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1986年7月6日生)2000年7月6日实施了抢劫行为,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题目
王某(1986年7月6日生)2000年7月6日实施了抢劫行为,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王某未满14周岁,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B.王某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C.王某是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D.对王某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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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王某教唆李某去抢银行,李某听从王某的教唆后,专门去勘探了银行的地形,但最后因为害怕被捕,并没有去实施,则下列对李某与王某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A.李某与王某已经构成了共同犯罪

B.李某与王某俩人都没有构成犯罪

C.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罪名是教唆抢劫罪

D.王某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未遂),李某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中止),两者有牵连,但不是共同犯罪


参考答案:A

第2题:

某晚,张某潜入一户人家盗窃,在房间里物色财物期间,发现女主人王某独自睡在房间,遂心生歹意,对王某实施强暴行为。王某发觉后奋力反抗,拿起床头柜上的杯子向张某头部猛砸几下,致使张某颅脑损伤而死,下列关于王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故意杀人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防卫过当

D.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D

第3题:

王某,12岁,系初一学生,某抢劫案发时刚巧经过现场,亲眼目睹了被告人犯罪的全过程,则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王某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B.开庭时,王某必须出庭作证C.侦查人员询问王某时,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D.王某只有12岁,不能作证人


正确答案:A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8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依《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又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1条有关规定,证人是未成年人时可以不出庭作证。王某虽然年幼但作为初一学生,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可以作证人。

第4题: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D

第5题:

如果王某在被刑事拘留后因害怕将来被从重判刑,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自己的抢劫罪行和抢劫财物隐匿地点,则王某的行为属于( )。

A.坦白

B.一般自首

C.立功

D.特别自首


正确答案:A
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归案后对所指控罪行如实交代的,属于坦白。

第6题:

王某打算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到好友刘某家去借猎枪,刘某问王某借枪干什么,王某笑着说:“去抢银行。”刘某笑着捶了王某一拳,将枪借给了王某,并嘱咐他小心使用。后王某持枪将人打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王某和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同犯罪

B.王某单独成立故意伤害罪

C.刘某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D.刘某构成抢劫罪(未遂)


参考答案:B, C

第7题:

张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张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张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张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乘张某昏迷之际,王某拣起张某的三角刮刀朝张某的左胸猛刺数刀,致张某死亡。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依照无限防卫权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

B.王某在张某昏迷前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之后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C.王某在张某昏迷前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之后的行为不再是防卫过当

D.王某必须对张某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CD

第8题: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子正当防卫

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D
 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在本案中,王某前面的行为明显属于正当防卫;后宋某处于昏迷状态,对王某已不可能再造成任何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已经消失,所以其将宋某杀死属于故意杀人。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9题:

在本案中,关于成立罪名正确的是( )。

A.张某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张某、王某、李某三人的行为成立抢劫罪共犯

C.张某、王某二人的行为成立抢劫罪共犯,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D.张某、李某的行为成立抢劫罪共犯,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张某、李某2人的行为符合抢劫共同犯罪的特征,李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特征,对张某、王某、李某均应追究刑事责任。

第10题:

宋某持三棱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棱刮刀砸在宋某头部,宋某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棱刮刀将宋某杀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王某前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D.王某前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D
解析:宋某对王某持刀抢劫的行为属于不法侵害,在其实施过程中,王某夺刀并砸在宋某头部致使其昏迷的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但是,在宋某昏迷失去侵害能力,即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的情况下,王某将宋某杀死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而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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