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国实际,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总供求失衡的可能性和形式。
第1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从( )方面考察社会总供求是否平衡。
A.通货膨胀率
B.资金利税率
C.商品供求差率
D.经济增长率
E.居民储蓄余额增长率
第2题:
第3题:
如果财政赤字过大,就会引起社会总供求的膨胀和社会总需求的失衡。 ( )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A、货币均衡
B、国际收支均衡
C、社会总供求均衡
D、微观经济基础的完善
第7题:
第8题:
联系实际.论述法律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律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律对市场经济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
(1)法律在宏观方面的作用
法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引导、促进、保障和必要的制约方面。
具体表现为:对经济发展方向的引导作用;对经济体制的确立作用;对宏观经济秩序的保障作用;对市场经济中消极因素的制约作用;对不同主体利益关系的协调作用;确立和保障市场经济的开放性和国际性。
每个要点应联系实际,展开论述。
(2)法律在微观方面的作用
确立市场主体的独立性,市场主体的行为需要法律来规范,市场主体的独立地位需要法律来确认和保障;
确认和保障契约关系的平等性,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活动,几乎都是通过契约来实现的,契约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需要法律来确认和保障;
确认市场经济交易过程中的自由与平等竞争的具体规则,法律对市场经济作为自由竞争的经济和平等竞争的规则确认与保护;
保护市场经济运行中市场准人与交易的正常法律秩序,市场经济需要有正常的市场准人、市场交易秩序,这些都离不开法律的作用。
以上四个要点应联系实际,展开论述。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