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胡大妈的老伴因患有胃癌去世了,巨大的打击使胡大妈对生活也失去了希望,在儿女和亲戚朋友的关心和帮助下,经过很长一段时间胡大妈才渐渐恢复过来。有过这样的经历,胡大妈特别能够理解癌症患者家属的心情,希望能够为他们提供帮助。于是她向当地的癌症协会申请开办一个小组,将癌症患者家属组织起来,帮助她们面对亲人患有绝症甚至会死亡的事实,更好地处理相关的问题。胡大妈所要成立的小组属于( )。
A.教育性小组
B.支持性小组
C.任务性小组
D.成长性小组
第2题:
第3题:
河北省北村张大妈家中三口均外出打工,只留张大妈一人。张大妈因患风寒久治不好,于是参加了某个以练气功的“神功大法研究会”,该研究会以“治病救人”为口号,并宣称自己是行善德的宗教组织,教人治病不吃药,只练功病就会好,在该研究会的活动中,北村有五位老人应为病情恶化而身亡。张大妈便退出了“神功大法研究会”,改投基督教,之后张大妈按规律吃药并参加运动,很快风寒症状减轻,于是她到北村公众操场现身传教,原“神功大法研究会”会员中多位转信基督。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A、 张大妈变换信仰,对宗教不忠诚,和我国宪法中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有一定冲突
B、 题中张大妈通过现身传教的方式使得“神功大法研究会”会员中多位转信基督是一种非法行为
C、 张大妈非常正确地做到了基督教教人品德高尚、帮助关爱他人的要求,因而对于张大妈的行为应当予以鼓励
D、 “神功大法研究会”不是宗教,而是非法组织
、【答案】BD
【考点】本题考点是公民基本权利中的宗教信仰自由。
【解析】我国现行《宪法》第3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其含义包括:公民有信教或者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者那种宗教的自由,有信仰同宗教中的这个教派或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或者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宗教与邪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邪教具有反社会、反政府的特征,其歪理邪说与宗教教义是相对立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若干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国家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步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依此,“神功大法研究会”根本就不是宗教,而是可以认定为邪教的非法组织,故D项正确,应当入选。对于A项,因为“神功大法研究会”根本就不是宗教,谈不上张大妈对宗教忠诚不忠诚的问题,而且我国《宪法》规定了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张大妈就算日后不信基督教而该信佛教,其改变宗教信仰也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所以A项是错误的,不能入选。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奉行马克思主义唯物世界观,坚持无神论作为社会的主流认识,公开场合宣传无神论。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就其本质来说,它与我们所信奉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根本对立的。基督教有教人心境高洁、汜爱他人的良好一面,也有其主张有神论的一面,按照我国的法律和社会政策,张大妈的信教行为并不能给予鼓励,故C项错误,不能入选。我国《宪法》第36条第3款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是指宗教活动应当在核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和经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场合内进行。张大妈在北村公众操场这样的公众场合传教是非法的,B项是正确的,应当入选。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甲市张大妈的老房在甲市政府的一次以建设公益事业机构为目的的拆迁中被列为拆除对象,张大妈并无其他住处,所以反对此次拆迁,甲市政府打算在给予张大妈一处安置房同时给予她一笔数额较大的费用,张大妈停止了继续反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甲市政府对于张大妈的安置行为不符合比例原则,因为张大妈仅有一处住处
B、甲市政府的行为符合位阶原则
C、张大妈的行为是在主张权利
D、甲市政府的行为是对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对张大妈住所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公私双方的利益
A
【考点】本题的考点是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解析】自由、正义、秩序等都是法的价值,解决这些价值冲突的规则主要有:第一,价值位阶原则。一般而言,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它是法的价值的顶端;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它成为自由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而秩序则表现为实现自由、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接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甲市政府的行为符合将公益秩序置于正义的度量之下,故B项是正确的,不应当入选。第二,个案平衡原则。其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在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问题上,应当结合具体情形来寻找两者之间的平衡点,故而D项说法正确。第三,比例原则。价值冲突中的“比例原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故A项表述的甲市政府对张大妈进行安置并给予补偿是符合比例原则的,A项表述错误,应当入选。张大妈对于房屋的权利属于财产权范畴,甲市政府的拆迁若不给予补偿则是明显侵犯了张大妈的权利,张大妈反对拆迁是在主张自己的合法财产权利,故C项表述正确,不能入选。
第7题:
第8题:
李大妈在某超市购物时,看到一款促销的东北大米,原价10.5元/公斤,促销价6.2元/公斤。李大妈觉得挺便宜,便买了1公斤。后李大妈又买了1公斤苹果,苹果原价15 .5元/公斤,促销价10.1元/公斤。结账回家后,李大妈发现超市在结账时,均是按大米和苹果的原价进行结算的,于是她找到超市要求赔偿。根据新《消法》第55条规定,李大妈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
A、26元
B、52元
C、104元
D、500元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