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县长陈某得知要调往他县任县委书记时,突击提拔办公室副主任为该

题目

某地县长陈某得知要调往他县任县委书记时,突击提拔办公室副主任为该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主任。这种行为不违反有关干部任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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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汉族,我国某自治县的一名公民.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他的说法,能够成立的是哪些?

A.在年满l8周岁以前,张某没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B.在年满18周岁以后,张某享有传教的自由

C.张某有资格担任该自治县的副县长

D.张某有资格担任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副主任


正确答案:CD
63.【答案】CD 【考点l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民族自治机关的组成【解析】在我国,言论自由的权利没有年龄上的限制,所以A错误,不当选.在我国,宗教信仰自由不包括创教和传教的自由,所以B错误,不当选.

第2题:

某地为瑶族自治县,则该县县长既可以由汉族公民担任,也可以由瑶族公民担任。(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

第3题:

下列做法不属于公务员交流的有()。

A.王某系某高校教务处处长,调入省教育厅机关任某处处长

B.李某为省属某重点国有企业副总经理,调入省发改委任副主任

C.张某系某厅办公室副主任,到某县挂职担任副县长

D.谢某系某司法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被聘为某区法院书记员


参考答案:CD

第4题:

假如你是办公室副主任,一日接到上级通知,本市某地突发水灾,令你单位速派若干人员赶赴灾区执行救灾任务,办公室其他领导又不在,你该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迅速确定救灾人员名单。
(2)紧急通知有关人员集合,交代任务。
(3)准备交通工具和救灾物品。
(4)出发,向上级汇报。

第5题:

下列人员负责主持县人民政府工作的是( )。

A.县人大主任

B.县委书记

C.县长

D.县政府秘书长


正确答案:C
县长作为县人民政府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县人民政府,负责主持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并按县政府分工负责处理分管事项。故选C。

第6题:

关于公务员交流和回避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个选项是错误的?

A.张某为某市农业局的副局长,张某的儿子小张不得在该局会计处任科员

B.某旅游协会的工作人员调任为旅游局法规处主任科员

C.王某为山阳县人士,则他不可担任该县县长

D.农业部处长魏某挂职到某县任县长,挂职期间,魏某不改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


正确答案:B
42.【答案】B 【考点】 公务员交流和回避制度【解析】 根据《公务员法》第68条的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张某与小张是父子关系,小张不可在张某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A正确。根据《公务员法》第69条的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调入的人员必须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而王某任主任科员,不符合调任制度的规定。故而B选项的提法是错误的,当选。根据《公务员法》第69条的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C选项的说法符合《公务员法》地域回避的规定。根据《公务员法》第66条的规定:“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魏某到下级机关进行挂职锻炼,他的人事关系不发生改变。

第7题:

   某地县长陈某得知要调往他县任县委书记时,突击提拔办公室副主任为该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主任。这种行为不违反有关干部任用规定(判断题)



第8题:

下面几种情况中,行政工作人员没有违反回避制度的是

A.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

B.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任工商局人事处科员

C.属于少数民族的李某在原籍民族自治县任县长

D.王某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参加调查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之弟任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


参考答案:C

第9题:

任某,男,20岁,待业青年。2001年10月经体检、政审合格后,市征兵办公室确定该青年到某军区边防服现役。但是,任某突然隐匿,逃避征兵。事情发生后,市征兵办公室找到他的父母,进行说服教育,他父母始终不说出儿子的去向。后经查找,发现任某藏在其姑母家。市征兵办公室把任某找回,进行了批评教育,任某拒不答话。后来了解到他逃避征兵的原因主要是其女友扯他的后腿,又做他女友的工作,仍未做通。根据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依法强制任某履行了服兵役义务。

问:市人民政府强制任某履行服兵役的宪法根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我国《宪法》第55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任某被确定为应征公民,经体检、政审合格,应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依法服兵役。而他却逃避应征,屡教不改。因而市人民政府根据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强制其履行服兵役的义务。

第10题:

某企业与其员工陈某终止劳动合同,但不支付经济补偿。县人社局责令该企业支付给陈某1万元经济补偿金。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若该企业不服起诉的,陈某为第三人
B:若陈某不服起诉的,该企业为第三人
C:若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是县人社局
D:陈某对1万元经济补偿金不满意的,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答案:A,B,C
解析: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处理决定。《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据此,本题中,县人社局责令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决定,属于行政裁决。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只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不可通过仲裁或民事诉讼解决相关争议,故D项错误。《行诉法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该企业与陈某均和县人社局的责令支付决定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故均可作为原告起诉。《行诉法解释》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据此,该企业与陈某中任何一方起诉的,另一方为第三人。综上所述,A、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据此,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