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8 月,赵某与某公司签订为期3 年的劳动合同,被聘为办公室行政人员。2018 年1 月,赵某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要求其到销售部门担任销售员,赵某拒绝服从安排。公司以赵某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决定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题目
2017 年8 月,赵某与某公司签订为期3 年的劳动合同,被聘为办公室行政人员。2018 年1 月,赵某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要求其到销售部门担任销售员,赵某拒绝服从安排。公司以赵某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决定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有权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B、公司有权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但应当向赵某额外支付1 个月工资
C、如果赵某同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向赵某支付经济补偿
D、公司单方解除与赵某的合同违法,应当向赵某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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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赵某于2008年4月2日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3个月后的一天,赵某在工作中受伤,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并享受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赵某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无从确认

B.赵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赵某开始工作之日起已建立

C.赵某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但无权享受工伤待遇

D.公司应当自2008年4月2日起向赵某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正确答案:BD
解析:(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本案中尽管公司与赵某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因为赵某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他与公司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所以,A项表述错误,B项表述正确。(2)赵某与公司之间有事实劳动关系,所以赵某享受法律赋予的劳动者应该享有的权利,因此赵某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享受工伤待遇。所以,C项表述错误。(3)《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所以,D项表述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D两项。
提示:《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但是,2008年9月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了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根据该规定可知,本题的D项也是错误的,应该从2008年5月2日起向赵某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第2题:

赵某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对赵某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30 000元,公司与赵某约定服务期为3年,违约金12 000元。2年后,赵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赵某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离开了公司,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下列各项中,符合规定的是( )。

A. 赵某可以离开公司,应支付10 000元违约金
B. 赵某可以离开公司,应支付30 000元违约金
C. 赵某可以离开公司,应支付12 000元违约金
D. 赵某可以离开公司,应支付4 000元违约金

答案:A
解析:
对已经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本题中赵某服务期为3年,培训费为30 000元,每年扣减10 000元。因为已经履行劳动合同2年,还有1年没有履行,所以赵某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10 000元,因约定的违约金12 000元超过10 000元,应按10 000元支付违约金。

第3题:

赵某于2008年3月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订立了口头协议。2008年5月的一天,赵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经医院治疗康复后,赵某要求公司认定工伤,支付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赵某于是以公司为被申请人,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关于赵某与该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赵某若每周在该公司累计工作30小时,该公司可以与赵某订立口头协议 B.自赵某在该公司工作之日起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 C.因赵某从事非全日制用工,该公司与其不得订立口头协议 D.赵某与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劳动法律关系。
选项A、C错误。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其他情形,都应当订立书面协议。本题中看不出是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签订口头协议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选项B正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选项D错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第4题:

赵某于2014年4月2日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3个月后的一天,赵某在工作中受伤,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并享受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赵某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无从确认
  • B、保密协议未规定支付保密费,但仍应履行保密义务
  • C、赵某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但无权享受工伤待遇
  • D、公司应当自2014年4月2日起向赵某每月支付120%的工资

正确答案:A,C,D

第5题:

赵某于2008年3月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订立了口头协议。2008年5月的一天,赵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经医院治疗康复后,赵某要求公司认定工伤,支付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赵某于是以公司为被申请人,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下列关于赵某与该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赵某若每周在该公司累计工作30小时,该公司可以与赵某订立口头协议
B.自赵某在该公司工作之日起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
C.因赵某从事非全日制用工,该公司与其不得订立口头协议
D.赵某与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答案:B
解析:
答案为B。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其他情形,都应当订立书面协议。本题中看不出是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签订口头协议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第6题:

赵某于2008年4月2日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3个月后的一天,赵某在工作中受伤,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并享受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赵某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无从确认

B.赵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赵某开始工作之日起已建立

C.赵某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但无权享受工伤待遇

D.公司应当自2008年4月2日起向赵某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正确答案:BD

第7题:

赵某于2008年3月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订立了口头协议。2008年5月的一天,赵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经医院治疗康复后,赵某要求公司认定工伤,支付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赵某于是以公司为被申请人,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下列关于赵某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赵某因该公司不予认定工伤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B.赵某与该公司因双方是否已建立劳动关系的争议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C.赵某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前,必须与该公司进行协商
D.该公司不是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答案:A,B,C
解析:
答案为ABC。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是指劳动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争议。被申请人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第8题:

赵某于2014年4月2日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3个月后的一天,赵某在工作中受伤,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并享受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赵某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无从确认

B.赵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赵某开始工作之日起已建立

C.赵某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但无权享受工伤待遇

D.公司应当自2014年4月2日起向赵某每月支付120%的工资


正确答案:B

第9题:

(2015年)赵某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公司为其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赵某取得电焊工特种作业资格证。该公司由于转产进行裁员,与赵某解除了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赵某与该公司权利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赵某应向该公司返还为其支付的专业技术培训费
B.该公司在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前,应组织对赵某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C.赵某离职后3年内不得到与该公司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
D.该公司可以直接单方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劳动合同制度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具体权利义务。选项 A 错误,赵某没有违反劳动协议、服务期等规定,不返还培训费用;选项 C 错误,竟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符合赵某情况,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竟业限制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竟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幵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竟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选项 D 错误,赵某并不符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10题:

2009年1月,赵某加盟某投资公司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公司业务繁忙,经常出现超时工作。有一次,赵某忍不住在公司上网与朋友评论此事,被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发现。2009年11月,公司突然通知赵某不用上班了,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赵某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但赵某从未见过公司有此类规定,极为不满之下,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恢复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赵某的诉求吗?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会支持,《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所具有的法律效力,是通过依法履行公示、告知程序而得来的。该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已向劳动者履行过规章制度内容的告知程序,认为该制度对劳动者不存在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根据该制度规定以严重违纪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缺乏法律依据。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恢复劳动关系,从事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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