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修律的指导方针是()。

题目

清末修律的指导方针是()。

  • A、中外通行,有裨治理
  • B、禁绝鸦片,宜用重典
  • C、广收人才,治法在人
  • D、西学为体,中学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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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清末修律中正式颁行的诉讼法规是:

A.《刑事民事诉讼法》

B.《大清新刑律》

C.《法院编制法》

D.《清末修律》


正确答案:D

第2题:

关于清末修律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清末修律实现了我国法律的近代化

B.沈家本主持了清末修律活动

C.清末修律使得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差别得以明确

D.清末修律最主要的成果就是颁布了《大清民律草案》


正确答案:BC
解析:考查要点是清末修律。清末修律使得我国近代法制出现了转型,导致了中华法系最终走向解体,但是也应当看到,清末修律有其局限性,即保留了许多传统礼教的残余,清末修律导致了许多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法律的产生,因此,清末修律并没有实现我国法律的近代化。可见,A项表述错误。沈家本作为我国近代法学的奠基人,精通西方和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因此,清政府在袁世凯和张之洞等人的举荐下,推举沈家本和伍廷芳为修订法律大臣,实为合适人选,在沈家本的主持下,清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修律活动,可见,修律活动与沈家本息息相关,修律活动也是沈家本对中国法制的伟大贡献。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清末修律一改以往“诸法合体,实体法和程序法不分”的弊端。可见,C项表述正确。清末修律最主要的成果体现在对刑律的修订,并制颁了《大清现行刑律》和《大清新刑律》。可见,D项表述错误。

第3题:

简述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


正确答案:

第4题:

下列关于清末修律的表述中,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谘议局和资政院是清末修律时分别设于地方和中央的咨询机关,清廷赋予这两种机构相当大的自主权
B.清末修律使得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在中国出现
C.《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D.清末的司法制度修订后,实行了审检合署和四级三审制


答案:A
解析:
考点:清末修律
讲解:A项错误,谘议局和资政院是清末修律时分别设于地方和中央的咨询机关,但它们分别被地方督抚和中央朝廷严格控制,只是摆设而已。
B项正确,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分别制定、颁行或起草了宪法、刑法、民法、商法、诉讼法、法院组织等方面的法典或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C、D项表述正确。

第5题:

关于清末修律活动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清末修律活动导致了中华法系走向解体
B.清末修律活动最主要的成果主要体现在对刑律的修订上
C.清末修律拉开了中国法律走向近代化的序幕
D.清末修律使得近现代法律知识在中国得到了普及


答案:D
解析:
【精解】D项错在:清末修律使得近现代法律知识在中国得到一定程度的普及,但不是完全普及。注意:c项表述没有错,清末修律拉开了中国法律走向近代化的序幕,但并没有使得中国法律近代化。

第6题:

试述清末修律的影响。


参考答案:

晚清修律虽然迫于内忧外患,主观上是一次被动的法律改革,但是在客观上却引发了系列反应,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中国法制近代化的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
首先,修律直接导致了传统法律体系的解体。修律过程中制定的刑法、民法、商法等草案,无论从体例上还是从内容上,无论从原则上还是从表达术语上,都突破了中华法系的框架,大量沿用西方近代的法律术语,法律原则和制度,且逐步传播并为中国人慢慢接受。中华法系原有的内容、原则、体系等正在慢慢消失,最终走向解体。可以说,新法律的诞生是中国传统法律体系解体的直接原因。
其次,修律为中国法制的近代化奠定了基础。清末修律前后持续了近十年时间,在这十年中,修订法律馆吸收了近代资本主义的法律精神和原则,参照日本、德国、法国等西方国家的成文法体系,根据中国国情初步设计了一套近代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这些制度和法律虽然实施时间较短,有些甚至还没来得及实施,但是它们在客观上却成为后来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法律制度的基础,为中国法律从封闭的传统体系走向开放的近代法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是中国法制近代化必不可少的步骤。
再次,修律直接促进了西方法律思想、法律观念的引进和传播。此次变法修律,是中国自商鞅变法后规模最大的一次变法,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地引进和介绍西方近现代法律思想与制度。为了修律,清廷直接派重臣出洋考察西方法律制度,引进法律思想与观念;修订法律馆等机构有计划地组织翻译了三百多种西方法律文本和法学书籍,并聘请外国专家来华讲授西方法律知识、参与草拟法律草案;大批留学生也积极介绍西方制度与思想。这些都直接促进了西方法律思想、制度和观念的引进和传播,有效改变了中国人的法律观和世界观。


第7题:

关于清末修律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清末修律进一步完善了中华法系
B.通过修律,清政府收回了“治外法权”
C.清末修律的成果随着清王朝的覆灭而失去影响
D.清末修律改变了中国传统上的“诸法合体”,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答案:D
解析:
清末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选项A错误。1946年二战结束后,当法国宣布放弃在华特权时,治外法权才在中国寿终正寝,选项B错误。清末修律活动在客观上对后世的立法有着显著的影响: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为中华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基础,且在一定程度上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法学教育的近代化,它的成果并未随着清王朝的覆灭而失去影响,故选项C错误。在形式上,清末修律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典或法规,改变了中国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在内容上,中华法系的“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故选项D正确。

第8题:

司法考试清末修律中,正式公布的法律有

清末修律中,正式公布的法律有:(    )

  • 《刑事民事诉讼法》
  • 《大清新刑律》
  • 《法院编制法》
  • 《公司律》

 


你好,答案BCD。《大清新刑律》是清政府于1911年1月25日公布的一部专门刑法典。《法院编制法》1910年清政府公布的关于法院组织的法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清末大臣沈家本等人草拟的诉讼法典草案。但因遭各省督抚的反对和礼教派的反对而未实际颁行,清政府即告灭亡。修订的《商人通例》9条和《公司律》131条,在1904年1月(清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奏准颁行,定名为《钦定大清商律》,是为清朝第一部商律。

 

第9题:

下列关于清末修律的说法,正确的是、

A、清末修律标志着中华法系的解体
B、清末修律贯穿着仿效西方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的方针
C、清末修律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的一次倒退
D、清末修律促进了部分中国人法制观念的形成

答案:A,B,D
解析:
C项是错误的。清末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通过清末大规模的立法,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法律体系和法律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为其后民国政府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条件。修律活动并不是倒退,而是一种进步,它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教育制度的近代化。

第10题:

关于清末修律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清末修律活动中,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大清现行刑律》
B.清末修律活动中,颁布了我国最早的商事法——《大清商律草案》
C.无论是对刑律的修订,还是对民事法律的修订,都有日本法学家的参与
D.清末修律活动宣告了中华法系的解体,中国法制走向了近代化


答案:C
解析:
解析:《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我国最早的商事法是清末修律活动中颁布的《钦定大清商律》;日本法学家参与了修律活动,其中参与刑律修订的日本法学家是冈田朝太郎,参与民事法律修订的是松冈义正,参与商事法律修订的是志田钾太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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