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汽车租赁经营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自有车辆不少于十辆,每辆座位数不超过七座,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
第1题:
A、设区的市级,县级
B、县级,县级
C、设区的市级,设区的市级
D、县级,设区的市级
第2题:
申请从事货运站(场)经营的,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
第3题:
A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B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C 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D 设区的市或者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4题:
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向()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第5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设立子公司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向()。
第6题: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7题: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提出申请。
第8题:
A、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
B、县级交通主管部门
C、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D、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9题:
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到发证机关所在地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第10题:
申请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户籍地或者暂住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