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符合税法规定的处理方法是()

题目
多选题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符合税法规定的处理方法是()
A

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

B

准予税前扣除,按弥补亏损后的所得计税

C

向以后年度结转亏损,准予税前扣除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D

规定期限内仍未弥补完的亏损部分,不再允许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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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应以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按税法规定的亏损弥补期限,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中予以弥补。(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这里所说的亏损,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

第2题: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第3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年。

A、五年

B、三年

C、十年

D、不能弥补


参考答案:A

第4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关于企业弥补亏损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
B、特殊性税务处理下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以由合并企业继续全额弥补
C、一般性税务处理下被分立企业的亏损不得由分立企业弥补
D、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允许弥补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以前年度亏损
E、企业清算所得可以先弥补以前年度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亏损,有余额时再计算清算所得税

答案:A,C,D,E
解析:
特殊性税务处理下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以由合并企业继续弥补,弥补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第5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弥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这五年指的是能够真正弥补亏损的五年。( )


正确答案:×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弥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五年内不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所以,原题说法不正确。

第6题: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符合税法规定的处理方法是()

A、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

B、准予税前扣除,按弥补亏损后的所得计税

C、向以后年度结转亏损,准予税前扣除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D、规定期限内仍未弥补完的亏损部分,不再允许税前扣除


参考答案:ABD

第7题: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来弥补的金额是( )。

A.企业申报的亏损

B.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

C.企业财务报表的账面金额

D.企业自己核定的亏损额


正确答案:B

第8题: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弥补的金额是()。

A.企业申报的亏损额

B.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

C.企业财务报表的帐面金额

D.企业自己核定的亏损额


参考答案:B

第9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关于企业弥补亏损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
B.特殊性税务处理下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以由合并企业继续全额弥补
C.一般性税务处理下被分立企业的亏损不得由分立企业弥补
D.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允许弥补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以前年度亏损
E.企业清算所得可以先弥补以前年度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亏损,有余额时再计算清算所得税

答案:A,C,D,E
解析:
特殊性税务处理下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以由合并企业继续弥补,弥补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第10题:

某居民企业2008年度发生的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亏损额可以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逐年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A.2010年
B.2011年
C.2012年
D.2013年

答案:D
解析:
根据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2008年度发生的亏损,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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