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重婚?它具有哪些法律后果?

题目

什么是重婚?它具有哪些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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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重婚的形式和法律后果。


参考答案: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已经有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后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前者叫前婚,后者叫后婚,也较重婚。重婚是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主观上存在故意,则构成犯罪。重婚可分为两种形式:(1)法律重婚是指前婚没有解除,又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事实重婚是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事实上形成婚姻关系的。


第2题:

简述重婚行为当事人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参考答案:

重婚行为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1)违反一夫一妻制所缔结的婚姻无效。重婚,无论是经过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婚姻登记,
还是基于事实上以夫妻关系相处,均不受法律保护。
(2)重婚是构成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婚姻法第32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有重婚情形之一,一方要求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3)重婚是构成无过错一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之一。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夫妻一方重婚导致离婚时,无过错一方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4)从刑法论,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行为虽然构成重婚,但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重婚故意的,则不以重婚罪论处。


第3题:

什么是课程设计?它具有哪些意义?


正确答案:
课程设计是指那些经过精心计划的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设计出各种学科和教育活动方式,并将它们提供给教育机构中的人们,以此作为进行教育的方案:
课程设计的意义:
①从课程设计活动中可以产生全新的课程方案,从而导致对学生的双边活动有其深远意义的课程改革。
②可以对目前的课程进行一些修改或重新组织,其中并不增加新的东西,而只是以更清晰的方式将课程中各要素联系起来。

第4题:

什么是职业道德?它由哪些要素构成?有什么特征?具有哪些功能?


正确答案: 职业道德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活动中就遵循,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持和行为规范的总和。
要素:职业力量、职业态度、职业义务、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荣誉、职业作风。
特征:鲜明的职业性、适用范围上局限性、表现形式的多样性、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一定的强制性、利益相关性。
功能:社会功能;具体功能。

第5题:

简述重婚的法律后果。


参考答案:

民事后果:重婚不具婚姻的法律效力,重婚是无效婚姻的原因之一;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在离婚时,重婚是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理由之一。
刑事责任: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破坏军婚刑期长,同居即构成重婚)


第6题:

法律后果,一般是指法律对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赋予的某种后果,包括()和()法律后果。


参考答案:肯定性;否定性

第7题:

什么是重婚?重婚有哪些形式?


参考答案: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即已有了一个合法的婚姻关系,后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
重婚的形式有两种: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办理了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事实上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已构成重婚。


第8题:

重婚法律后果


参考答案:

(1)我国《婚姻法》第三条,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有重婚的情形,可以宣布婚姻无效
(3)以重婚的情形为离婚理由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4)我国《婚姻法》第十二条,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
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5)对重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由重婚的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9题:

试述重婚的概念及其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是对一夫一妻原则的严重破坏。已经成立合法婚姻的男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再行结婚,否则便构成重婚,须受法律制裁。它有两种形式,第一是法律上的重婚,而是事实上的重婚。
⑴重婚是结婚的禁止条件;
⑵查明为重婚的,其婚姻无效;
⑶构成重婚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第10题:

什么是虚拟企业?它具有哪些特点?有哪些形式?


正确答案:拟企业是指一些独立的厂商、顾客甚至竞争对手,以商业机遇中的项目、产品或服务为中心,充分利用各自的核心能力,广泛利用以Internet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以合作协议、外包、战略联盟、特许经营或许可,甚至成立合资企业的方式,所构建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动态的、网络型的经济组织。
虚拟企业的特点:
1.专长化。虚拟组织只保留核心专长及相应的功能,而舍弃其他非专长的能力及相应功能。优点:避免完整化造成的资源过剩和闲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合作化。由于不具备完整的功能与资源,在完成一个项目时,须利用外部市场资源或与其它具有互补关系的企业合作,项目完成后又各自独立,再有新项目又按新的要求组织合作。
优点:可降低新产品开发与生产的成本与风险。
3.离散化。虚拟组织在空间并非集中、连续的,其功能和资源以离散状态分布在不同地方,彼此之间通过信息网络相联系。优点:可以克服时空障碍,保证专长化与合作化的实现。虚拟企业的形式:
1.组织虚拟化。虚拟企业没有成形的结构,没有办公大楼,只是通过信息网络把分布于不同地点的资源连接起来。如,互联网上的销售公司、网上银行等。当任务完成,马上解散,有了新项目再按新要求来组合。
2.功能虚拟化。这类虚拟企业虽然运作时也有完整的功能过程,但在企业本体内却没有完整执行这些功能的组织,本部未能实现的功能可借助外部企业的力量来实现。功能虚拟化是虚拟企业的精髓。
3.地域的虚拟化。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服务可分布在不同地方,形成位于世界各地的产品设计中心、产品制造中心、顾客服务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