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征占用申请的受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题目

草原征占用申请的受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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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草原司法解释》对非法占用草原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解释》第二条主要规定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和“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情形。
非法占用草原“数量较大”的标准一般为“二十亩以上”;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的,则为“十亩以上”。
关于造成草原“大量毁坏”的认定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非法占用草原,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不仅以“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为条件,还需造成草原大量“毁坏”。
对草原“毁坏”的认定标准,《解释》区分了两种不同情形:
对于非法开垦草原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木,或者在非法占用的草原上建窑、建房、修路、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剥取草皮的,采取“改变用途即毁坏”的认定标准,即只要在非法占用的草原上实施以上行为的,即应认定已对草原造成毁坏。这是因为,草原与耕地、林地不同,草原生态十分脆弱,一旦改变其用途,用于种粮、采矿等非草原建设,即会造成草原严重毁坏。以非法开垦草原为例,草原被开垦后,即便在降水条件好的地区,植被恢复也需要十年以上时间,且要花费上百倍于开垦草原的成本。考虑到草原的特殊性,结合司法实践,采取“改变用途即毁坏”的原则,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即意味着已对草原造成毁坏。
对于在非法占用的草原上堆放或者排放废弃物,或者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种植牧草和饲料作物的,分别以“造成草原的原有植被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或者“造成草原沙化或者水土严重流失”作为造成草原“毁坏”的认定标准。

第2题:

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根据《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
⑴当事人参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者指定辩护的刑事诉讼的法律援助,申请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⑵当事人参与行政复议、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援助,申请由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⑶当事人参与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申请由义务机关或者义务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⑷法律咨询援助,申请由就近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⑸公证证明援助,申请由公证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第3题:

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不得超过( )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期满,用地单位必须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B

第4题:

征占用草原现场查验的,对查验人员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草原现场查验人员应当不少于三人,其中应当包括两名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第5题:

草原征占用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正确答案: 草原征占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征占用草原。
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有明确的使用面积或临时占用期限。
对所在地生态环境、畜牧业生产和农牧民生活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应当征得草原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同意;征占用已承包经营草原的,还应当与草原承包经营者达成补偿协议。
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具有恢复草原植被的方案。
申请材料齐全、真实。
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6题:

《实施办法》对不按规定期限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的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规定期限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仍未缴纳的,每日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7题:

草原征占用申请的受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或者审批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理由。

第8题:

下列关于临时占用草原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临时占用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B.不得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C.临时占用应由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同意
D.占用期满及时退还

答案: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条需要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期满,用地单位必须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

第9题:

临时占用草原占用期届满后,用地单位是否应恢复草原植被?违者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临时占用草原,占用期届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草原植被。
违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恢复;逾期不恢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代为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10题:

《草原司法解释》对非法占用草原行为是如何定性的?


正确答案: 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非法占用草原的行为能否追究刑事责任的认识模糊问题,《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违反草原法等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草原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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