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强制许可使用费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B、因强制许可使用费数额产生的纠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C、因强制许可使用费数额产生的纠纷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裁决D、当事人对关于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题目

下列关于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强制许可使用费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 B、因强制许可使用费数额产生的纠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C、因强制许可使用费数额产生的纠纷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裁决
  • D、当事人对关于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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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甲公司实施某项发明专利的强制许可,下列表达不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B、甲公司可以许可第三人实施该发明专利,但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相应的专利使用费

C、专利权人可以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

D、专利权人如果对强制许可决定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答案:B

第2题:

下列关于强制许可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时,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建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予其指定的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强制许可

B.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作出驳回强制许可请求的决定前,应当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拟作出的决定及其理由

C.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答案:ABCD

第3题: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旅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A.15日

B.30日

C.二个月

D.三个月


参考答案:D

第4题:

关于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的以下判断中,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强制许可制度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B.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有权允许他人实施
C.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
D.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关于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相关问题。依据《专利法》第48条的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故本题A选项正确。《专利法》第57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故C选项正确。依《专利法》第58条的规定,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故D选项正确。依据《专利法》第56条的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第5题:

下列属于对植物新品种权限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A.利用授权品种进行育种及其他科研活动时,可以不经品种权人的许可

B.利用授权品种进行育种及其他科研活动时,须向品种权人支付使用费

C.强制品种权人许可他人实施植物新品种,不必向品种权人支付使用费

D.品种权人对强制许可决定或者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D
解析:
为了平衡权利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确保社会公众接触和利用知识产权的机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会对权利人的专有权行使进行适当的限制。其包括以下两部分:

1.合理使用

主要包括利用授权品种进行育种及其他科研活动以及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两种情况。此时,使用授权品种的,可以不经品种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使用费,但不得侵犯品种权人的其他权利。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2.强制许可

为了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在某些情况下,审批机关可以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的请求强制品种权人许可他人实施植物新品种,并由审批机关予以登记和公告。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11条的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品种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商定; 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审批机关裁决。品种权人对强制许可决定或者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D选项错误。

第6题:

下列关于强制许可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

B.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C.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

D.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依职权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参考答案:ABC

第7题:

关于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的以下判断中,不正确的是( )。

A.强制许可制度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B.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有权允许他人实施

C.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

D.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关于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B
B。根据《专利法》第53条的规定,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使用。

第8题:

我国专利法规定,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向专利权人给付使用费的做法是()。

A.不再给付

B.应当给付使用费,数额法定

C.应当按专利权人要求付给使用费

D.应当付给合理使用费,数额法定,达不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参考答案:D

第9题:

关于专利实施强制许可,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根据“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非常情况,或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或“为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请求给予强制许可的,不适用听证程序
B.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驳回强制许可申请的决定的情况下,强制许可的请求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C.专利权人与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能就强制许可的使用费达成协议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无需先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决
D.对专利强制许可的使用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行政复议

答案:A
解析:
《专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专利法》第五十条规定,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请求人或者专利权人要求听证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组织听证。……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九条或者第五十条的规定建议或者请求给予强制许可的,不适用听证程序。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正确的。《专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该规定,仅专利权人可以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强制许可决定向法院起诉,强制许可请求人不能对该决定向法院起诉。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而对许可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应该提起诉讼,而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根据该规定,强制许可使用费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再依据《专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法院起诉。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综上,本题答案为:A。

第10题:

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下列哪些决定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A: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
B: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
C: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D:授予专利权的决定

答案:B,C
解析:
《专利法》第41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应当先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对复审决定不服的,才可起诉。故排除A项。《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第46条第2款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据此,对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应当先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才可起诉。故排除D项。《专利法》第58条规定:“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故对B、C项,可以直接起诉,故均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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