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管辖,下列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题目

关于执行管辖,下列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 A、人民法院作出生效裁判的执行,由终审人民法院管辖
  • B、人民法院之间因执行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 C、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同一执行案件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D、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执行案件依法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关于执行管辖,下列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A.人民法院作出生效裁判的执行,由终审人民法院管辖

B.人民法院之间因执行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C.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同一执行案件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D.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执行案件依法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参考答案:A

第2题:

下列关于民事执行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A.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一律由基层法院执行 B.执行异议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以以口头方式提出 C.调解书不能申请执行 D.两个以上法院对同一执行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由当事人最先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BCD
《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生效的民事抖决、裁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不一定是基层法院,所以A说法错误,符合题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204条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异议和案外人异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所以 B说法也错误,也符合题意;《民诉法》第212条规定调解书也可以申请执行,所以C说法错误,符合题意;《执行规定》第15条规定,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而非当事人最先申请的人民法院,所以D说法也错误,符合题意。综上,本题应选ABCD。

第3题:

下列关于先予执行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对于追索医疗费用的案件,可以适用先予执行

B.先予执行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作出

C.在管辖权尚未确定的情况下,不得适用先予执行

D.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正确答案:B
41.答案:B 考点:先予执行讲解:《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因此,A项的说法正确,不是应选项;B 项的说法错误,是应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 的若干规定》第16条规定,在管辖权尚未确定的情况下,不得裁定先予执行,因此,C项的说法正确,不是应选项;《民事诉讼法》第9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因此,D项的说法正确,不是应选项。

第4题:

关于执行程序中的管辖权异议,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对于执行管辖的异议,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B.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C.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D.在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的期间,应当停止案件的执行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事执行程序解释》第3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0曰内提出,而不是15日,A项错误: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B项正确、C项错误;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均不停止执行,D项错误。

第5题:

民事诉讼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协议管辖和专属管辖,关于这三种管辖的效力由大到小的排列顺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级别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
B:协议管辖——级别管辖——专属管辖
C:专属管辖——级别管辖——协议管辖
D:专属管辖——协议管辖——级别管辖

答案:C
解析:
根据规定,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法律规定,而专属管辖排除了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适用。因此,专属管辖的效力优于级别管辖,级别管辖的效力优于协议管辖。

第6题:

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审判监督程序是具有补救性质的纠错程序

B.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C.人民法院对于调解协议不得申请再审

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应该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正确答案:C
C。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30条的规定,当事人未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情形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的规定提起再审。故C项错误。

第7题:

关于PC机硬件的描述中,以下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


正确答案:C
CPu里面的Cache是用于缓存指令和数据的,解决主存速度与CPU速度匹配的差距,C选项说法错误。

第8题:

下列关于民事执行的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

A.两个以上法院对同一执行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当事人最先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

B.人民法院依法对仲裁裁决是否有不予执行事项进行审查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

C.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提交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

D.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正确答案:A
《执行规定》第1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故A错误。.《民诉意见》第28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作价应当公平合理。对变卖的财产,人民法院或其工作人员不得买受。”C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D正确。

第9题:

关于特殊地域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特殊地域管辖都是共同管辖
B:对当事人而言,特殊地域管辖都是选择管辖
C:特殊地域管辖都是合并管辖
D:大多数特殊地域管辖的案件的管辖法院都有被告住所地法院

答案:A,B,D
解析:
【考点】特殊地域管辖、共同管辖。详解: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特殊地域管辖的特点的掌握,同时还考查考生是否能够区别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要注意,共同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都有管辖权。而合并管辖,又称牵连管辖,是指对某个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与该案有牵连的其他案件。所以,C项错误。

第10题:

关于仲裁裁决的执行,说法正确的有( )。

A.由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法院管辖
B.由被执行财产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
C.由被被执行人所在地中级法院管辖
D.由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法院管辖
E.由被执行人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

答案:C,D
解析: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中级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法院管辖。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