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比较法
价格指数调整法
重置核算法
市场法
收益法
第1题:
1493.36
1456.7
1492.88
1564.82
第2题:
价格鉴证委托人的经营范围
价格鉴证委托人的基准日期
价格鉴证标的种类、来源
价格鉴证标的的产地
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第3题:
功能比较法适合于对车床,汽车之类的设备进行价格鉴证
价格指数调整法适合于技术进步速度较快、技术进步因素对设备价格影响较大的设备的价值鉴证
对于单位价值较小的自制设备可采用价格指数调整法
重置核算法适用于标准的设备的价格鉴证
第4题:
在价格鉴证工作中,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往往划分为更新重置成本和复原重置成本
更新重置成本在功能和效用上与价格鉴证标的相同或最接近的类似新设备的购置或构建成本
复原重置成本是购置或建造一个与价格鉴证标的完全相同的新设备的成本,在机器设备价格鉴证中较多采用
价格鉴证标的不同,重置成本的构成因素也不同
第5题:
对机器设备价格鉴证除了可以利用成本法外,还可以利用市场法和收益法
机器设备价格鉴证的市场法是根据市场法上类似设备交易的价格资料,通过对鉴证标的和市场参照物各种因素的分析比较,确定价格的方法
收益法不仅适用于鉴证标的具备独立的生产能力和获利能力,而且适用于单项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价格鉴证的成本法是通过确定全新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然后扣减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来确定机器设备价格的方法
第6题:
询问卖方所确定的价格
替代产品的现行市场价格
鉴证标的物所在地的全部机器设备的平均价格
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折旧等因素进行调整后的价格
第7题:
对存货中价格变动较大的要考虑市场价格,对买价较低的要按价格鉴证基准日进行调整
对买价较高的除考虑市场价格外,还要分析最终产品价格是否能够相应提高,或存货本身是否具有按价格鉴证基准日价格出售的现实可能性
对于货币类流动资产,其清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本身就是现值,需采用特殊方法进行价格鉴证,并且应对外币存款按价格鉴证基准日的国家外汇牌价进行折算
对于债权类流动资产,价格鉴证只适于按可变现值进行价格鉴证
对于其他流动资产,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其中有物质实体的流动资产,则应视其价值情形,采用与机器设备等相同的方法进行价格鉴证
第8题:
根据鉴证目的对重置成本的价格构成进行分析
用价值指数调整法确定国产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
考虑替代产品与价格鉴证标的的品质、性能的差别
分析影响重置成本的因素
第9题:
依据国外替代产品在基准日的FOB价格或CIF价格,用功能价值法估测鉴证标的的重置成本
依据国外替代产品在基准日的FOB价格或CIF价格,用比较法估测鉴证标的的重置成本
国内替代设备在基准日的市场价格推算鉴证标的的重置成本
国内替代设备在基准日的重置成本推算鉴证标的的重置成本
采用国内设备基准日的平均价格推算鉴证标的的重置成本
第10题:
产成品价格鉴证值=产成品实有数量×(合理材料工艺定额×价格鉴证基准日材料单位价格+合理工时定额×单位小时合理工时工资费用)
产成品价格鉴证值=产成品重置成本×在制品完工率
产成品价格鉴证值=产成品重置成本×在制品约当量
产成品价格鉴证值=产成品实际成本×(材料成本比例×材料综合调整系数+工资、费用成本比例×工资、费用综合调整系数)
产成品价格鉴证值=该种在制品实有数量×可接受的不含税的单位市场价格-预计在今后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