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题目
问答题
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承包经营权是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特征:
1、从承包经营权的产生来看,承包经营权不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申请、审批程序以及国家机关的授权产生的,而是通过订立承包合同的方式确立的。
2、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
3、承包经营权的内容通常是由承包合同确定的。
4、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集体组织或国家所有的土地、山岭、森林、草原、水面、荒地、滩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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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遗赠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

(一)遗赠的概念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的方式表示在其死后将遗产的一部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的法律行为。
(二)遗赠的法律特征:
1.遗赠是要式法律行为。遗赠应以遗嘱的方式进行,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2.遗赠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只要遗赠人用遗嘱的方式表示了遗赠的愿望,受遗赠人是否接受遗赠,并不影响遗赠的法律效力。遗赠人生前有权单方取消或变更遗赠,任何人都不得干涉。如果受遗赠人不接受遗赠,遗赠的财产按照法定的继承方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作无主财产处理。
3.遗赠是无偿的法律行为。遗赠人只能将财产权利遗赠给受遗赠人,不能将财产义务交由受遗赠人承担。
4.遗赠是遗赠人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国家、集体或个人的法律行为。
5.遗赠是遗赠人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
6.遗赠是由受遗赠人亲自行使受遗赠权的法律行为。遗赠的受益主体具有特定性和不可替代性。受遗赠的主体如果是自然人,其必须是在遗赠生效时生存的人。如果受遗赠的主体是集体组织,其在遗赠生效前已被撤销、解散的,遗赠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2题:

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

承包经营权是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特征:
1、从承包经营权的产生来看,承包经营权不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申请、审批程序以及国家机关的授权产生的,而是通过订立承包合同的方式确立的。
2、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
3、承包经营权的内容通常是由承包合同确定的。
4、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集体组织或国家所有的土地、山岭、森林、草原、水面、荒地、滩涂等。


第3题:

简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


参考答案:

第一,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第二,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承包人对于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有权独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进行 
第三,承包经营权是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权利。 
第四,承包经营权是有一定期限的权利。


第4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有()

A.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他物权

B.是有期限的物权

C.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D.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有权流转(转让)的主体是承包方


参考答案:ABCD

第5题:

简述格式条款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由当事人一方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格式条款一般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拟定时并未征求当事人的意见。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通常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和服务的公用事业单位、企业和有关的社会团体。
(2)格式条款的内容具有定型化的特定。
(3)订约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平等。一般情况下,格式条款双方当事人地位有较大差别,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在经济实力方面往往占有较大优势,相对人不参与合同条款的制定,不能就合同条款讨价还价,在合同关系中处于附从地位。


第6题:

简述继承权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

(一)继承权的概念。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指定,所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二)继承权的法律特征:
1.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继承权发生的根据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合法有效的遗嘱。
3.继承权的标的是财产和财产权利。
4.继承权的接受或放弃取决于继承人的意志。
5.继承权的实现以一定的法律事实出现为前提。


第7题:

国有自然资源使用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


参考答案:

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经营权是指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以及公民个人依法享有的对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特征:
1、国有资源使用经营权的取得,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
2、使用经营权的主体一般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组织,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
3、使用经营权的客体是国有的矿藏、水流、土地、山岭、森林、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
4、使用经营权的内容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组织以及公民个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8题:

域名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

因特网中的地址方案分为两套:IP地址系统和域名地址系统。这两套地址系统是一一对应的关系。IP地址用二进制数来表示,每个IP地址长32比特。因为使用起来不方便。于是就发明了另外一套字符型的地址方案,即所谓的域名地址。允许各个站点为自己的网络地址选择一个字符名字来命名,每一个域名地址都与特定的IP地址相对应,这样因特网上的资源访问起来就容易多了。域名的法律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技术特征,主要内容包括:(1)标识性(2)唯一性(3)排他性


第9题:

简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


正确答案:
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然人和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所享有的承包经营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和收益。它是自农村经济改革后因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产生的一项权利。其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从承包经营权的产生来看,承包经营权不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申请、审批程序以及国家机关的授权所产生的,而是通过订立承包合同的方式确立的。这是承包经营权与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经营权的区别。
第二,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自然人或集体组织。在我国农村,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主要是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是通过承包合同确定的。合同一旦订立,双方都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四,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山岭、森林、草原、水.面、滩涂、荒地等。随着我国多种形式的经营方式的发展,承包经营的范围越来越广泛,承包经营权的客体也要逐渐扩大,凡是法律规定可以由集体组织或自然人承包经营的财产,都可以成为承包经营权的客体。

第10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有关农村承包经营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既受物权法调整也受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调整

B、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属于不动产物权

C、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

D、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定以有租金为必要


参考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