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规章制定的立项与起草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题目

下列有关规章制定的立项与起草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A、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的下级政府认为需要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有权向其报请立项
  • B、规章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和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年度规章制订工作计划必须包含的内容
  • C、起草规章听取意见的,应当采取书面方式
  • D、起草单位对起草的规章举行听证会的,可以不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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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规章的立项、起草、(),适用《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A.审查

B.决定

C.公布

D.解释


答案:A.B.C.D

第2题:

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关于税务规章的制定程序的陈述正确的是( )。

A.立项、决定和公布、审查、起草

B.立项、审查、决定和公布、起草

C.立项、起草、决定和公布、审查

D.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


正确答案:D
解析:我国税务规章的制定程序:立项(国家税务总局内部机构及有关部门)、起草(申请立项单位负责起草)、审查(法制部门)、决定(局务会议)和公布(报局长签署后)。

第3题:

行政法规和规章按以下程序制定:( )。

A:立项

B:起草

C:审查

D:决定与公布


参考答案:ABCD

第4题:

某省会城市的市政府拟制定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的规章。关于此规章的制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应先列入市政府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中,未列入不得制定
B.起草该规章应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C.此规章送审稿的说明应对制定规章的必要性、规定的主要措施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等情况作出说明
D.市政府法制机构认为制定此规章基本条件尚不成熟,可将规章送审稿退回起草单位

答案:B,C,D
解析:
选项A错误。《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国务院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执行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的领导。对列入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的项目,承担起草工作的单位应当抓紧工作,按照要求上报本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在执行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对拟增加的规章项目应当进行补充论证。
选项B正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起草规章,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选项C正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规章送审稿的说明应当对制定规章的必要性、规定的主要措施、有关方面的意见等情况作出说明。
选项D正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规章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单位:(一)制定规章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二)有关机构或者部门对规章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单位未与有关机构或者部门协商的;(三)上报送审稿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

第5题:

关于制度审查,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制度审查是制度制定修订的必经环节

B.制度内容审查可以和制度立项审查同步进行

C.起草部门送审规章制度时应填具《规章制度审查申请表》

D.制度管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制度与政策类规章制度的审查


正确答案:B

第6题:

我国行政法规的制定一般要遵循以下程序()。

A.立项、组织起草、审查、决定与公布

B.立项、审查、组织起草、决定与公布

C.组织起草、立项、审查、决定与公布

D.审查、立项、组织起草、决定与公布


参考答案:A

第7题:

税务规章的制定程序,表述正确的是 ( )。

A.立项起草审查 决定和公布

B.立项审查 决定和公布起草

C.立项起草 决定和公布审查

D.立项决定和公布审查 起草


正确答案:A

第8题:

关于规章制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起草的规章直接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起草单位必须举行听证会

B.部门规章送审稿,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统一审查

C.除特殊情况外,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D.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制机构依法报有关机关备案


正确答案:CD
【答案】CD
【考点】规章的制定程序
【解析】《立法法》第74条规定:“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为此,国务院2001年11月16日以国务院令第322号发布了于2002年1月1日生效的《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该条例对规章的制定程序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关于规章起草阶段的听证程序,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l5条规定: “起草的规章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起草单位也可以举行听证会。”可见,依本条规定,除起草的规章直接涉及公民切身利益之外,还需要有关方面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并且起草单位依法是“也可以”举行听证会而不是“应当”举行听证会,即听证会并非法定必经程序,因此A项错误,不应入选。关于规章的送审制度,《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8条第l款规定:“规章送审稿由法制机构负责统一审查。”此处的法制机构是指作为规章制定主体的行政机关中的法制机构。根据同法第1条规定,具体负责规章制定工作的是“国务院部门法制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以下简称法制机构)”。可见,部门规章送审稿,依法应由该部门的法制机构负责审查,而不是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统一审查。因此B项错误,不应人选。关于B项,考生应当理解,国务院部门作为规章立法权的主体,本身就有权决定和发布规章,其制定的规章依法只需向国务院备案,而不需由国务院审查其内容,应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负责审查的是行政法规的送审稿。对此,《立法法》第59条第1款规定:“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考生应当注意区别规章和行政法规在制定主体和有关程序上的不同。关于规章的公布和施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2条规定:“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规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见,除法定特殊情况外,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因此C项正确,为应选项。关于规章的备案制度,《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4条规定:“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制机构依照《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可见,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制机构依法报有关机关备案。因此D项正确,为应选项。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于2002年1月1日生效,是一部较新的行政法规,虽未列入2003年司法考试的必读法律法规之列,但本题的考查提醒我们。对于指定汇编虽未收入但与大纲内容有密切联系的重要法律法规,复习中涉及时也要有必要的了解和掌握。

第9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规章的制定程序的有( )。

A.立项
B.执行
C.决定和公布
D.审查
E.起草

答案:A,C,D,E
解析:
税务规章的制定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

第10题:

某省人民政府计划就某直接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制定规章。于是决定由某有关内设机构负责起草,并邀请有关专家就某些重大意见分歧举行了一系列的论证会。该省法制机构在对规章送审稿统一审查后,以规章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单位未与有关机构协商为由退回起草单位。最后规章经省人民政府全体会议通过,该省人民政府公报及时刊登了公布该规章的命令,其中包括制定机关、序号、规章名称、通过日期、省长署名及公布日期。关于该规章制定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起草单位应当为法制机构,该省决定由某有关内设机构起草的做法于法无据
B:该起草单位不能只举行论证会,还应当公布有关重大意见分歧并举行听证会
C:法制机构在审查后将送审稿退回的做法是合法的
D:省人民政府公报刊登的该规章的公布命令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C
解析: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3条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可以确定规章由其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负责起草工作,故A错误。第15条规定,对直接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重大意见分歧,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也可以举行听证会。因此,B项“应当公布有关重大意见分歧”的说法是正确的,但认为“应当”举行听证会的观点是错误的。第19条规定,规章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单位:(1)制定,规章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2)有关机构或者部门对规章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单位未与有关机构或者部门协商的;(3)上报送审稿不符合本条例第17条规定的。选项C正确。第30条第1款规定,公布规章的命令应当载明该规章的制定机关、序号、规章名称、通过日期、施行日期、部门首长或者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署名以及公布日期。公布内容中缺少规章的“施行日期”,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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