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和张某共同抢劫了王女士一条项链。后来,张某良心发现,到公安机

题目

李某和张某共同抢劫了王女士一条项链。后来,张某良心发现,到公安机关供述揭发了李某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认定张某系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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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2009年试卷二第24题)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B.李某逼我去抢的

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

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


正确答案:D

第2题:

108 李某将与其有私仇的王某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张某路过,见王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表、钱物偷 走

108 李某将与其有私仇的王某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张某路过,见王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表、钱物偷 走。本案中。

A 李某、张某构成共同犯罪B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C 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劫罪D李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盗窃罪


正确答案:B
李某与张某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以二人不构成共同犯罪。李某将王某打昏,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仅实施了盗窃财物的行为,所以构成盗窃罪。

第3题:

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B.李某逼我去抢的

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

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


正确答案:D
[考点]证人证言[解析]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相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办案人员所作的有关案件部分或全都事实真相的陈述。选项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是张某就抢劫案之外的另外一起案件,向办案人员所作的有关案件事实真相的陈述,由于张某与此案件没有切身利害关系且知道这一案情,所以张某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选项D正确。选项ABC的内容是与本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张某承认自己犯罪的有关事实和共同犯罪人的犯罪事实,不是证人证言。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司法工作人员所作的陈述,即口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并就有关事实所作的陈述为供述,说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陈述为辩解。因此,A.选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而B项、C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不应当选。[难度系数]**

第4题:

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持刀进入一狭窄小巷抢劫。张某叫李某把住街口,自己进入小巷抢劫了一妇女2 000元。张某与李某会合后对李说:“什么也没抢着,这妇女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李某信以为真。张某、李某的行为(  )。
A.张某、李某均构成抢劫罪既遂
B.张某构成抢劫罪,李某不构成犯罪
C.张某构成抢劫罪既遂,李某构成抢劫罪未遂
D.张某、李某均构成抢劫罪未遂


答案:A
解析:
【精解】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张某与李某合谋进行抢劫,只要张某既遂,整个犯罪就是既遂。至于张某欺骗李某,只是共同犯罪人内部的分赃关系,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故选A项。

第5题:

张某与王某离婚之后,儿子张大随王某共同生活,后来张某与李某结婚,生有一子张二,李某与前夫育有一女,年仅8岁,随张某和李某生活。张某后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长达3年,上述所有子女均已成年。张某被宣告死亡,张某的汽车被张二继承,张二将之卖给刘某。下列说法中,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李某有权申请宣告张某失踪

B.张某若被宣告死亡,张大、张二以及李某的女儿都有权继承张某的遗产

C.张某若又出现,只要李某未再婚,无论李某是否愿意,二人的婚姻关系均自动恢复

D.张某若又出现,死亡宣告被撤销,张某可以要求刘某返还汽车


参考答案:B

第6题:

:李某将与其有私仇的王某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张某路过,见王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所带手表、钱物偷走。本案中( )。

A.李某、张某构成共同犯罪

B.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C.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劫罪

D.李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盗窃罪


正确答案:B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刑法关于盗窃罪的概念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抢劫,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7题:

张某与李某系邻居,因楼层渗水发生口角,张某将李某打伤。案件受理后,公安机关的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A.李某被打肿了脸,到医院检查后无碍,放弃了伤势鉴定。公安机关应强迫李某进行鉴定,否则无法依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罚

B.李某被打肿了脸,到医院检查后发现牙齿松动,张某认为李某的牙齿松动不是其殴打行为所致,双方发生争执。公安机关应以医院病历为依据进行处罚

C.李某接到鉴定委托书后,经公安机关多次通知,李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去鉴定,公安机关应视其拒绝鉴定

D.李某被打肿了脸,到医院检查后发现耳膜破裂。公安机关发现其伤势较重可能为轻伤。但由于张、李二人已私下调解,可不必要求李某进行伤情鉴定


参考答案:A, B, D

第8题:

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持刀进入一狭窄小巷抢劫。张某叫李某把住街口,自己进入小巷抢劫了一妇女2000元。张某与李某会合后对李某说:“什么也没抢着,这妇女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李某信以为真。张某、李某的行为:( )

A.张某、李某均构成抢劫罪既遂

B.张某构成抢劫罪,李某不构成犯罪

C.张某构成抢劫罪既遂,李某构成抢劫罪未遂

D.张某、李某均构成抢劫罪未遂


正确答案:A
在实行犯的共犯中,只要有一方既遂,所有共犯人就应当承担既遂的罪责。

第9题:

张某对王某心存怨恨,于是在王某的食物中投放毒药,王某食用后被毒死。这时李某到张某家玩,了解情况后,与张某一同将尸体掩埋。后来民警询问李某,李某称自己对王某死亡一事不知情。关于张某、李某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二人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B.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构成包庇罪
C.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无罪
D.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构成遗弃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认定。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是事前无通谋的帮助行为,张某、李某不构成共同犯罪。对这种事后帮助行为应单独定罪处罚。

第10题:

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B:李某逼我去抢的
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
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

答案:D
解析:
【考点】证人证言的特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的特点【详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选项A是张某所作的有罪供述,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举揭发同案共犯犯罪事实的,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项B和C都是张某对同案共犯李某的共同犯罪的情况所作的检举,与本人罪责有关,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不是证人证言。李某在抢劫前还杀害赵某的事实与两人共同犯罪无关,不涉及张某的罪责,就该故意杀人案而言,张某处于证人地位,张某的检举属于证人证言,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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