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司法实践中对证明责任含义的理解。

题目

简述我国司法实践中对证明责任含义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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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刑事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酌定情节。


参考答案:

刑事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酌定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
(1)犯罪的动机。(1分)
(2)犯罪的手段。(1分)
(3)犯罪的时间、地点。(1分)
(4)犯罪侵害的对象。(1分)
(5)犯罪造成的损害结果。(2分)
(6)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1分)
(7)犯罪后的态度。(1分)


第2题:

简述在我国应如何理解国际商事仲裁中“国际”和“商事的”的含义。


正确答案: (1)以单一的住所或惯常居所作为连结因素,当事人中至少一方的住所或惯常居所不在内国的,则为国际仲裁。
(2)以单一的国籍作为连结因素,当事人中至少一方的国际是非内国国籍的,则为国际仲裁。
(3)以国籍、住所、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多种连结因素作为界定标准,只要上述连结因素之一不在内国,即为国际仲裁。
(4)以仲裁地唯一双方营业地所在国之外,争议双方当事人营业地位于不同的国家为标准。
(5)以争议性质为标准。尽管存在标准上的差异,但总的发展是趋于广泛的,一般来说,都将满足上面标准之一,就认定具有国际性。

第3题:

简述司法独立的含义。


参考答案:(1)司法权由法院行使,不受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干涉;
(2)一个法院的审判活动,不受另一个法院的干涉,尤其是上级法院的干涉;
(3)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坚持独立,不受各方面意见包括检察官控诉的影响,法官按"自由心证"和"无罪推定"原则办事,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有罪则应认定无罪;
(4)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所发表的一切言论,所做的一切行为,不受法律追究。

第4题:

简述国外对拍卖含义的理解


正确答案: (1)《美国百科全书》对拍卖的释义是:“拍卖是将财产交给出价最高者的公卖方式。”
(2)《英国牛津法律打辞典》的诠释是:“拍卖是一种出售或出租的方式,买主不断地出高价竞相购买或租取。拍卖通常是在做过广告之后,由一位特许的拍卖者公开进行的”
(3)美国经济学家R.P.麦卡菲认为:“拍卖是一种市场状态,此市场状态在市场参入者标价基础上具有决定资源配置和资源价格的明确规则。”

第5题:

对国际商法中“国际”做出广义的理解更符合目前国际司法实践中国际商事活动的现实状况。


正确答案:正确

第6题:

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对言词证据的运用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1、作为“言词证据”的证人证言,往往不是以言词的形式出现,在很多情况下,常以书面的证词代替口头陈述。
2、审查起诉主要依靠单纯阅卷,对于侦查阶段收集到的证人证言,通常都加以认可而不再进行核查,偏重于“互相配合”而忽视了“互相制约”。
3、法庭开庭审理时,很少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要求鉴定人出庭的更少。法庭调查中一般只是由办案人员代替证人宣读“证人证言(节录)”。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无法对证言的内容进行交叉询问和辩论、质证,致使《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流于形式。

第7题: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普遍认为银行负有鉴别客户身份证明真伪的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

第8题:

简述我国三大诉讼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


参考答案: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由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承担;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由被告人承担;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既不是绝对由原告承担,也不是绝对由被告承担,而是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由原被告分担。


第9题:

简述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


正确答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集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0题:

简述我国理论界关于证明责任性质的观点。


正确答案: 在我国理论界,关于证明责任性质存在几种观点,主要有权利说、义务说、责任说和负担说。
权利说认为,证明责任是责任承担者的权利。
负担说认为,证明责任既非权利,也非义务,仅是当事人为得到胜诉结果而在实际上产生的必要负担。使种说法只将证明责任与败诉风险联系起来,而没有与提出证据的责任或起诉成立的风险联系起来。
责任说认为,证明责任属于证明主体的法律责任。既包括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责任。也包括不能证明时,承担其主张不成立的风险,既非权利,也非义务。
义务说认为,证明责任是法律要求当事人履行的诉讼义务,不履行该义务。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