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晚,乙撬门侵入的住宅后,

题目

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晚,乙撬门侵入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伤,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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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撬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轻微击伤,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A.故意伤害罪

B.正当防卫

C.防卫不适当

D.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个人认为是B

甲并非有意伤害他人,只是在保护自己的财产进行的防护.乙侵权在先,导致自己受伤,对此甲没有侵权.

至于B与C,防卫的时间问题,由于乙是正在进行侵权的时候被防卫装置击伤,所以防卫适时,构成正当防卫

 

第2题:

以下属于正当防卫的是?()

A.甲将乙撞伤,并想要逃离现场。乙想让甲将自己送去医院,并对其实施暴力。乙的行为也是一种正当防卫

B.身材高大的甲看到一个身材矮小的乙想要非法入侵自己(甲)住宅 ,甲用菜刀砍伤乙致轻伤。甲的行为仍构成正当防卫

C.杨某与赵某在船上发生争执,赵某追打杨某过程中失足落水,不谙水性,向杨某求救。杨某害怕身材健壮的赵某上来继续打他,不予理睬,后赵某被经过的其他船只救起。杨某对赵某不成立不作为犯罪,成立正当防卫

D.醉驾的甲撞伤行人后欲跑路,被正义感爆棚的路人乙拦截殴打,将其打成轻伤。路人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参考答案:ABCD

第3题:

甲某与乙某发生口角后,声称要杀死乙某。乙某怕甲某真的要杀死自己,决定先下手为强,回到家中取出猎枪,埋伏在自家附近,在甲某经过其家门口时,开枪将甲某打死。乙某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故意犯罪

D.假想防卫


参考答案:C

第4题:

甲外出时,在门口设置了强电流,小偷撬门盗窃被电死。甲的行为属于( )。

A、故意伤害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D、不构成犯罪


答案:C

第5题:

甲家中有一只泰迪犬。某日晚,乙撬门而入拿去卧室财物若干。甲发觉报警并命令猛犬咬住乙,造成乙轻伤。甲报警成功将乙抓获。入室盗窃遭狗咬住,甲的放狗行为属于()。

A、故意伤害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D、民事侵权,不构成犯罪


答案:B

第6题:

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撬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A.故意伤害罪

B.正当防卫

C.防卫不适时

D.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甲为保护自己的住宅而在住宅内设置防卫装置,对不法侵害人乙正在进行的盗窃行为进行了制止,造成乙轻伤,甲的这种行为既不是假想防卫,又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而成立防卫过当,因此,应为正当防卫,B项应入选。而且,正当防卫(未过当)是一种合法行为,不成立侵权。

 

第7题:

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侵入时遭到低功率触电导致受伤的装置)。某日晚,乙撬门侵入甲的住宅,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属于( )。

A、故意伤害

B、防卫过当

C、正当防卫

D、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C

第8题:

第 39 题 甲为了防盗,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晚,盗贼乙橇门潜入甲的住宅后,触动了防卫装置,并被击为轻伤。下列选项中,对甲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

A.故意伤害罪

B.正当防卫

C.防卫不适时

D.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甲为保护自己的住宅而设置防卫装置,对不法侵害人乙正在进行的盗窃行为进行了制止,造成乙轻伤,甲的这种行为既不是防卫不适时(假想防卫,事后防卫),又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而成立防卫过当,因此,应为正当防卫,而且,正当防卫(未过当)是一种合法行为,不成立侵权。

第9题:

甲家中有一只藏獒,某日晚,乙撬门而入拿去卧室财物若干。甲发觉命令狗咬住乙,狗咬住乙的脖子不放,导致乙死亡。甲的放狗行为属于( )。

A、故意伤害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D、民事侵权,不构成犯罪


答案:C

第10题:

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宿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撬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

A.故意伤害罪

B.正当防卫

C.防卫不适时

D.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为了预防侵害而预先采取防范措施的情形,如在门上装置自动栓,或在墙上插上玻璃碴等。防卫人预先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侵害发生之前作防卫的准备,以便在发生不法侵害时予以反击,发生防卫效果。这种行为,从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精神来看,应当是允许的,防卫的效果也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只要该行为没有危及公共安全,就可以认为是正当防卫。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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