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世贸组织的法律地位。
第1题:
简述南极的法律地位。
1961年生效的《南极条约》对南极的法律地位做了规定,其主要内容有:(1)和平利用南极;(2)任何国家都有在南极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并为此目的开展国际合作;(3)冻结各国对南极的领土要求;(4)维持南极的公海制度。
第2题:
简述世贸组织的主要职能。
第3题:
简述我国学校的法律地位。
第4题:
简述世贸组织基本原则
第5题:
简述船舶概念和法律地位。
第6题:
简述毗连区的法律地位
A沿海国可在毗连区内行使对海关、财政、或卫生事项的管制权。B沿海国在毗连区的管制权包括:防止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其海关、财政、或卫生的法律和规章;惩治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上述法律和规章的行为。
第7题:
简述世贸组织的宗旨。
第8题:
简述保险公证人的法律地位。
第9题:
简述世贸组织的机构构成
第10题:
世贸组织协议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