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公务员招聘考试题历年行测真题及答案汇总(含详解)第1022期

赵某在路旁发现一具尸体,他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

A.报案

B.控告

C.举报

D.立案


参考答案:A


陈某在与邻居赵某争吵过程中用匕首将赵某捅成重伤,在接到群众报案后公安机关对此案作出了不予立案的书面决定,关于本案,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

A.本案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B.赵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陈某提起自诉

C.赵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陈某提起自诉后,人民法院可以对本案进行调解

D.赵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陈某提起自诉后,陈莱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正确答案:B
25。答案:B 考点:公诉转自诉讲解:《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本案是重伤案件,不属于检察院立案管辖的范围,故A错误。本案本来属于公诉案件,但由于公安机关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故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9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第203条规定:“对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据此,公诉转自诉案件不得调解,因此C错。《解释》第206条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因此D错误。


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

A.在人民法院受理了齐某自诉汤某伤害案件以后,汤某离家杳无音信

B.丛某因出国而未在法定期限内对钟某侮辱案提出控告

C.薛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自己被抢劫,因薛某说话颠三倒四,立案人员对其报案有怀疑而未立案

D.秦某得知与其共同诈骗的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逃离居住地藏匿


正确答案:B
《刑法》第88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选项B是自诉案件,应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丛某过期不诉,视同弃权。


自诉人赵某控告被告人薛某犯诽谤罪,在诉讼过程中,薛某提出证据,控告赵某把他打成重伤。人民法院对薛某的控告应如何处理?( )

A.应作为反诉并案处

B.转交公安机关立案

C.应另案处理

D.转交检察机关立案


正确答案: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一般的诽谤罪告诉才处理,属自诉案件的范围。依第173条之规定,自诉案件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本案被告人对自诉人提出的是反控告,“重伤”超出了第170条自诉案件的范围,依《刑事诉讼法》第18条之规定,重伤案应属公安机关管辖;依第84条第3款的规定,接受控告的机关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据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自诉人赵某控告被告人薛某犯诽谤罪,在诉论过程中,薛某提出证据,控告赵某把他打成重伤。人民法院对薛某的控告应如何处理?( )

A.应作为反诉并案处理

B.转交公安机关立案

C.应另案处理

D.转交检察机关立案


正确答案:B
《刑事诉讼法》第l70条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一般的诽谤罪告诉才处理,属自诉案件的范围。依第173条的规定,自诉案件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本案被告人对自诉人提出的是反控告,“重伤”超出了第l70条自诉案件的范围,依《刑事诉讼法》第l8条的规定,重伤案应属公安机关管辖;依第84条第3款的规定,接受控告的机关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据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榆阳公务员招聘考试题历年行测真题及答案汇总(含详解)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简答题公文写作总分得分一.单选题(共100题)1.我国是一个流动人口大国,每年春运都会出现“一票难求”现象,这也说明目前我国运输主要依赖_A: 公路运输B: 航空运输C: 水路运输D: 铁路运输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考点:中国的交通运输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方式主要有铁路、公路、水路、航空和管道运输.经过长期的不懈努力,中国初步形成了由这些交通运输方式组成的现代化交通运输网络体系.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中,中国铁路运输的地位尤为突出.春运会出现“一票难求”现象是最好的证明.本题所属考点-中国的交通运输业2.自诉人赵某控告被告人薛某犯诽谤罪,在诉论过程中,薛某提出证据,控告赵某把他打成重伤。人民法院对薛某的控告应如何处理?_A: 应作为反诉并案处理B: 转交公安机关立案C: 应另案处理D: 转交检察机关立案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一般的诽谤罪告诉才处理,属自诉案件的范围。依第173条之规定,自诉案件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本案被告人对自诉人提出的是反控告,“重伤”超出了第170条自诉案件的范围,依刑事诉讼法第18条之规定,重伤案应属公安机关管辖;依第84条第3款的规定,接受控告的机关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据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3.甲驾车撞伤了路人乙,经查实,甲系酒后驾车,负事故全部责任,后因赔偿问题,甲与投保的保险公司丙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A: 甲承担一切损失的赔偿B: 丙可以拒绝任何赔偿请求C: 甲可以向丙要求赔偿车的损失D: 丙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乙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因此本题答案为D。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4.专家预测,到2010年山东将能喝上长江水。届时,用水的价格将会大幅度提高,从经济学上讲这体现了_。水价是由市场自发决定的水价将由国家定价高水价将会促使人们提高节水意识因为成本大幅提高,水价必然提高水价的制定一方面要考虑成本因素,另一方面要考虑生活用水的承受能力水价是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和国家宏观调控的结果A: B: C: D: 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C【解析】如所说,水价是国家结合国情和国力消费水平,宏观调控后指定征收标准,并不是完全由国家或市场决定的,因此,选项A错误,而的说法不全面,高水价并不一定会促使人们提高节水意识。因此,的说法正确,选项C为正确答案。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5.根据债的标的物的不同属性,债可分为_。A: 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B: 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C: 主债和从债D: 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根据债的标的物的不同属性,债可划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称为特定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的债称为种类之债。在前者,债发生时,其标的物即已特定化;在后者,债成立时其标的物尚未特定化,甚至尚不存在,当事人仅就其种类、数量、质量、规格或型号等达成协议。故本题选D。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6.下列不属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的是_。A: 加拿大B: 新西兰C: 柬埔寨D: 俄罗斯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APEC现有21个成员,分别是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华台北、泰国、美国、越南,1997年温哥华领导人会议宣布APEC进入十年巩固期,暂不接纳新成员。2007年,各国领导人对重新吸纳新成员的问题进行了讨论,但在新成员须满足的标准问题上未达成一致,于是决定将暂停扩容的期限延长3年。此外,APEC还有3个观察员,分别是东盟秘书处、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和太平洋岛国论坛。故本题答案选C.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7.公文校对_。A: 紧急的公文可不校对B: 可一人校对C: 应二人以上校对D: 只有对校法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C解析公文都应进行校对,须有二人以上参加校对,可采取对校法、折校法、读校法。本题所属考点-公文写作与处理8.纪要是会议文件的一种,以下关于纪要的标题说法正确的是_。A: 标题需写明会议名称与文种B: 标题需写明发文机关名称、事由与文种C: 标题需写明会议名称、事由、文种D: 可在副标题中简要明确地揭示中心思想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解析纪要的标题有三种形式:(1)由“机关名称+会议名称+文种”组成。(2)由“会议名称+文种”组成。(3)新闻式标题,即由正、副标题组成。正标题反映会议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副标题反映会议名称和文种。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9.尼山静卧在山东曲阜城外约30公里处,朴素得像真理一样。虽然奇不过三山,险不过五岳,高不过340多米,却是中华文化乃至世界文明景观的制高点。因为尼山,诞生了孔子。尼山脚下,默默地淌着古老的泗水。波澜不兴,却声震长河,因为孔子的临川一叹“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与古希腊先哲赫拉克里特的“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一样深邃,使潺潺小河泛起了哲学的波光。最适合做这段文字标题的是_。A: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B: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C: 尼山与孔子D: 思想之山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文段先说尼山非常朴素,不奇、不险、不高,接着指出这样朴素的尼山“却是中华文化乃至世界文明景观的制高点”,因为这里诞生了孔子。B项“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准确地诠释了尼山的特点,相较于C项“尼山与孔子”的平淡,更适合做这段文字的标题。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10.社会存在属于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是社会实践和物质生活各种条件的总和,它是_。A: 生产方式、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的统一B: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C: 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的统一D: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A【解析】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历史观的基本问题。社会存在最本质的方面是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把物质资料生产方式规定为社会存在的本质内容就已经把自然环境和人口因素部分地包含在内。进入生产过程中的人是劳动者,劳动者在生产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生产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构成了生产方式。因此,社会存在是生产方式、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的统一。本题所属考点-马哲11.行政诉讼中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下列关于被告的描述,正确的是_。A: 行政级别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B: 行政级别低的行政机关是被告C: 可以任选一个行政机关作为被告D: 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 D【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故选D。 12.三十六计是体现我国古代卓越军事思想的一部兵书,下列不属于三十六计的是_。A: 浑水摸鱼B: 反戈一击C: 笑里藏刀D: 反客为主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反戈一击”是成语,指掉转武器向自己原来所属的阵营进行攻击。不属于三十六计。 故本题答案选B。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13.王某偷割某高压线网建设工地上的一段高压线(价值5000余元)作为废品出售,获利800余元,致使工程进度受到严重影响。王某的行为构成_。A: 破坏基础设施罪B: 破坏电力设备罪C: 破坏生产经营罪D: 盗窃罪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破坏电力设备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本题中,王某偷割的高压线并非正在使用中,因此构成盗窃罪。故本题答案选D。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14.具有理论性特点的事务文书是_。A: 总结B: 述职报告C: 会议记录D: 计划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总结是对已经完成的工作进行回顾,它不仅需要说明某阶段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即完成了哪些工作,工作的结果如何,还需要对实践过程进行分析、综合,得出经验和教训,上升到理论高度,从而把握规律,提高认识。总结有四性:实践性、过程性、证明性、理论性。故本题答案选A。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15.“绿色保险”是指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收费、保险等经济手段,调节或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以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手段。“绿色保险”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最终要靠市场运作。其依据是_。A: 加强宏观调控是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前提B: 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C: 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都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自发性D: 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绿色保险”政策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各种方式影响或调节市场主体的行为,其依据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故本题选B。需要注意的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新提法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16.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文种是_。A: 命令(令)B: 决定C: 通知D: 指系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故本题答案选A。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17.违法主体对违法行为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称为_。A: 法律后果B: 法律责任C: 法律制裁D: 法律处分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法律后果一般是指法律对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赋予某种结果。它大体上可以分为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两大类。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题目中指的是法律责任。本题所属考点-法理学与宪法18.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20天,满意者付款。”王某从该商场搬回冰箱一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_A: 王某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

自诉人赵某控告被告人薛某犯诽谤罪,在诉讼过程中,薛某提出证据,控告赵某把他打成重伤.人民法院对薛某的控告应如何处理?( )

A.应作为反诉并案处理

B.转交公安机关立案

C.应另案处理

D.转交检察机关立案


正确答案:B
36.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一般的诽谤罪告诉才处理,属自诉案件的范围.依第173条的规定,自诉案件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本案被告人对自诉人提出的是反控告,“重伤”超出了第170条自诉案件的范围,依《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重伤案应属公安机关管辖;依第84条第3款的规定,接受控告的机关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据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薛某雇杨某料理家务。一天,杨某乘电梯去楼下扔掉厨房垃圾时,袋中的碎玻璃严重划伤电梯中的邻居乔某。乔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3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乔某应起诉杨某,并承担杨某主观有过错的证明责任

B.乔某应起诉杨某,由杨某承担其主观无过错的证明责任

C.乔某应起诉薛某,由薛某承担其主观无过错的证明责任

D.乔某应起诉薛某,薛某主观是否有过错不是本案的证明对象

答案:D
解析:
选项 A、 B 错误。《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可知,本题中应当由接受劳务的薛某承担侵权责任,乔某应起诉薛某,而非杨某。选项 C 错误,选项 D 正确。接受劳务提供者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被侵害人不需要举证证明薛某主观上是否有过错。


薛某雇杨某料理家务。一天,杨某乘电梯去楼下扔掉厨房垃圾时,袋中的碎玻璃严重划伤电梯中的邻居乔某。乔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3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

A.乔某应起诉杨某,并承担杨某主观有过错的证明责任
B.乔某应起诉杨某,由杨某承担其主观无过错的证明责任
C.乔某应起诉薛某,由薛某承担其主观无过错的证明责任
D.乔某应起诉薛某,薛某主观是否有过错不是本案的证明对象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侵权案件中证明责任的分配。《民诉解释》第57条:“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所以,AB选项说法错误。提供劳务致人损害的案件,侵权责任法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自诉人赵某控告被告人薛某犯诽谤罪,在诉讼过程中,薛某提出证据,控告赵某把他打成重伤。人民法院对薛某的控告应如何处理?()

A:应作为反诉并案处理
B:转交公安机关立案
C:应另案处理
D:转交检察机关立案

答案:B
解析:
【考点】自诉转公诉的案件。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一般的诽谤罪告诉才处理,属自诉案件的范围。依《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自诉案件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本案被告人对自诉人提出的是反控告,重伤超出了《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依《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重伤案应属公安机关管辖;依《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3款的规定,接受控告的机关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因此,B项符合法律规定,应选。


赵某与罗某系邻居,两人因日常小事纠纷不断。某日,两人又起纠纷,争吵中罗某抄起木棍,打在赵某头上,致使其严重脑震荡,左耳失聪,赵某因此受重伤而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本案系邻里纠纷,以民事调解为宜,不予立案,赵某即将本案诉至人民法院。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立案之前应审査的内容?()

A.本院是否有管辖权
B.自诉人是否有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C.被告人是否下落不明
D.被告人是否会提起反诉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自诉案件的范围。根据《刑诉解释》第25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04条、本解释第1条规定的案件;(2)属于本院管辖;(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根据第263条的规定,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1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撒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1)不属于本解释第1条规定的案件的;(2)缺乏罪证的;(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被告人死亡的;(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因此,只有D不须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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