担

D.由吴某的父亲承担主要的责任,张某夫妇承担适当的责任


正确答案: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其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吴某与张某的约定无效,自然也不该由吴某负责。故选A。

第9题:

小王母亲张某离婚后,1996年又与钱某结婚,小王随母亲一起生活,2012年,小王母亲与钱某离婚,对于小王的抚养问题发生了争执,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钱某对小王进行了事实上的抚养,对小王享有抚养权
B:即使张某与钱某离婚,小王与钱某之间的继承关系并不消灭
C:如果钱某不愿再继续抚养小王,小王则应当由其生父母继续抚养
D:一旦钱某和张某离婚,小王与钱某之间的关系即告结束

答案:D
解析:
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就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这样,继父母与生父母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法对继子女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如果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离婚的,依照有关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据此,未成年的继子女在随生父或生母共同生活后,其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自然终止,继父或继母对其继子女的继承权也应随之消灭。但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的生父母离婚时,已将继子女抚养成年、接近成年或能够独立生活的,应当不影响继父母对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承权。

第10题:

张某突然死亡,群众反映可能是其妻吴某与奸夫钱某害死的。侦查人员获得的下列证据材料中属于传来证据的是:( )

A.吴某供述钱某为达到与其结婚的目的,深夜趁张某熟睡之际,用钉锤猛击张某的头部将其打死
B.张某的父母说,张某死的当天我们不在家,听吴某说是从楼上摔下来跌死的
C.邻居甲、乙、丙一致证明,吴、钱通奸是人所共,知的事,张某的父母也可能知道,但他们为人老实,怕当干部的钱某报复,所以不敢声张
D.确认尸体头部两处凹形骨折与吴某交出的钉锤形状完全吻合的法医鉴定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以证据来源作为划分标准,凡是直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为原始证据,凡是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即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为传来证据。B项属于传来证据,A、C、D项属于原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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