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留校察看及被处分者,从处分之日起,经()年以上考核,表现良好的可以申请解除处分。
第1题:
根据《南昌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违反学校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因违章使用导致设备损坏、造成火警或人员财产损失者,给予();违章用电屡犯者或引起火灾等灾难性事故者,给予()。
第2题:
留校察看处分以()年为限,对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学院要定期进行考察,及时教育帮助。在察看期有立功表现的,经批准可提前解除察看;在察看期对所犯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有进步表现者,可按期解除察看;在察看期经教育不改或再犯错误者,开除学籍。
第3题:
受留校察看纪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确有认错和悔改表现,由本人提出申请、分校签署意见、报总校批准后可撤销处分。()
第4题:
聚众滋事,为首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学籍处分;其他参与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聚众斗殴、持械行凶者,均给予()。
第5题:
禁止在校园及生活区内打麻将,违者视其情节给予()以上处分;凡用麻将、扑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者,一经发现,没收其赌具和赌资,一般参与者给予()以上处分;两次参与者,给予()处分。
第6题:
因违法犯罪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被处以治安拘留10日以下者(含10日),给予()处分
第7题:
从处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至少经过()以上的考核。受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从处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至少经过过()以上的考核。
第8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9题:
受()以上处分的,应当布告全校。
第10题:
侮辱、谩骂、诽谤、威吓、陷害、诬告他人或组织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