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的主体应怎样理解?

题目

法律援助的主体应怎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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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是()

A.社会

B.政府

C.律师协会

D.律师


参考答案:B

第2题:

怎样理解学生主体地位和教师主导作用的关系,如何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


答案:
解析:
好的教学活动,应是学生主体地位和教师主导作用的和谐统一。一方面,学生主体地位的真正落实,依赖于教师主导作用的有效发挥;另一方面,有效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标志,是学生能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得到全面的发展。
启发式教学是处理好学生主体地位和教师主导作用关系的有效途径。教师富有启发性的讲授,创设情境、设计问题,引导学生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组织学生操作实验、观察现象、提出猜想、推理论证等,都能有效地启发学生的思考,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

第3题:

怎样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参考答案:

因家庭暴力引起的民事诉讼属于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获得法律援助,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减交、免交或缓交诉讼费。
我市法律援助机构设在市司法局,地址:宜都市陆城城河大道185号中笔社区旁。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妇联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


第4题:

法律援助的意义如何理解?


正确答案: (1)体现国家对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切实保障,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
(2)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平等的司法保障,实现司法公证;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4)促进法律服务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5题:

怎样理解书法艺术中的“个性”?对书如其人应怎样理解?


正确答案: 艺术是一种个体的精神产品,是作者将自己的感情和爱好等精神因素转化为物质形式的过程。这个形式是作者本人所独有的,是作者本人个性的体现。个性是一个人所特有,别人是不可重复的,“书如其人”也就是这个意思。正是“书如其人”,书法艺术才呈现出千姿百态争相竞艳的局面,从而满足人们多种多样的审美爱好。
书法艺术的个性,也就是书写者的个人风格,其表现为书法的整体面貌,是作者思想、经历、文化修养、性格、气质以及师承家学等多方面的一个综合体。一个人的个性,在各方面都会自然地流露出来。选择碑帖的时候,选此或选彼,便在一定程度上显现出了个性。在临写过程中,也因个性的不同,表现出不同的差异。孙过庭《书谱》说:“虽学宗一家,而变成多体,莫不随其性欲,便以为姿:质直者则径侹不遒;刚狠者又倔强无润;矜敛者弊于拘束;脱易者失于规矩;温柔者伤于软缓;躁勇者过于剽迫;狐疑者溺于滞涩;迟重者终于蹇钝;轻琐者染于俗吏。”这是很有道理的。试想一个轻浮的人,说话、举止、待人接物轻浮,对待书艺也必然轻浮,那能写出稳重沉着的书法呢!个人风格是在长期的探索中逐渐形成的,是一个不断寻求能够充分表现自我个性的过程,就像写文章和讲话时苦思冥想选择能够贴切而充分地表达思想的语句一样。一旦能够随心所欲地驾驭它,便意味着风格的形成和成熟。自我的个性表现得越充分,风格也就越鲜明,艺术的感染力也就越强。
作为社会的一员,生活在这个新的历史时期,只有不断地探索时代的脉搏而力求与之同步时,才真正称得起新风格。那种把个性理解为超越必备的基本功,或者可以不受任何规律制约的任意造作的“新”形式,如同造句可以不理解词意,或者随心所欲地制造新词一样,是不能为人们所理解、欣赏和取得共鸣的,自然更谈不上什么个性和风格了。
以上所谈,人的个性决定着书法的个性,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书法的个性也往往不知不觉地影响着人的个性,也就是所说的“潜移默化”,所以用书法陶冶性情也是自古以来行之有效的好方法。这里又一次告诉我们,选择范本的重要性。

第6题:

现在常常提“以学生为本”或“以学生为主体”,你怎样理解?


答案:
解析:
教育是一个民族传承的希望,是一个国家继续生存、发展的灵魂所在。新一轮课程改革提出,要转变以往以教师为主体进行知识传播的模式,改为“以学生为本”或“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模式,充分体现了对学生这一群体的重视,这是确保教学目标实现的前提 “以学生为本”或“以学生为主体”,是在教学活动中以学生为主,教师的作用是负责组织、引导、帮助和监控,引导学生学会认知、学会做事,让学生经历获取知识的过程,关注学生各种能力的发展,促进其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全面发展,建立学生自主探索、合作学习的课堂模式,创设和谐、宽松、民主的课堂环境。
教师应当将追求学习结果转向追求学习过程,真正把学生当成获取知识、发展自我的主人。“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切实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主体观。

第7题:

应怎样理解干部离休后“福利待遇不变”?


正确答案:《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第五条所称的“福利待遇不变”,是指干部离休后,继续享受原单位同级在职干部同样的困难补助(含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各项非生产(工作)性福利待遇不变。

第8题:

现在常常提的“以学生为本”或“以学生为主体”,你怎样理解?


  学生是一个民族传承的希望,是一个国家继续生存、发展的灵魂所在。很简单地打个比方,如果一颗正在茁壮成长的大树,突然之间,中间断了一节,您说会怎么样?以学生为本,其实说的就是传承,接力棒需要有人接的,如果只有第一个,而没有第二个,那会是怎么样?

 

第9题:

对“书外求书”应怎样理解?


正确答案: 字发展到今天,它的笔画结体早已约定俗成,有了定型的规范。作为书法,前人在书写这些文字的用笔布白诸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规律性的成果。学书依成法入手,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这种就书法学书法的方法,就是“书内求书”。对于初学书法的人来说,“书内求书”无疑是必要的。“书内求书”的目的在于从古人手里拿过接力棒;向前跑得更快更远一些,这就是创新。而创新是没有具体的模式的,这就需要从“书内求书”中走出来,到更广阔的天地里去寻求新的启示,这就是“书外求书”。
“书外求书”的一条途径是到姊妹艺术中去。艺术的种类虽然千差万别,道理和规律往往是共通的。张怀瓘曾说书法是“无形之画,无声之乐”,绘画的构图不就是书法的章法布白吗?大写意的抽象意味不也和书法的形象有相近之处吗?其墨色的浓淡变化在今天的书法中不也起着丰富的作用吗?至于“神采为上,形质次之”的终极要求,更是一致的。音乐中的抑扬顿挫、激昂轻柔,与书法中笔画的起伏跌宕、刚强柔韧给人的感受是多么相同,其抽象性又是多么一致!至于结体的平衡和谐,从装饰艺术所注意的形式美中,可能得到十分有益的启示。
如果你去参观博物馆,或许能从凝重雄浑的商周青铜器中、以华美灵巧的战国青铜器中得到形体与线型的有益启示,并能加深对金文的理解。倘若将宋瓷和清瓷的造型加以对比,或许对高雅与低俗能有一个深切的感性认识。如果你到敦煌和龙门看看北魏与唐代的雕塑,或许能对端庄肃穆与雍容华贵以及静与动得到更深刻的理解,从而对追求书法的风格特征有所启迪……
“书外求书”的另一条途径,是到社会生活和大自然中领悟书法的诀窍,在这方面自古以来大有人在。张旭见担夫与公主争道,而悟笔法;见孤蓬自振,惊沙坐飞,思而为书,而得奇怪。
怀素观夏云多奇峰,而字态变化莫测。黄山谷在山峡见“长年荡浆,乃悟笔法”。元代鲜于枢见二人于泥泞中拉车,悟得了用笔的奥妙。文与可见蛇斗,草书大进。蔡邕见匠人施垩帚,而创飞白书,等等。这些并不是毫无根据地故弄玄虚。从事艺术创作的人,往往有这样的体验:当你醉心于某一创作,废寝忘食地思考着它的时候,突然从一个在别人看来习以为常的事物中有所“悟”,豁然开朗,欣然命笔,而收奇效。
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意在提高艺术修养,开扩眼界,增加感受,艺事自能精进。也有人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登万座峰。”胸有万壑奇峰,

第10题:

公证的法律责任应怎样理解?


正确答案:公证的法律责任,是指因公证机构的过错致使公证文书发生错误,公证机构依据过错的程序,承担向当事人退赔公证费及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