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建设银行借款800万元,乙公司为保证人,丙公司用价值400万元的设备作补充担保。丙公司已按建设银行要求对此机设备

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向建设银行借款800万元,乙公司为保证人,丙公司用价值400万元的设备作补充担保。丙公司已按建设银行要求对此机设备保险,保险单上的保险赔偿第一受益人应为()。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丙公司

D

建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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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10万元建材买卖合同后,乙交付建材,甲公司未付建材款。甲公司将该建材用于丙公司办公楼装修,丙公司需向甲公司支付15万元装修款,其中5万元已经支付完毕。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本公司同意以欠甲公司的10万元装修款担保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万元建材款。”乙公司对此并无异议。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均届期未偿,且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主张债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应收账款质权
B: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公司可以要求并存债务承担人丙公司清偿债务

答案:B,C
解析:
【考点】应收账款质押;保证及债务承担的认定【详解】对于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可以做不同的理解。在A选项中,《物权法》第228条第1款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乙、丙公司并未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所以,A选项错误。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可以理解为丙公司在1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B选项正确。在C选项中,乙公司对甲公司拥有到期债权、甲公司对丙公司拥有到期债权、甲公司怠于行使债权且该债权非专属于甲公司,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C选项正确。在D选项中,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债务承担,丙非债务人,乙公司不能直接要求丙清偿债务,故D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C。

第2题:

下列交易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是()。Ⅰ甲企业用账面价值100万元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换取乙公司的无形资产,乙公司的无形资产价值102万元Ⅱ乙公司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甲公司以持有乙公司100%的股权,与丙公司的股东交换其持有的丙公司60%的股权Ⅲ甲公司与乙公司同为丙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现甲公司以一台设备与乙公司一项专利交换,设备的公允价值为80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补价20万元Ⅳ甲企业用公允价值200万元的房产换取乙公司的机器设备,并收到补价32万元Ⅴ丙公司向红十字会捐赠叉车10辆Ⅵ甲公司年终时将公司存货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Ⅶ甲公司发行股票100万股,取得乙公司一项专利权

  • A、Ⅱ、Ⅲ
  • B、Ⅲ、Ⅳ
  • C、Ⅰ、Ⅳ、Ⅴ、Ⅵ
  • D、Ⅱ、Ⅲ、Ⅳ、Ⅶ
  • E、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B

第3题:

甲公司以其生产设备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抵押期间,甲公司将该设备卖给丙公司,并告知丙公司该设备已经抵押。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只要甲公司提供相当的担保而不损害乙银行的利益,即使未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也可以转让该设备 B.甲公司只要通知乙银行,即可转让该设备 C.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D.若经乙银行同意,并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向乙银行偿付借款,则甲公司可以转让该设备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抵押财产的转让问题。我国《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据此可知,选项A、B错误,D正确。另据该条的规定,只要转让行为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转让行为就有效。实际上,在抵押权人对转让行为表示同意前,转让行为实际上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而不是无效。因此选项C错误。

第4题:

丙公司向某银行借款50万元,由丁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一般担保,由甲学校用其价值30万元的教室作抵押,由乙企业用其价值20万元的设备质押(已将设备移交银行占有)。后来丙公司未能清偿银行货款本息共55万元,银行便要求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银行可否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能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丁公司提供的保证方式是一般保证,享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银行应先对债务人申请仲裁或起诉,并用债务人全部财产清偿后尚不能得到清偿的,才能要求保证人清偿。

第5题:

甲公司需要乙公司生产的一套精密成套设备,双方找丙公司商议,由丙公司购买并直接租给甲公司。甲、乙、丙三方签订了如下合同:(一)由丙公司付给乙公司货款500万元;(二)乙公司将精密成套设备代办托运给甲公司;(三)甲公司承租该设备,期限为10年,每年租金为80万元。该合同由甲、乙、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甲、丙公司加盖了合同专用章,乙公司未加盖合同专用章。丙公司签订上述合同后,为筹措资金欲向丁银行借款300万元,丁银行要求提供担保,丙公司请求戊公司作保,戊公司允诺。丙、丁、戊签订了如下合同:(1)丁银行借给丙公司300万元,预扣一年的利息30万元,实际交付丙公司270万元;(2)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丙公司应付给戊公司担保费30万元。合同由三方签字并加盖了各自的合同专用章。乙公司签订合同后与庚公司又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甲公司签订合同后,为顺利安装和操作该设备,又与辛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咨询合同,但合同未约定根据咨询意见作出决策的损失承担。 现设乙公司交付的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甲公司可否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合同,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第6题:

甲公司从乙公司采购10袋菊花茶,约定:“在乙公司交付菊花茶后,甲公司应付货款10万元。"丙公司提供担保函:“若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公司代为支付。"乙公司交付的菊花茶中有2袋经过硫磺熏蒸,无法饮用,价值2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付款未果,便要求丙公司付款10万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如丙公司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追偿8万元
B:如丙公司不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乙公司会构成不当得利
C:如甲公司付款债务诉讼时效已过,丙公司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D:如丙公司放弃对乙公司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答案:A,B,C
解析:
【考点】保证债务;保证人的追偿权【详解】《担保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本题中债权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债务人有权拒绝付款。保证人因此也具有抗辩权,保证人在放弃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应否享有追偿权?《担保法》对此缺乏规定,但本题中丙明知2万元的债权有严重瑕疵,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仍然放弃抗辩权而径行承担保证责任,即属于有过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若有过错,则无追偿权。所以,A选项正确;在B选项中,若丙不知债权人债权的瑕疵,但是乙公司的瑕疵履行已经构成违约。则乙公司获得2万元的对价不具有法律上的原因,构成不当得利;在C选项中,主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保证人放弃时效抗辩,清偿债务后,不得向债务人追偿;在D选项中,丙公司放弃的是自己的先诉抗辩权未放弃自己的追偿权,其仍可向甲公司追偿。所以,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第7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50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抵押,甲公司遂以本公司的豪华轿车进行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轿车价值100万元。乙公司还不放心,要求甲公司提供保证人,甲公司逐找丙公司作为保证人。保证担保未约定范围。有关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论述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对150万元主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 B、丙公司对100万元主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 C、丙公司对50万元主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 D、丙公司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C

第8题:

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扩大生产规模,甲公司从外地购进一批机器设备,价值30万元。但是,由于甲公司场地受限,其与乙公司约定,将甲公司所购得的机器设备暂放于乙公司库房内,待甲公司新的生产车间建设完工后再取走。在此期间,乙公司欠丙公司的37万元债务到期,乙公司向丙公司谎称该批设备是其为了改进生产线而购进的。价值40万元。并提议以该批设备充抵所欠丙公司的37万元债务,丙公司表示同意。不久,甲公司新的车间建设完工,来乙公司取回设备时被告知该批设备已经被丙公司取走。假定在此期间内该批设备的市场价格保持不变,且甲公司并未产生其他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构成无因管理,应当返还甲公司30万元
B.乙公司构成无权代理,应当返还甲公司30万元
C.乙公司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甲公司37万元
D.乙公司构成侵权,应当赔偿甲公司30万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实施的管理行为,本题中乙公司的行为不成立无因管理,选项A错误。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但本案中乙公司是以自己的名义,因此不构成无权代理,选项B错误。不当得利是指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本案中乙公司以甲公司之物抵债,构成不当得利。但是在返还范围上,依据《民通意见》第131条的规定,应当以原物和原物所生孳息为限。该批机器设备的市场价值为30万元,故乙公司应返还的不当利益为30万元。选项C错误。乙公司擅自处分甲公司所有的财产,构成侵权。依据《侵权责任法》第19条的规定,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方式计算,因此乙公司应当赔偿甲公司30万元。选项D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9题:

甲公司需要乙公司生产的一套精密成套设备,双方找丙公司商议,由丙公司购买并直接租给甲公司。甲、乙、丙三方签订了如下合同:(一)由丙公司付给乙公司货款500万元;(二)乙公司将精密成套设备代办托运给甲公司;(三)甲公司承租该设备,期限为10年,每年租金为80万元。该合同由甲、乙、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甲、丙公司加盖了合同专用章,乙公司未加盖合同专用章。丙公司签订上述合同后,为筹措资金欲向丁银行借款300万元,丁银行要求提供担保,丙公司请求戊公司作保,戊公司允诺。丙、丁、戊签订了如下合同:(1)丁银行借给丙公司300万元,预扣一年的利息30万元,实际交付丙公司270万元;(2)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丙公司应付给戊公司担保费30万元。合同由三方签字并加盖了各自的合同专用章。乙公司签订合同后与庚公司又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甲公司签订合同后,为顺利安装和操作该设备,又与辛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咨询合同,但合同未约定根据咨询意见作出决策的损失承担。 现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使用过程中部分部件正常磨损,需要维修,该维修费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正确答案: 该维修费应当由甲公司承担。根据《合同法》规定,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第10题:

丙公司向某银行借款50万元,由丁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一般担保,由甲学校用其价值30万元的教室作抵押,由乙企业用其价值20万元的设备质押(已将设备移交银行占有)。后来丙公司未能清偿银行货款本息共55万元,银行便要求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本案涉及的哪些担保是无效的?为什么?


正确答案:甲学校提供的抵押担保无效,因为《担保法》规定学校的教育设施不得用作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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