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0日债权人某银行分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雅光葡萄酒厂破产。经查:雅光葡萄酒厂仅有资产73.7万元,…银行提出异议,不同意含有抵押债权的财产加人整体拍卖,要求优先受偿。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扣除破产费,按原方案分配后,裁定终止破产程序。银行有部分无财产担保债权,申请破产合法吗?

题目

2008年12月10日债权人某银行分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雅光葡萄酒厂破产。经查:雅光葡萄酒厂仅有资产73.7万元,…银行提出异议,不同意含有抵押债权的财产加人整体拍卖,要求优先受偿。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扣除破产费,按原方案分配后,裁定终止破产程序。银行有部分无财产担保债权,申请破产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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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刘律师在谈论企业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的权限时,认为人民法院对下列事项具有裁定权,其中正确的有( )。

A.对破产申请有权裁定宣告破产,也有权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B.管理人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一致通过的,须经人民法院裁定才能生效,债权人会议没有通过的,人民法院也有权裁定其生效

C.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破产和解协议,须经人民法院裁定才能生效

D.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终结破产程序须经人民法院裁定


正确答案:ABCD
ABCD。考生应注意区分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所提交的材料不同。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条的规定,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除提交破产申请书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2题:

下列有关企业破产程序中,受理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对下列事项具有裁定权的有( )。

A.对破产申请有权裁定宣告破产,也有权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B.重整计划需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C.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破产和解协议,须经人民法院裁定才能生效

D.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终结破产程序须经人民法院裁定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的裁定。上述各选项人民法院均有权作出裁定。

第3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属于破产债权。

A.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的、有保证人担保的债权

B.无财产担保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后产生的利息

C.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为管理破产财产所形成的债权

D.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正确答案:A

第4题:

2008年12月10日债权人某银行分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雅光葡萄酒厂破产。经查:雅光葡萄酒厂仅有资产73.7万元,…银行提出异议,不同意含有抵押债权的财产加人整体拍卖,要求优先受偿。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扣除破产费,按原方案分配后,裁定终止破产程序。银行有部分抵押债权,以上处理合法吗,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银行有部分抵押债权,有权优先受偿,理论上属于别除权。或把抵押财产单独拍卖优先受偿银行债务,如果拍卖会是整体财产价值减少,也可以整体拍卖,但是保证抵押债权优先充分受偿。

第5题:

下列有关企业破产程序中,受理破产案件的民法院对下列事项具有裁定权的有( )。

A.对破产申请有权裁定宣告破产,也有权裁定驳网破产申请

B.管理人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一致通过的,须经人民法院裁定

C.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和解协议,须经人民法院裁定才能生效

D.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终结破产程序须经人民法院裁定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核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的裁定。上述各选项人民法院均有权作出裁定。除人民法院作出驳回破产申请和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外,其余裁定当事人一律不得工诉。

第6题:

2008年12月10日债权人某银行分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雅光葡萄酒厂破产。经查:雅光葡萄酒厂仅有资产73.7万元,债务为159.7万元,亏损额达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1%。法院立案,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债权人,并与2009年1月5日在报上公告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规定2月10日召开第1次债权人会议。有些债权人担心自己的债权得不到全额清偿,通过各种途径抢先清偿。例如从仓库提走产品抵债。2月10日主持召开第1次债权人会议,确认:24家债权人,各种债务累计159.7万元。银行的部分债务是有抵押权的。2月11日法院裁定破产。所有财产集体拍卖,全体债权人按比例受偿。管理人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最终,包括手续费以59.7万元成交。银行提出异议,不同意含有抵押债权的财产加入整体拍卖,要求优先受偿。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扣除破产费,按原方案分配后,裁定终止破产程序。

【问题】(1)作为债权人某银行分行申请破产应向法院提交材料包括什么?

(2)如果是作为债务人雅光葡萄酒厂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材料包括什么?

(3)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有无不妥?

(4)进入破产程序后,个别清偿是否有效?

(5)银行有部分抵押债权,以上处理合法吗,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理?


答案:(1)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因为我国新破产企业法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2)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我国新破产企业法第八条第二款特别规定:“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3)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不妥。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同时该法第四十五条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规定如下“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而在该案例中,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的时间是1月5日,且人民法院并未明确规定债权申报期限,因此此处的债权申报期限应以最长的三个月计算,所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于4月5日后的15天内召开,2月10日召开不妥。

(4)无效,但是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除外。”新《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但新法并未对破产程序开始后个别清偿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可以旧法规定为准。

(5)银行有部分抵押债权,有权优先受偿,理论上属于别除权。或把抵押财产单独拍卖优先尝受银行债务,如果拍卖会使整体财产价值减少,也可以整体拍卖,但是保证抵押债权优先充分受偿。

第7题:

下列有关企业破产程序中,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对下列事项具有裁定权的有( )。

A.对破产申请有权裁定宣告破产,也有权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B.管理人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表决仍未通过的,须经人民法院裁定

C.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和解协议,须经人民法院裁定才能生效

D.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终结破产程序须经人民法院裁定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核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的裁定。上述各选项人民法院均有权作出裁定。除人民法院作出驳回破产申请和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外,其余裁定当事人一律不得上诉。

第8题:

刘律师在谈论企业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的权限时,认为人民法院对下列事项具有裁定权,其中正确的是( )。

A.对破产申请有权裁定宣告破产,也有权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B.清算组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一致通过的,须经人民法院裁定才能生效;债权人会议没有通过的,人民法院也有权裁定其生效

C.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破产和解协议,须经人民法院裁定才能生效

D.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终结破产程序须经人民法院裁定


正确答案:ABCD
解析:(1)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应当在 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中请人不服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2)清算组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讨论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于人民法院的裁定,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数额半数以上的债权人有异议的,可以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3)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和解协议时,应报人民法院审查认可。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认可,作出中止破产程序的裁定,并且发布公告。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4)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作出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第9题:

蓝海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绿波公司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经审查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关于破产申请后的相关事宜,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出资额占蓝海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申请破产重整
B.债务人不按和解协议规定的条件清偿债务的,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
C.债务人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可依职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
D.破产宣告是使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一种行政执法行为
E.在重整程序中,物权担保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正常行使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宣告。债务人、债权人和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启动重整程序。所以选项A正确。在破产和解中,债务人应当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条件清偿债务,不按和解协议规定的条件清偿债务的,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所以选项B正确。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所以选项C错误。破产宣告,是人民法院对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的破产事实作出判定,并使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一种司法裁定行为。所以选项D错误。重整程序中,物权担保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受到限制。所以选项E错误。

第10题:

2008年12月10日债权人某银行分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雅光葡萄酒厂破产。经查:雅光葡萄酒厂仅有资产73.7万元,…银行提出异议,不同意含有抵押债权的财产加人整体拍卖,要求优先受偿。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扣除破产费,按原方案分配后,裁定终止破产程序。如果是作为债务人雅光葡萄酒厂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材料包括什么?


正确答案:银行有部分抵押债权,有权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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