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土地管理方面的责任是什么?

题目

政府在土地管理方面的责任是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各级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必须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
〈3〉实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4〉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
〈5〉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6〉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等。
〈7〉县、乡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等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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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责任来看,我国最低生活保障事务属于 __________职责范畴。


参考答案地方政府

第2题:

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遵循依法、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具体考核标准是什么?
(一)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实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市人民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基本农田按规定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按建设项目和行政区域实行考核,补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与质量不得低于已占用的面积与质量。
(二)县市区行政区域内非农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国家、省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需按程序审查批准。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没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批地的现象。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非农建设中实际新增建设用地和占用农用地不得突破市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
(三)严格依法依程序实施征地补偿。土地出让总价款首先按照规定足额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不足。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的部分从国家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优先落实解决。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工业用地出让不得低于最低价标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依法按标准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并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没有违规减免、缓缴、挤占、截留或挪作他用的现象。
(六)有效预防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严格落实执法检查、动态巡查以及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划、突破计划、违法批地用地的重大案件及时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符合上述六项标准的,考核认定为合格;否则,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第3题:

政府在纠正市场失灵方面的四大优势是什么?


参考答案:

1)征税权
2)禁止权
3)处罚权
4)交易费用(节约)优势。


第4题:

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是什么?


正确答案: 1、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2、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3、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4、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5、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第5题:

在土地管理过程中,政府失灵的原因有()、()、()。


正确答案:公共决策失误;政府庞大行政机构运行的低效率和内部效应;寻租活动

第6题:

()是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A、发包方
B、地方政府
C、项目负责人(经理)
D、业主


答案:C
解析:
项目负责人(经理)是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参见教材P401。

第7题:

政府在土地管理方面的责任是什么?
(1)各级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
(3)实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ldquo;占多少,垦多少&;rdquo;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4)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
(5)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6)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等。
(7)县、乡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等综合整治。

第8题:

政府在土地管理的作用?


参考答案:(1)弥补市场失灵。当土地需求不足时,增加政府开支或减税,增加基础设施用地等措施。当土地需求过度时,减少政府开支或增税,紧缩建设用地供给等措施。
(2)解决外部性问题,如环境问题,生态补偿等。
(3)提供公共物品。
(4)克服市场缺损

第9题:

企业应当关注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风险是什么?


正确答案: (一)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可能导致企业发生安全事故。
(二)产品质量低劣,侵害消费者利益,可能导致企业巨额赔偿、形象受损,甚至破产。
(三)环境保护投入不足,资源耗费大,造成环境污染或资源枯竭,可能导致企业巨额赔偿、缺乏发展后劲,甚至停业。
(四)促进就业和员工权益保护不够,可能导致员工积极性受挫,影响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10题:

政府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中的责任是什么?


正确答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这一规定,是根据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客观上需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其建设和发展提供指导、扶持和服务的实际情况作出的。
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是各级政府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指导、扶持和服务,并做好督促和落实工作。 当合作社有困难、有问题需要政府解决时,要让群众知道可以找政府哪个部门帮助协调,而不能让群众摸不着门,因此,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政府部门承担更多的责任。现实工作中,各级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联系更多、更密切,对生产生活中的一些政策和技术性问题,农民群众一般也是主动与政府农业部门联系,因此,在这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了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更重的责任和更高的要求。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还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对其建设与发展需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给予扶持和服务。为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这些措施需要包括财政、税务、金融、科技、人事、工商、发展改革等在内的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予以进一步落实。同时,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即包括供销社、科协、教学科研机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农业企业等在内的社会各方面力量,都有义务和责任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政策、技术、信息、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扶持和服务。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任何部门、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借指导、扶持和服务的名义,改变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民有、民管、民受益”的性质和特征,强迫农民建立或者加入合作社,或者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事务。政府部门提供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采取农民群众欢迎的方式方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真正做到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必要的、恰当的辅导和指导,可以有效培养农民的合作意识,激发群众的合作热情,提升合作社的发展质量。国家通过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类弱势群体必要的、适度的财政扶持和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提高其在市场中的谈判地位,“扶上马、送一程”,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也符合国际惯例。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一步整合各种支农资源,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申报和实施有关支农资金和支农项目,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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