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的含义,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以及仲裁的时效制

题目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的含义,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以及仲裁的时效制度。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1)劳动争议仲裁的含义: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申请,依法就劳动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判断和裁决的活动。仲裁的主题和对象具有特定性、仲裁施行强制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施行仲裁前置、裁审衔接制。
(2)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
①仲裁庭制度:是对某一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审理活动的组织性质,分为独任仲裁庭和合议仲裁庭。
②一次裁决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施行一个裁级一次裁决制度,一次裁决即为仲裁程序的最终裁决,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只能想法院提起诉讼,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要求重新处理。
③合议制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
④回避制度: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人员及其相关工作人员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人员应当回避。
⑤管辖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即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是指不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分工与权限。
⑥区分举证责任制度: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3)仲裁的时效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胜诉权的制度。其内涵是:
①仲裁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实时状态的存在为前提。
②仲裁时效的法定期间是权利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法定有效期限。
③权利人在法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胜诉权,也就是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裁判义务主体向权利主体履行义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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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的含义、特征、意义及内容。


答案:
解析:
(1)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的含义。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胜诉权的制度。其内涵为:1)仲裁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的存在为前提条件。
2)仲裁时效的法定期间是权利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法定有效期限。
3)权利人在法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胜诉权,也就是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裁判义务主体向权利主体履行义务的权利。
(2)仲裁的时效制度的特征。
1)仲裁时效具有消灭时效的性质。
2)仲裁时效只发生消灭胜诉权的后果,并不发生消灭实体权利的后果。
3)仲裁时效具有强行性。
4)仲裁时效具有特殊性。
(3)仲裁的时效制度的意义。
1)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2)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3)有利于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4)仲裁的时效制度的内容。
1)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
2)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
3)仲裁时效的中断。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三种情形:①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②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③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4)仲裁时效的中止。仲裁时效中止的事由为:①不可抗力。②由其他正当理由。
5)劳动报酬争议仲裁的特别时效。劳动争议的一般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2题: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的含义及特征。


答案:
解析:
(1)含义。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申请,依法就劳动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判断和裁决的活动。(2)特征。
1)仲裁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管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2)仲裁对象具有特定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管劳动争议的范围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3)仲裁施行强制原则。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不需要双方当事人事前达成仲裁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申请,即能启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仲裁庭对劳动争议调解不成时,可直接行使裁决权,无须当事人同意;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劳动争议仲裁施行仲裁前置、裁审衔接制。仲裁是进行诉讼的前置必经程序,未经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题:

下列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表述中,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区别于民事仲裁的有( )。 A.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B.劳动争议仲裁以公开为原则 C.劳动争议仲裁实行级别管辖 D.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定


正确答案:AB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民事仲裁要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以公开为原则,民事仲裁以不公开为原则。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地域管辖,但不实行级别管辖。当事人不能选择劳动争议的仲裁员。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

第4题: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B.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C.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仲裁时效重新起算

D.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不受仲裁时效限制

答案:D
解析: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第5题: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时效期间申请中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B.劳动争议对方当事人在时效期间内同意履行义务的,仲裁时效中断,
C.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D.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前提出仲裁申请
E.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申请仲裁之日起计算

答案:A,B,C
解析:

第6题: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组织机构的含义。


答案:
解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是劳动行政范畴内的一种特殊执法机构。(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构成。
1)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2)同级工会代表。
3)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仲裁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仲裁委员会主任由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2)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第7题: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B.仲裁时效中断,则意味着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C.仲裁时效中止,则意味着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D.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的限制
E.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答案:A,B,D,E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因不可抗力,或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者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法定1年的仲裁时间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8题: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


答案:
解析:
(1)仲裁庭制度。仲裁庭是对某一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审理活动的组织形式。依据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组成仲裁庭,实行一案一庭制。根据仲裁庭仲裁员人数,仲裁庭可分为两种形式:
1)独任仲裁庭。即仲裁庭由一人组成,独任审理。简单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2)合议仲裁庭。由两名仲裁员和一名首席仲裁员组成。首席仲裁员是合议仲裁庭的主持者,与仲裁员享有同等的权利。
(2)一次裁决制度。
1)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个裁级一次裁决制度,一次裁决即为仲裁程序的最终裁决,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要求重新处理。所谓终局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做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
2)法律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另有规定的以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做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②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3)合议制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做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做出。
(4)回避制度。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人员及其相关工作人员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下述人员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③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④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5)管辖制度。
1)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即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是指不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分工与权限。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4)、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上述移送案件,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仲裁委员会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5)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6)区分举证责任制度。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由劳动关系的特点所决定,反映平等主体关系间的争议事项,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反映隶属性关系的争议事项,实行“谁决定,谁举证”的原则,即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1)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同时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2)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

第9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该法还对仲裁申请时效期间作了补充规定,包括()。

A:仲裁时效中断
B:仲裁时效中止
C:劳动报酬争议的仲裁时效
D:仲裁时效终止
E:仲裁时效延续

答案:A,B,C
解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仲裁申请时效期间补充了三项规定:一是仲裁时效中断,二是仲裁时效中止,三是劳动报酬争议的仲裁时效。

第10题:

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B、双方必须先经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的,才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2年
D、仲裁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答案:A
解析:
教材P167
【知识点】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选项B,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选项C,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选项D,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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