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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如何折算应休未休假天数及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2题:
定义工资计算公式。岗位工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事假扣款=事假天数*30
【参考步骤】登录账套——单击工资——选择工资类别——单击工资——设置——工资项目设置——公式设置——工资项目中增加岗位工资,鼠标移到右侧空白处,从下方的工资项目中点击固定工资,运算符号点击加号,点击浮动工资,公式确认。事假扣款公式也是同样的步骤。
第3题: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 )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A.100%
B.200%
C.300%
D.400%
第4题:
员工请事假,月度内累计天数不超3天(含3天)的,停发3天()
第5题:
员工请事假一律按实际天数扣发当日全部收入。当月累计超过()个工作日(含)的,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第6题:
第7题:
根据公司2009年《关于加强员工年休假管理的通知》,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第8题:
A、岗位工资
B、事假扣款
C、事假天数
D、病假天数
第9题:
员工请事假不抵扣年休假,事假扣发工资按《员工考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0题:
病假、流产假的休假天数应与厂医沟通后再允许员工休假,以免假期不能休,变成事假影响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