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题目

简述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仲裁与诉讼因各具特色,又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1)受理案件的依据不同: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而仲裁则是协议管辖。
(2)审理案件的组成人员不同:在法院诉讼的当事人不能选定审判员,而仲裁的双方当事人有权各自指定一名仲裁员,再共同指定或根据双方同意的仲裁规则产生一名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案件。     (3)审理案件的方式不同:法院审理案件一般是公开的;而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案情不公开,裁决也不公开。
(4)审理结果不同:我国法院是两审终审制,一方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不能上诉。
(5)受理案件的机构性质不同:受理诉讼案件的机构是法院,是国家机器的一部份,具有鲜明的强制性,受理仲裁案件的机构一般是民间性质的社会团体。
(6)判决和裁决在境外的执行程序不同:法院做出的判决要到境外执行时,需根据做出判决的所在地国与申请执行的所在地国之间所签订的司法协助条约或者互惠原则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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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


答案:
解析: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
二者的区别是:(1)发生的事由不同。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客观情况,这些客观情况阻碍着权利人行使权利,是时效期间进行的客观障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有关的行为,是与当事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相反的事实;(2)事由发生的时间要求不同。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必须发生在诉讼时效进行的最后6个月内,或发生在最后6个月前但后果延续到最后6个月内,才能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无论发生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的任何时间都可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3)效力不同。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在于使诉讼时效进行暂停,将中止事由阻碍时效进行的期间不计入时效期间,此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在于使中断前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时效期间重新起算;(4)期间计算不同。待诉讼时效中止的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它将中止前已进行的期间与中止事由消除后顺延的期间合并计算。在诉讼时效中断的中断原因消灭后,从权利人能行使权利时起重新计算,即开始一个新的诉讼时效期间,此前已进行的期间不再计算。

第2题:

简述仲裁裁决书与仲裁调解书的区别。


正确答案: (1)出现的程序不同。
(2)依据的原则不同。
(3)生效的时间不同。
(4)反映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同。

第3题: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主要体现在〔〕。a仲裁是民间组织行为;诉讼是国家司法行为b仲裁根据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诉讼由法律规定c仲裁一裁终局,无上诉、申诉;诉讼二审终审,可上诉、申诉d仲裁不公开;诉讼以公开为原则e仲裁裁决需接受司法审查,由获胜方申请法院执行;对仲裁结果不服而提起诉讼的,需再接受司法审查。

A.abc

B.ace

C.bcd

D.abcde


参考答案:D
第247页

第4题:

简述仲裁与调节和诉讼的区别


正确答案: 仲裁与调解和诉讼的区别表现在:
(1)与调解方式比较,仲裁方式的主要特点是:仲裁员以裁判者身份对争端作出裁决。这种裁决一般为终局性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动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调解无此约束力。
(2)与诉讼方式比较,仲裁方式主要特点为:仲裁机构均为民间组织,没有法定管辖权;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有关案件,司法解决方式由于受到司法管辖权的限制,难以适用于国家之间、国家与私人之间的争端,而仲裁方式在争端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普遍适用于各种国际争端。

第5题:

诉讼与仲裁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诉讼: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的形式解决纠纷;仲裁:也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与诉讼相比,仲裁的程序简单,处理问题迅速及时,而且费用低。

第6题:

关于诉讼与仲裁的区别,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与诉讼相比,仲裁的保密性更强
B.与诉讼相比,仲裁更为快捷
C.仲裁是最能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争议解决方式
D.仲裁裁决书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法院的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答案:D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335页
仲裁裁决是由仲裁庭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7题:

试述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正确答案: (1)受理案件的依据不同。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而仲裁则是协议管辖。
(2)审理案件的组织人员不同。在法院诉讼的当事人不能选定审判员,应由法院依职权指定法官或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仲裁的双方当事人有权各自指定一名仲裁员,再共同指定或由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案件。
(3)审理案件的方式不同。法院审理案件一般是公开的;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是不公开进行的,案情不公开,裁决也不公开,开庭时没有旁听,审理中仲裁庭或仲裁机构的秘书处不接受任何人采访。
(4)处理结果不同。我国法院是两审终审制,一方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不能上诉,也不允许再向任何机构提出变更裁决的要求,败诉方如不自动执行裁决,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受理案件机构的性质不同。受理诉讼案件的机构是法院,受理仲裁案件的机构一般是民间性质的社会团体。
(6)处理结果境外执行的不同。法院受理诉讼作出的判决要到境外执行时,需根据作出判决的所在地国与申请执行的所在地国之间签订的司法协助条约或者互惠原则去处理;仲裁机构所作出的仲裁裁决要到境外执行时,如果作出裁决的所在地国与申请执行的所在地国均为l958年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成员国,当事人可以向执行国主管法院提出承认及执行申请,不是该公约成员国的,则需根据司法协助条约或者互惠原则处理。

第8题:

简述仲裁中,调解与和解的区别。


参考答案:

(1)调解是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的,是三方主体的活动;和解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不需要任何第三方的参与。
(2)调解是在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友好协商的方式,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解决争议的活动;和解是当事人自行解决争议案件的活动。
(3)调解与裁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解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9题:

当事人双方自愿是仲裁与诉讼的主要区别点之一。


正确答案:正确

第10题:

简述仲裁与司法诉讼的异同。


正确答案: 仲裁和司法诉讼的处理决定都是由第三者独立自主作出的,并对当事人有约束力,这是仲裁和司法诉讼的共同之处。仲裁与司法诉讼的主要区别在于:
(1)法院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定的强制管辖权。而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不具有强制管辖权,只能受理双方当事人根据其订立的仲裁协议提交解决的争议。
(2)法院的法官是由国家任命而产生的,当事人没有任意选择或指定审理争议的法官的权利,而审理争议的仲裁员是可以由当事人指定的。
(3)仲裁员在处理争议案时,可较法官更多地考虑商业惯例。有些国家允许进行友好仲裁,即允许仲裁庭裁决争议案可完全根据公平考虑作出裁决,而不必考虑法律的规定。
(4)法院受案范围是由法律规定的,法院可以审判法定范围内的任何事项,而仲裁的事项和范围是由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的,仲裁庭不可对当事人约定范围以外的事项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