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项附属性契约而依附于基础合约的,担保行承担从属性支付/赔偿责任的非见索即付银行保函,称为()。
第1题:
担保物权的设立目的就是担保债权的实现,故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下列不属于担保物权的从属性的是( )。
A、成立上的从属性
B、转让上的从属性
C、消灭上的从属性
D、效力上的从属性
第2题:
第3题:
A、商标具有依附于商品的从属性
B、商标具有财产属性
C、商标具有竞争性
D、商标具有排他性
第4题:
担保的从属性,是指担保从属于它所担保的主债权,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
第5题:
作为一项自足性契约而独立于基础合约的,担保行承担第一性支付/赔偿责任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称为()。
第6题:
第7题:
担保业务是指交通银行应合约关系一方当事人的要求,以自身信誉向合约关系的另一当事人,为担保该合约项下的某种责任或义务的履行,而作出的一种具有一定金额、一定期限、承担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付款保证。
第8题:
定金的特征主要有从属性、()、担保性。
第9题:
独立性保函是一个独立于基础合约的自足性契约,担保行完全不管基础合约及其履行情况,处理的只是保函所规定的()。
第10题:
在从属性保函项下,担保行的责任是第一性的;而在独立性保函中,担保行的责任大多是第二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