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改法为律,律自秦始。清末著名法学家沈家本说:“改律之事,乃变

题目

商鞅改法为律,律自秦始。清末著名法学家沈家本说:“改律之事,乃变法之大者也。” 13。秦朝的命、令、制、诏,在法律意义上没有原则性的区别,都是皇帝针对特定的事项、特定的对象临时发布的命令、批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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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有关沈家本修律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沈家本主持了清末大部分商事法律的修订

B.沈家本主持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

C.沈家本在修律过程中强调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刑法原则

D.沈家本企图通过修律活动收回治外法权


正确答案:A
解析:考查要点是沈家本对修律活动所作的贡献。清末修律始终与沈家本息息相关。沈家本从任刑部补官以来,专攻法律之学。历任山西按察使、刑部左侍郎、大理寺正卿、刑部右侍郎、修订法律大臣等职。沈家本精通中国古代法律,对西方法律的研究也有很深的造诣,他批判总结古今中外法律,是一位具有强烈爱国主义思想的开明官僚。在沈家本主持下,清末对我国的法律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不过需要注意,沈家本并没有参与大多数商事法律的修订,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清末修律的重点是对刑律的修订,在沈家本的主持下,清末制定了我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大清新刑律》,可见,B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沈家本在修律过程中,根据西方“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资产阶级刑法原则,反对比附断案,在他起草的新刑律时强调:“旧律之宜变通者,厥有五端”,其中之一就是“删除比附”,可见,C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沈家本修律过程中,英国曾经保证,如果清末实施修律,英国将放弃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沈家本依此力图通过修订法律收回治外法权,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可见,D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当然,张之洞对于沈家本的这种看法持怀疑态度。张之洞指出:西方列强专视国家兵力之强弱,船坚炮利,试图通过修律收回治外法权是不可能的。平心而论,张之洞的看法不无可取之处,但是,这并不能否认清末修律的重要意义。

第2题:

清末修律“礼法之争”的“礼教派”代表人物是()。

A.沈家本

B.劳乃宣

C.张之洞

D.伍庭芳

E.景耀月


参考答案:B, C

第3题:

清末变法修律的主持人是()

A.沈家本

B.张之洞

C.袁世凯

D.劳乃宣


参考答案:A

第4题:

下列有关沈家本修律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沈家本的修律活动使中国法律走向近代化
B.沈家本修律活动的最主要成果是制定了《大清现行刑律》
C.沈家本的修律活动使中国收回了治外法权
D.礼教派对沈家本修律活动的攻击集中在《大清新刑律》上


答案:D
解析:
【精解】A项错在:沈家本的修律活动没有使中国法律走向近代化,但修律活动拉开了中国法律走向近代化的序幕。B项错在:沈家本修律活动的最主要成果是制定了《大清新刑律》,而不是《大清现行刑律》。C项错在:沈家本试图通过修律活动收回治外法权,但这是不可能的。只有D项正确。

第5题:

清末修律过程中,礼教派的代表人物有(  )。
A.沈家本
B.张之洞
C.劳乃宣
D.伍廷芳


答案:B,C
解析:
解析:张之洞和劳乃宣为清末礼教派的典型代表人物。

第6题:

下列有关清末商事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A.清末政府和北洋政府都实行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B.沈家本参与起草了《钦定大清商律》C.日本法学家参与了清末的商事立法活动D.《大清商律草案》分为总则、公司律、破产律、票据法和海船律五编


正确答案:AC

沈家本作为清末修律的主持者,主持制定了刑律、民律、诉讼律、组织法等各方面的部门法,但在商事法律的修订方面,除了商定《破产律》外,并未参与其他商事法律的修订。故B项错误。《大清商律草案》分为总则、商行为、公司律、票据法和海船律五编,但不包括破产方面的内容。故D项错误。

第7题:

清政府为了顺利进行清末修律活动,特任命(  )为修订法律大臣。
A.沈家本
B.张之洞
C.伍廷芳
D.劳乃宣


答案:A,C
解析:
【精解】在张之洞的举荐下,清政府特任命沈家本、伍廷芳为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是中国近代法学的泰斗,是引导中国法律走向近代化的第一人,且沈家本精通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而伍廷芳则精通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这两个人是修订法律合适的人选。

第8题:

清末修律中“法理派”的代表人物是()

A.张之洞

B.刘坤一

C.沈家本

D.劳乃宣


参考答案:C

第9题:

下列有关清末商事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清末政府和北洋政府都实行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
B.沈家本参与起草了《钦定大清商律》
C.日本法学家参与了清来的商事立法活动
D.《大清商律草案》由总则、公司律、破产律、票据律和海船律五编组成


答案:A,C
解析:
清末政府和北洋政府实行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而南京国民政府实行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体例。南京临时政府因存在的时间短,故谈不上民事立法体例的问题。《大清商律草案》由总则、商行为、公司律、票据法和海船律五编组成。

第10题:

商鞅改法为律,律自秦始。清末著名法学家沈家本说:“改律之事,乃变法之大者也。”。


正确答案: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