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银行有权请求丙公司支付设备的价款
甲企业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乙银行有权对丙公司支付的价款主张抵押权
乙银行有权对该套设备主张抵押权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同意以自己现有以及将有的全部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半成品进行抵押。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抵押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与乙银行协商一致时,抵押权设立
B.甲公司与乙银行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时,抵押权设立
C.该抵押权非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D.如第三人乙向甲公司支付了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则抵押权不得对抗该第三人
第4题:
出质人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以及利息支付等事项。张某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当事人之间未约定担保权实现的顺序。 借款期限届满后,甲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借款。乙银行经调查发现:(1)甲企业可供偿债的财产不足100万元;(2)在借款期间,甲企业将一台生产设备以市价40万元出卖给丙公司,并已交付;(3)甲企业另有一台生产设备,价值50万元,因操作失误而严重受损,1个月前被送交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业未交付10万元维修费,该生产设备被丁公司留置。 查明情况后,乙银行于2011年8月20日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张某主张:借款债权既有保证担保,又有甲企业的抵押担保,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同日,乙银行分别向丙公司与丁公司主张,就丙公司所购买的生产设备及丁公司所留置的生产设备实现抵押权。丁公司则认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 要求: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提出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乙银行是否有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简要说明理由。 (3)丁公司提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第9题:
第10题:
个体户王某由于集中采购原材料造成资金紧张,向甲银行借款1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甲银行,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