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学集成公司经过政府采购招标过程,承接国家机关B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合同规定的投资金额为980万元,建设周期2年。但在系统试运行阶段,由于《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B的工作流程发生了变化,需要新增和改造部分功能。B认为该项目变更部分由博学集成公司继续承担较为合适,决定不再进行招标,并且双方通过协商决定新增投资100万元。 在此过程中,最重要的监理工作内容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题目

博学集成公司经过政府采购招标过程,承接国家机关B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合同规定的投资金额为980万元,建设周期2年。但在系统试运行阶段,由于《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B的工作流程发生了变化,需要新增和改造部分功能。B认为该项目变更部分由博学集成公司继续承担较为合适,决定不再进行招标,并且双方通过协商决定新增投资100万元。 在此过程中,最重要的监理工作内容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博学集成公司经过政府采购招标过程,承接国家机关B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合同规定的投资金额为980万元,建设周期2年。但在系统试运行阶段,由于《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B的工作流程发生了变化,需要新增和改造部分功能。B认为该项目变更部分由博学集成公司继续承担较为合适,决定不再进行招标,并且双方通过协商决定新增投资100万元。

对于业主的做法,你认为是否合适?并说明理由。


问题1考查应试者对变更控制要点及相关联的《招标投标法》的相关知识的掌握。
回答本题要把握三个关键点:
(1)在变更控制中.所有变更都必须按照变更控制程序进行,必须向变更控制委员会提交变更申请,经过批准后才能做出决定。在本题中,业主应该首先提出变更申请,而不能绕过变更控制程序直接做出决定。
(2)针对问题1,通过对项目变更进行分析,确定变更需要追加的投资,目的是为了确定项目变更部分是否可以直接委托A继续承担。
(3)如果项目实际投资超过原来总投资的10%,按照相关规定,应该重新招标。
经过上述三点分析,得出业主的做法是不合适的结论。

第2题:

阅读以下说明,针对项目的合同管理,根据要求回答问题1~问题3。(15分) 【说明】 系统集成公司A于2009年1月中标某市政府B部门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过合同谈判,双方签订了建设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15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搭建政府办公网络平台,改造中心机房,并采购所需的软/硬件设备。 A公司为了把项目做好,将中心机房的电力改造工程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C公司,并与其签定分包合同。 在项目实施了两个星期后,由于政府B部门为了更好地满足业务需求,决定将一个机房拆分为两个,因此需要增加部分网络交换设备。B参照原合同,委托A公司采购相同型号的网络交换设备,金额为127万元,双方签定了补充协议。 在机房电力改造施工过程中,由于C公司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部分电力设备损毁,导致政府B部门两天无法正常办公,严重损害了政府8部门的社会形象,因此B部门就此施工事故向A公司提出索赔。 【问题1】(4分) 请指出A公司与政府B部门签订的补充协议有何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问题2】(5分) 请简要叙述合同的索赔流程。 【问题3】(6分) 请简要说明针对政府B部门向A公司提出的索赔,A公司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问题1】(4分) 由于本项目的建设方属于政府部门,因此与本项目相关的采购行为必须符合我国《政府采购
法》的相关规定,即必须走政府采购流程。《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②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而本试题中,某市政府B部门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合同总金额为1150万元,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B部门为了更好地满足业务需求,决定将一个机房拆分为两个,其委托A公司采购的相同型号的网络交换设备的金额达127万元。由于127>1150×10%=115,因此B部门需要对增补的网络交换设备重新招标。
【问题2】(5分)
当项目发生索赔事件时,通常先由监理工程师调解。若调解不成,再由政府建设主管机构进行调解。若仍调解不成,则由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仲裁。在整个索赔过程中,遵循的原则是索赔的有理性、索赔依据的有效性、索赔计算的正确性,其遵循的工作流程如图5-3所示,各步骤的解释见表5-8。

【问题3】(6分)
合同索赔的重要前提条件是合同一方或双方存在违约行为和事实,并且由此造成了损失,责任应由对方承担。对于本试题,A公司为了把项目做好,将中心机房的电力改造工程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C公司,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在机房电力改造施工过程中,由于C公司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部分电力设备损毁,导致政府B部门两天无法正常办公,严重损害了政府8部门的社会形象。 A公司在接收到B部门发出的索赔通知书之后,应结合图5-3所示的索赔处理流程,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①受理政府B部门的索赔申请及索赔资料,根据与其签订的合同,进行认真分析和评估,给出索赔答复;
②在双方对索赔认可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向政府B部门进行赔付;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仲裁或诉讼;
③依据与C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以及自己的损失情况,向c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及提交相关的索赔材料。
在A公司处理该索赔事件过程中应该厘清责任归属,文字陈述应条理清楚、准确、精炼、有依据,对C公司的索赔计算要合理、正确。

第3题:

博学集成公司经过政府采购招标过程,承接国家机关B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合同规定的投资金额为980万元,建设周期2年。但在系统试运行阶段,由于《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B的工作流程发生了变化,需要新增和改造部分功能。B认为该项目变更部分由博学集成公司继续承担较为合适,决定不再进行招标,并且双方通过协商决定新增投资100万元。

博学集成公司要对新增和改造软件部分功能进行需求调研和分析,从监理的角度来看,博学集成公司在本阶段应产出的主要成果是什么?


问题4考查的是需求的变更,需求分析的主要任务是分析项目建设合同规定开发的系统、分系统或设备以及用户业务对应用软件的要求,确定软件实现环境和运行环境,对拟开发的信息应用软件配置项进行定义,形成应用软件系统需求阶段的系列文档。
需求变更应以其可行性为基础,对其有效控制非常重要。否则将导致工期、成本、质量不断扩大,对工程的成功影响较大。监理工程师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而且要将其重要性不断灌输给工程的客户和各施工方等所有干系人。
特别是让客户认识到,有时控制需求变更不是拒绝用户,而是为了保证工程实现核心目标,达到预期的成功目标。当然,控制需求变更也不是一味拒绝用户提出的需求。
需求变更的管理控制程序一般如下:
(1)建立需求基线、变更控制策略和变更控制系统;
(2)需求变更以规定格式提出;
(3)变更控制委员会评估论证需求变更;
(4)需求变更以书面方式获得批准并修改进度成本等项目计划;
(5)定期评估需求变更对项目绩效的影响。
在需求分析阶段,需要编制的文档主要有项目开发计划、软件需求说明书、数据要求说明书,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软件(初步)确认测试计划、用户使用说明书等。

第4题:

集成商A要对新增和改造软件部分功能进行需求调研和分析,从监理的角度来看,集成商A在本阶段应产出的主要成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1)项目开发计划。 (2)软件需求说明书。 (3)软件质量保证计划。 (4)软件配置管理计划。 (5)软件(初步)确认测试计划。 (6)用户使用说明书初稿。
(1)项目开发计划。 (2)软件需求说明书。 (3)软件质量保证计划。 (4)软件配置管理计划。 (5)软件(初步)确认测试计划。 (6)用户使用说明书初稿。 解析:需求分析的主要任务是分析项目建设合同规定开发的系统、分系统或设备以及用户业务流程对应用软件的要求,确定软件实现环境和运行环境,对拟开发的信息应用软件配置项进行定义,形成应用软件系统需求阶段的系列文档。
本题考虑到目前应用系统建设过程中,一般对这个阶段产出的文档系列没有这样严格要求,因此要求应试人员只答出4项即可得满分。

第5题:

阅读下列说明,回答问题1至问题4。

[说明]

某县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工程,总投资额度约500万元,主要包括网络平台建设和业务办公应用系统开发,监理公司承担了全过程监理任务。建设单位自行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承建单位,但是监理单位指出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不妥当,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最终建设单位接受监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省外的投标人需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省内的投标人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招标文件于9月15日发出,并规定9月28日为投标截止时间。A、B、C、D、E、F等多家公司参加投标。但本次招标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A公司中标,于10月30日向A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0天,与A公司签订了项目建设合同。

合同生效后,A公司自行决定,将其中一部分核心软件开发工作分包给B公司并签订了价值100万元的分包合同。监理发现问题后,会同建设单位要求A公司立即终止分包行为并处以2万元罚款。A公司表示接受惩罚并宣布与B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无效。

在随后的应用系统建设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发现A公司提交的需求规格说明书质量较差,要求A公司进行整改。但是A公司解释说,由于建设合同没有规定应用软件系统开发应遵循的质量标准方面的条款,建设单位也没有相关的质量准则,因此A公司以自己公司相关的质量标准为依据进行需求调研、分析和编写需求规格说明书,是符合A公司质量标准的,从而拒绝进行整改。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单位建议A公司与建设单位就此问题签订补充协议或遵循相关的国家标准(GB/T8567-88、GB/T9385-88等),遭到A公司的拒绝。

指出该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妥之处: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质要求;公开招标应平等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不妥之处:招标文件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时间间隔为14天少于20天;根据《招标法》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不妥之处: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日期已超过法定期限:《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不妥之处: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质要求;公开招标应平等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不妥之处:招标文件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时间间隔为14天少于20天;根据《招标法》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不妥之处: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日期已超过法定期限:《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关于招标法知识、合同法相关内容的运用以及项目需求调研过程监理应掌握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物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广泛引入竞争机制的交易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
《招标投标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1)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指招标投标的程序要有透明度,招标人应当将招标信息公布于众,以招引招标人做出积极响应。在招标采购制度中,公开原则要贯穿于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
(2)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所有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机会都是平等的,所有投标人享有同等的权利,要一视同仁,不得对招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3)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要求客观地按照事先公布的条件和标准对待各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评审和比较。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交易当事人应当遵循的基本道德准则。在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也是一项重要的原则,该原则常常被称为是债法中的“权威原则”。
监理项目的合同管理,是指为了信息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严格按照合同有关规定,保证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变更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并圆满完成的活动,因此,项目合同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项目合同是信息工程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的对象。合同管理的主体是监理工程师,要对项目建设合同进行严肃认真的管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监理工程师应当熟悉合同法律制度。
[问题1]
考查应试者对《招标投标法》应当遵循的原则知识点的掌握,考核应试者对在监理工作中运用《招标投标法》的能力。[问题1l涉及《招标投标法》的条文是:
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第6题:

博学信息化项目主要包括系统平台建设、网络系统建设和多个业务部门应用系统开发。学赛信息工程监理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全过程监理。

在某部门应用系统的开发过程中,为了保证质量,博学要求学赛公司对承建单位的单元测试进行重点监控。请列出单元测试的主要工作内容。


单元测试又称为模块测试,是针对软件设计的最小单位(程序模块)进行正确性检验的测试工作。其目的在于检查每个程序单元能否正确实现详细设计说明中的模块功能、性能、接口和设计约束等要求,以及发现各模块内部可能存在的各种错误。单元测试需要从程序的内部结构出发设计测试用例,多个模块可以平行地独立进行单元测试。
单元测试根据详细设计说明书,包括模块的功能测试、模块接口测试、局部数据结构测试、路径测试、错误处理测试和边界测试等,还包括模块的资源占用、运行时间、响应时间等测试。单元测试通常由开发人员自己负责。由于通常程序模块不是单独存在的,因此常常要借助驱动模块(相当于用于测试模拟的主程序)和桩模块(子模块)完成。

第7题:

阅读以下说明,根据要求回答问题1~问题3。(15分) 【说明】 A市政府机关为拓展公共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拟新建该部门基于Internet的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本市人才信息库。该项目由本市财政专项资金投资,建设内容包括定制开发部分应用系统、升级改造原有部分网络系统、部分硬件设备并进行软硬件系统的集成工作等。其中硬件、网络基础支撑平台建设投资额为950万元;安全保障系统建设投资额为280万元。系统集成B公司负责全面的项目管理和系统集成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以下一些事件,具体如下。 事件1:在项目启动前期,该政府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决定由信息网络中心总体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任命信息网络中心副主任为该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并要求信息中心的系统管理员小陈负责总体业务流程再造、组织机构的调整、业务的重新整合、培训等工作,要求系统管理员小张负责总体协调,组织办公室等本市政府机关各部门的信息化实施工作。 事件2:工程建设需要订购一批3G上网卡,上网卡生产商在得知消息后,向承建单位B公司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3G上网卡,每块单价95元。如果贵单位需要,请与我厂联系。”B公司回函:“我公司愿向贵厂订购650块3G上网卡,每块单价80元。”一个月后,B公司收到上网卡生产商发来的650块升级版3G上网卡,每块上网卡价格为85元,B公司拒收。 事件3:由于项目建设历时较长,而且某些业务流程发生了必要变化,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了增加和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变更需求。相应地投资发生了一定变化,其中硬件、网络基础支撑平台建、设追加资金90万元,安全保障系统建设追加资金30万元。建设方参照原合同,委托B公司采购相同型号的硬件设备,以及完成相关的系统集成工作,双方就此签定了补充协议。 【问题1】(5分) 结合你的项目管理经验,请指出事件l中建设方信息化组织机构的设置是否合理?若设置合理,请简要说明理由;若设置不合理,请简要给出改进措施(或意见)。 【问题2】(5分) 结合你的项目管理经验,请分析在事件2中B公司的拒收行为是否构成违约?请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3】(5分) 请指出事件3中是否存在违规现象?若违规,请简要说明理由并给出违规之处的正确做法;若不违规,请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问题1】(5分)
通常,一个组织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应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别设置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和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由组织机构的总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担任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CIO(或具有相应权限的部门领导)任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主任。
在本案例中,建设方信息化组织机构的设置存在以下问题(包含但不限于):
①“任命信息网络中心副主任为该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的做法不妥,因为一个组织机构的信息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实施自始至终都需要组织机构的最高管理层的介入或授权;
②“要求信息中心的系统管理员小陈负责总体业务流程再造、组织机构的调整、业务的重新整合、培训等工作”的做法不妥,因为这些工作牵涉到组织机构的管理变革,必须由组织机构的最高管理者主导,由组织机构的管理层参与,这些工作应该由CIO(或具有相应权限的部门领导)总体负责;
③“要求系统管理员小张负责总体协调,组织办公室等本市政府机关各部门的信息化实施工作”的做法不妥,因为科员级的系统管理员没有相应的管理权限来协调这些工作,这些工作应该由CIO(或具有相应权限的部门领导)总体协调。
【问题2】(5分)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四条条文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合同法》第十五条条文规定:“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合同法》第二十条条文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在本案例事件2中,B公司对生产商的回函是一个附条件的新要约,上网卡生产商发来的650块升级版3G上网卡价格为85元,而非8公司回函中要求的80元,因此属于“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情况,这一行为并不是承诺,而是一个新要约。因此,该合同还没有成立, B公司对这批货物可以采取拒收的措施,且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问题3】(5分)
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条文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在本案例事件3中,原有的硬件、网络基础支撑平台建设投资额为950万元,而此部分系统建设追加资金为90万。由于950×10%=95万元>90万元,因此建设方可以与B公司协商签订补充合同,由B公司继续从原硬件设备供应商处添购新增的设备,并完成相关的软硬件系统的集成工作。 同理,原有的安全保障系统建设投资额为280万,而此部分系统建设追加资金为30万。由于280)10%:28万元30万元,因此建设方需要对增补的安全保障系统建设项目进行重新公开招标,而不能直接通过补充协议方式来委托B公司这一部分增补的项目。

第8题:

博学集成公司经过政府采购招标过程,承接国家机关B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合同规定的投资金额为980万元,建设周期2年。但在系统试运行阶段,由于《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B的工作流程发生了变化,需要新增和改造部分功能。B认为该项目变更部分由博学集成公司继续承担较为合适,决定不再进行招标,并且双方通过协商决定新增投资100万元。

对于该项目来说,变更的控制流程主要有哪些?


问题3考查考生对变更工作程序的熟悉与掌握程度,这是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工作的基础之一,是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一般来说,变更控制的工程程序可以归纳整理成7条。
(1)了解变化;
(2)接受变更申请;
(3)变更的初审;
(4)变更分析;
(5)确定变更的方法;
(6)监控变更的实施;
(7)变更效果的评估。

第9题:

[说明]

集成商A经过政府采购招标过程,承接国家机关B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合同规定的投资金额为980万元,建设周期为2年。但在系统试运行阶段,由于《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B的工作流程发生了变化,需要新增和改造部分功能;B认为该项目变更部分由A继续承担较为合适,决定不再进行招标,并且双方通过协商决定新增投资100万元。

对于业主的做法,你认为是否合适?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知识点包括: . 业主的做法不合适 . 业主应该首先提出变更申请 . 经过变更分析确定变更需要追加的投资 . 如果项目追加的投资超过原来总投资的10%按照招标法规定应该重新招标
知识点包括: . 业主的做法不合适 . 业主应该首先提出变更申请 . 经过变更分析,确定变更需要追加的投资 . 如果项目追加的投资超过原来总投资的10%,按照招标法规定,应该重新招标 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关于变更控制的概念与工作程序、招标法知识的运用以及项目需求调研过程监理应掌握的基础知识。
变更在信息系统工程实际的建设过程中是经常发生的,在订行业中,很多失败的先例都是由于项目的变化不能及时的确定和处理,导致项目后期变更太多,成本和进度压力过大而造成的,因此做好变更控制可以更好地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成本控制服务。
项目变更(Project Modification)是指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建设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项目的部分或项目的全部功能、性能、架构、技术指标、集成方法、项目进度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对于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本身,由于其本身新技术的发展速度较快,采用的技术手段日新月异,一方面是由于业主本身捉出的需求根据时代变化在发生变化,另一方面,承建单位也要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适当地调整技术方案,这样就决定了信息系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变更的频繁。不管项目在准备阶段的工作做的如何细致、全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会遇到各种预料之外的变化。监理对可能发生的变更要保持预控能力,要有防患于未然的应对措施,要对业主提出具体的建议,也要对承建单位提出明确的要求。监理对变更也要具有快速反应能力,以应付各种突然的变化。相对其他的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工程在实施阶段的变更是工作量最大的一个阶段,因此,变更控制主要针对项目实施过程做重点阐述。在项目实施阶段,在变更控制方面加强管理,随时进行变更处理,对可能出现的变更实现有效的控制,就可以在不突破预算的情况下,达到既定的项目目标。
项目变更是正常的、不可避免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越早,损失越小;变更越迟,难度越大,损失也越大。项目在失控的情况下,任何微小变化的积累,最终都会对项目的质量、成本和进度产生较大影响,这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项目变更控制是指监理工程师对组织为适应项目运行过程中与项目相关的各种因素的变化,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而对项目计划进行相应的部分变更或全部变更的控制,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正确性。
考查应试者对变更控制要点及相关联的招标法相关知识的掌握。本题有3个关键点: (1)业主应该首先提出变更申请,而不能绕过变更控制程序直接做出决定:(2)针对问题1,通过对项目变更进行分析,确定变更需要追加的投资,目的是为了确定项目变更部分是否由可以直接委托A继续承担;(3)如果项目实际投资超过原来总投资的10%,按照相关规定,应该重新招标。经过上述3点分析,得出业主的做法是不合适的结论。

第10题:

阅读下列说明,针对项目的合同管理,根据要求回答问题1~问题3。

[说明]

系统集成公司A于2009年1月中标某市政府B部门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过合同谈判,双方签订了建设合同,合同总金额115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搭建政府办公网络平台,改造中心机房,并采购所需的软硬件设备。

A公司为了把项目做好,将中心机房的电力改造工程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c公司,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

在项目实施了两个星期后,由于政府B部门为了更好满足业务需求,决定将一个机房分拆为两个,因此需要增加部分网络交换设备。B参照原合同,委托A公司采购相同型号的网络交换设备,金额为127万元,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

在机房电力改造施工过程中,由于C公司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部分电力设备损毁,导致政府B部门两天无法正常办公,严重损害了政府B部门的社会形象,因此B部门就此施工事故向A公司提出索赔。

请指出A公司与政府B部门签订的补充协议有何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B部门新增的网络交换设备采购金额超过了我国《采购法》相关条文规定。 因为《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而127>1150×10%=115据此B部门需要对增补的网络交换设备重新招标
B部门新增的网络交换设备采购金额超过了我国《采购法》相关条文规定。 因为《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而127>1150×10%=115,据此B部门需要对增补的网络交换设备重新招标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②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而本试题中,某市政府B部门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合同总金额为1150万元,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B部门为了更好满足业务需求,决定将一个机房分拆为两个,其委托A公司采购的相同型号的网络交换设备的金额达127万元。由于127>1150×10%=115,因此B部门需要对增补的网络交换设备重新招标。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