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赔偿有什么特点?
第1题:
教育行政赔偿
是指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依照《国家赔偿法》由国家给予的赔偿。
略
第2题:
美国的教育行政具有什么特点?
美国实施和管理教育事业的责任,以州为主体负有主要责任,地方承担具体责任,联邦具有广泛影响。州教育委员会是州教育决策机关。学区是美国管理学校的最基本的教育行政单位。在高等教育方面,原则上各州拥有领导和管理高等教育的职权。但由于各州高等学校的类型、性质和传统不同,决定了各州高等教育立法和州介入高等教育的程度也不同。
略
第3题:
民初的教育行政制度有何特点?
民初在著名教育家蔡元培的领导下,形成了较为系统的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制度。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建立并初步完善。
第二是重视社会教育。
第三,主张各民族教育平等。
第四,在一定程度上注意到了中央与地方行政的权限。
此外,这一时期的教育行政还具有一定的机构简,效率高的特点。从教育效能角度来衡量,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整个教育行政制度发展不平衡;从颁布法令看,教育行政部门侧重执行部门权责,忽视视导、审议、咨询部门的权责;重日常行政事务,轻视中远期的学术及教育发展计划。
第4题:
英国教育行政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向是什么?
第5题:
我国司法赔偿程序有什么特点?
第6题:
教育行政赔偿有什么特点?
(1)侵犯主体为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2)侵犯损害发生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
(3)侵犯行为源于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违法行政
(4)教育行政赔偿主体是国家
(5)教育行政赔偿是一种法律责任
略
第7题:
中央集权制的教育行政体制主要特点有哪些?
第8题:
第9题:
我国国家赔偿程序有什么特点?
第10题:
学习和研究教育行政学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