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浓缩机总高度时,需确定哪些高度()。

题目
多选题
计算浓缩机总高度时,需确定哪些高度()。
A

澄清区高度

B

沉降区高度

C

压缩区高度

D

耙子运动区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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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带阁楼的坡屋面房屋,当计算其房屋的总高度时,应算到山尖墙的顶点高度处。()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错误

第2题:

立轴的尺寸,是在确定裱件()的前提下,按照3.6:1的公式计算得出。

A.总宽度

B.总高度

D.总面积


参考答案:B

第3题:

对于台阶型截面的独立基础,其高度确定时应考虑哪些截面?需作哪些计算?


参考答案:其高度确定时应考虑柱与基础交接处及基础变台阶处两个截面。需计算基底净反力、截面至基底边缘最大反力的距离、冲切力及受冲切承载力验算等内容。

第4题:

水泵从贮水池抽水时,水泵扬程计算应考虑哪些因素()。

  • A、水泵吸水几何高度
  • B、水泵压水几何高度
  • C、吸水管及压水管的总水头损失
  • D、最不利配水点处的资用压力E.水泵的材质

正确答案:A,D

第5题:

柱下条形基础设计计算中,确定基础翼板的高度和宽度时,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的规定,选择的作用效应及其组合正确的是哪项?(  )

A、确定翼板的高度和宽度时,均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
B、确定翼板的高度和宽度时,均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计算
C、确定翼板的高度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计算,并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确定基础宽度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
D、确定翼板的宽度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计算,并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确定基础高度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

答案:C
解析:
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第3.0.5条第4款规定,在确定基础或桩基承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作用效应和相应的基底反力、挡土墙土压力以及滑坡推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当需验算基础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标准组合。所以,柱下条形基础设计计算中,确定翼板的高度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计算,并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确定基础宽度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

第6题:

双排架不得超过25m,当需超过25m时应进行设计计算确定,但增高后的总高度不得超过()。

A.28m

B.29m

C.30m


参考答案:C

第7题:

190mm厚小砌块砌体房屋在6度抗震设计时有关总高度限值的说法,( )正确。

A.总高度限值由计算确定
B.没有总高度限值
C.总高度限值一般为长度值一半
D.总高度限值有严格规定

答案:D
解析:

第8题:

吊具需放到地面以下吊取或安装构件时,则地面以下深度和起升高度两项之和称为()。

A、起重高度

B、下放高度

C、总起升高度

D、所需高度


答案:C

第9题:

在计算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内框架房屋的总高度时,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房屋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
B.对带阁楼的坡屋面房屋总高度应算到山尖墙的1/3高度处
C.对带阁楼的坡屋面房屋总高度应算到山尖墙的1/2高度处
D.带半地下室的房屋总高度应从半地下室室内地面算起

答案:B
解析: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7.1.2条表7.1.2注1规定,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应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的1/2高度处。

第10题:

计算浓缩机总高度时,需确定哪些高度()。

  • A、澄清区高度
  • B、沉降区高度
  • C、压缩区高度
  • D、耙子运动区高度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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