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第1题: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 12分的,应当在 15日内到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 7日的道
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 )
第2题:
第3题: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__________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 A.3分 B.6分 C.9分 D.12分
第4题: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两个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5题:
第6题: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 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
A.十日
B.七日
C.五日
D.三日
第7题:
第8题: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 )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
A.6
B.8
C.10
D.12
第9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时,应当审查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10题: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的,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应当提交身体条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