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岁的李老太太在家中采用迷信的方法为刘某看病,获得刘某人民币9

题目

64岁的李老太太在家中采用迷信的方法为刘某看病,获得刘某人民币9千元,法院宣判后,她一再声称,我没有文化,我不懂法,我有罪。李老太的行为形成哪一种法律关系()。

  • A、调整性法律关系
  • B、横向法律关系
  • C、单向法律关系
  • D、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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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约定由刘某向李某履行债务,现因为刘某没按约定履行债务,则李某应请求谁来承担违约责任()

A.王某

B.刘某

C.王某和刘某共同

D.王某或刘某


参考答案:A

第2题:

64岁的李老太太在家中采用迷信的方法为刘某看病,获得刘某人民币9千元,法院宣判后,她一再声称,我没有文化,我不懂法,我有罪。李老太的行为形成哪一种法律关系()。

A.调整性法律关系

B.横向法律关系

C.单向法律关系

D.民事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D

第3题:

中学生刘某在星期日晚上以父母外出,家中无人为由寄宿在同学李某家中。深夜,李某的父亲下班后,得知刘某住在家中,便以未成年人不得夜不归宿为由,让刘某立即起床走人。问李某父亲的做法妥当吗?你认为他应该怎样做?


参考答案:不妥。应当同刘某家长或学校、公安机关联系。

第4题:

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刘某呼叫救火并参与扑火。在救火时,刘某手部烧伤。事后,刘某花去医疗费3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
B.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
C.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
D.陈某无须偿付刘某

答案:C
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的也包括他人的,或者仅为他人的),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题干中刘某扑火属于无因管理。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

第5题:

刘某(男,28岁)在野外游玩时,遇到正在山上寻找草药的李某(女,19岁),见李某孤身一人,便起了歹意,将李某强奸。事毕,刘某起身穿衣,李某趁机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将刘某砸倒在地上,然后急忙穿上衣服跑回家中。事后鉴定刘某受重伤,经调查刘某曾多次绑架、劫持妇女实施强奸行为。关于李某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事后防卫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D.紧急避险


正确答案:B
[考点]正当防卫
[答案及解析]B。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的实质理解:在具体场合不法侵害人对被害人的威胁是否消失。这里涉及正当防卫与事后防卫的区别问题,虽然刘某的强奸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但李某仍在刘某的控制中,不能完全排除刘某继续加害的可能性。李某也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刘某或许会继续挟持自己进行猥亵、强暴,甚至杀人灭口。这时,应认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中,李某仍存在反击的紧迫性。

第6题:

李某的父母不顾李某的反对,强迫其嫁给刘某。为此,刘某给李某父母10万元人民币。李某父母的行为构成了()

A.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B.买卖婚姻

C.借婚姻索取财物

D.借婚姻骗取财物


参考答案:B

第7题:

张某和李某、刘某合伙出资成立了餐厅,推举李某为负责人,由于经营不善,客流量少,导致负债累累。这笔债款负担者是()

A、李某

B、张某

C、张、李、刘三人

D、李某、刘某


参考答案:C

第8题:

某国有企业总经理李某经人介绍,结识某旅行社副经理刘某。后李某因经济问题被停职,在检察机关立案期间,李某在刘某帮助下以观光为名出境。李某、刘某共同构成叛逃错误。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第9题:

被告人李某,男,32岁,某工厂工人。某日下午,李某因为琐事与同事刘某发生了争执,并有互相推打行为,后被在场的同事劝开。回家后,李某便产生杀害刘某的念头,于是携带了一把猎枪前往工厂寻找刘某。到了工厂以后,李某手持猎枪四处寻找刘某,并在刘某工作的车间内找到了刘某。李某用枪口对着刘某,准备枪杀刘某。此时,周围的同事开始劝说李某放弃对刘某的伤害,刘某自己也向李某求饶。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李某放走了刘某,并持枪返回了家中。第二天,李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问题:对李某应如何定罪处罚?请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李某犯故意杀人罪,但是犯罪中止,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据这一定义,犯罪中止的构成特征如下:(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中止犯罪的决意,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行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不继续犯罪或不使犯罪结果发生的选择。(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既是认定其主观上有无中止犯罪的意识根据,也是犯罪申止是否成立的根据。(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之中,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4)犯罪中止必须有效地阻止了犯罪出现既遂。李某用枪口对着刘某,准备枪杀刘某,已经着手实行了犯罪,但是在可以将犯罪继续实施下去的场合下,李某自动中止了犯罪,成立犯罪中止。虽然此时有刘某的求饶和旁边同事的劝说,但并不足以阻止李某继续实施犯罪,因此,李某停止犯罪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因此,对于李某应当免除处罚。

第10题:

教师李某与银行职员刘某因争抢停车位发生冲突,刘某一怒之下将李某的汽车砸坏。李某报警后,县公安局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处罚执行后,刘某为报复李某将其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涉嫌故意 伤害罪依法对刘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将李某打成重伤,存在主观故意,构成故意伤害罪。法 院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及相关法律,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赔偿李某人民币七万元整。 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的相关理论,回答并分析下列问题: (1)法院对刘某刑事责任的归结体现了哪些法律归责原则? (2)本案中出现了哪几种法律制裁形式?


答案:
解析:
公民普遍守法的一般条件是:(1)良好的法律制度=法律是社会主体守法的参照, 是主体行为的标准和依据。有什么样的法律,就会引导主体形成什么样的行为模式。法治社会要求“良法之治”,需要法律既体现法治的精神和价值,也满足法治所要求的形式标准二(2)良好的法律环境。法律环境是影响和制约公民普遍守法的客观条件=良性法律秩序生成的各种社会条件,主要包括法律运 行环境、社会政治环境、经济环境以及历史文化环境等:(3)良好的守法理念。守法不仅是 对公民提出的要求,也是对执政党、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守法理念是主体能够自愿遵守法律 的内部因素。良好的守法理念是法律被普遍遵守的关键,培养良好的守法理念是推动普遍守法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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